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聯合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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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邀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佩爾韋茲·穆沙拉夫於2006年2月19日至23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二、胡錦濤主席同穆沙拉夫總統舉行了正式會談。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分別會見了穆沙拉夫總統。兩國領導人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就進一步加強和發展中巴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三、訪問期間,穆沙拉夫總統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向中國部分知名學者作了演講,參加了與中國企業界人士的座談會,出席了慶祝中巴建交55周年特別活動。穆沙拉夫總統及其代表團還訪問了四川省成都市。
四、兩國領導人滿意地回顧了中巴關係55年的發展歷程,一致認為,中巴友誼深入人心,真誠友好、互利合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已成為中巴關係的顯著特徵。無論國際、地區及兩國國內形勢如何變化,中巴全天候友誼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不斷發揚光大。雙方認為,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正在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兩國加強睦鄰友好、開展互利合作、深化戰略關係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本地區的和平與發展。雙方強調,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睦鄰友好、互利合作的中巴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是兩國外交政策的既定方針,兩國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不斷深化和充實中巴關係的內涵。
五、雙方對2003年11月兩國元首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關於雙邊合作發展方向的聯合宣言》得到順利實施,以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簽訂並生效表示滿意。雙方同意,兩國領導人將保持高層互訪和接觸,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以及雙邊關係舉行經常性的磋商與協調,為促進兩國以及本地區的穩定與繁榮做出不懈努力。
六、穆沙拉夫總統代表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感謝中國政府和人民在巴基斯坦發生地震災害後所提供的緊急物資和人道主義援助,認為中方的無私援助體現了巴中之間患難與共的真摯情意。胡錦濤主席表示中方將積極參與巴災區重建,幫助災區人民早日重建家園。
七、雙方決心以慶祝建交55周年為契機,把中巴關係推向更新、更高的水平。雙方商定在今年內舉辦「文化周」、「電影周」、媒體互訪、學術交流等活動。
八、雙方決心進一步加強各領域的互利合作,認為經貿合作不僅是中巴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巴兩國共同利益的紐帶。雙方同意繼續探討擴大和深化兩國經貿合作的新途徑和新方式,實現共同發展,造福於兩國和兩國人民。
九、雙方對實施中巴自貿區「早期收穫計劃」表示滿意,同意加快「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進程。雙方重視利用喀喇崑崙公路促進兩國陸路貿易,並願採取措施提供便利。
十、雙方還對中國幫助巴基斯坦開發各類經濟項目取得進展深感滿意。這些項目包括瓜達爾港、山達克銅金礦、杜達鉛鋅礦等。雙方同意鼓勵企業間的合作,包括建立合資企業,支持早日啟動擴大經濟和貿易領域合作的聯合研究。雙方同意兩國金融機構成立中巴聯合投資公司。雙方還原則同意合作改擴建中巴喀喇崑崙公路。雙方特別強調重視農業合作,尤其是農產品加工業、農藥、滴水灌溉和漁業方面的合作。雙方還簽署了關於擴大和深化雙邊經濟貿易合作的框架協議。
十一、雙方同意加強能源領域合作,並簽署了內容廣泛的《中巴能源領域合作框架協議》。巴方表示對修建煉油廠、天然氣終端、油氣儲備和轉運設施有興趣。中方歡迎上述提議,並同意協助巴發展油氣產業。
十二、雙方對恰希瑪核電站一期工程的運行以及二期的開工和建設表示滿意,同意繼續加強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
十三、雙方十分重視進一步擴大社會領域合作,包括衛生、人力資源開發、教育、職業培訓等領域。
十四、雙方同意加強在高科技領域的合作,包括和平利用空間技術的合作。雙方還同意有關地球、海洋和空間科學的學術機構之間開展更緊密的聯繫,推動相關技術在工農業領域的應用。雙方還同意開展在地震、地質和南極等領域的科研合作。
十五、中方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讚賞並支持巴基斯坦為促進南亞和平與穩定、捍衛國家主權和獨立所做的一切努力。巴方重申繼續堅定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反對「台灣獨立」,完全支持中國的和平統一大業。
十六、雙方全面討論了國際和地區形勢,重申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努力維護國際和平與穩定。雙方一致認為,聯合國改革旨在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團結,應當優先重視發展問題。安理會改革應充分考慮廣大會員國的利益,通過廣泛和深入協商,找到各方均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十七、巴方歡迎中國成為「南亞區域合作聯盟」(SAARC)的觀察員。中方歡迎巴基斯坦成為「上海合作組織」(SCO)的觀察員,並邀請巴方出席今年6月在上海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峰會。雙方表示支持亞洲區域合作進程,並認為需要促進不同地區間的合作。
十八、訪問期間,雙方分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擴大和深化雙邊經濟貿易合作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合作框架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石油和自然資源部關於能源領域合作框架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勞動、人力和海外巴僑部在職業培訓領域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交通部關於改造喀喇崑崙公路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食品、農業和畜牧業部關於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食品、農業和畜牧業部關於在農藥管理領域開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商務部關於啟動雙邊經貿合作五年規劃聯合研究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衛生部衛生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人口福利部之間合作的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震局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氣象局關於在地震研究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氣象局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巴基斯坦氣象局氣象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巴基斯坦經濟事務和統計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提供3億美元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的總協議》。
十九、穆沙拉夫總統邀請胡錦濤主席今年訪問巴基斯坦並參加慶祝建交55周年活動。胡錦濤主席對此表示感謝。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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