中共安遠縣委員會、安遠縣人民政府關於開辦行政幹部訓練班的通知
外觀
中共安遠縣委員會、安遠縣人民政府 關於開辦行政幹部訓練班的通知 民字第39號 1949年10月5日 |
為大量培養革命幹部,迎接新的工作任務,縣委縣政府定於十月十三日開辦行政幹部訓 練班,學員六十名―七十名,由各區選送,條件為一、年齡十八歲到二十五歲,身體健康者; 二、政治清白,思想純潔,能作工作有發展前途者;三、以貧苦軍烈屬及貧苦之工農子弟及 貧苦的知識分子;四、老革命同志(能作工作,有前途者,年齡不限)為對象,並決定城關 區送十五名,鎮崗區十二名,重石區十二名,車頭區十二名,龍布區十二名,縣府若干名,訓 練期定為二十天,訓畢由縣根據個人意見及工作需要,酌情分配各區工作,訓練期間伙食由 縣負責,受訓學員來時,各區府要寫來一登記表及區之意見書。學員要帶來面巾、牙具、食 具、衣被,受訓地點在縣立中學禮堂,報到地點民教科。
中共安遠縣委員會副書記 安遠縣人民政府縣長 谷 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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