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菲律賓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菲律賓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3年1月5日於北京市 |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菲律賓共和國總統費迪南德·羅慕爾德茲·馬科斯於2023年1月3日至5日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在新年伊始之際,此次訪問展示了馬科斯總統對中國和中國人民的真摯友好情誼,以及對中菲關係未來發展的堅定信心。
二、訪問期間,習近平主席同馬科斯總統舉行友好而富有成果的會談。雙方回顧中菲關係發展歷程,一致認為兩國高層交往深厚,經濟人文聯繫密切深入。在2022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會晤基礎上,兩國元首此次會晤又進一步達成重要共識。
訪問期間,馬科斯總統還同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舉行會見。
三、菲律賓祝賀中國共產黨勝利召開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致力於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方祝願菲律賓在馬科斯總統領導下實現國家更好發展。兩國元首同意在各自國家發展進程中相互給予更強有力支持,共同推進現代化建設,為兩國人民創造更多福祉。
四、馬科斯總統表示,他的父親、已故總統馬科斯為中菲關係的建立和發展發揮了關鍵作用,承諾將在其先父奠定的基礎上再接再厲,推動中菲關係提升至更高水平。
五、兩國元首強調保持雙邊關係良好發展勢頭至關重要,一致同意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中菲全面戰略合作關係,做互幫互助的好鄰居、相知相近的好親戚、互利共贏的好夥伴,推動雙邊關係再上新台階。
六、兩國元首重申1975年中菲建交聯合公報等文件精神,包括通過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等。菲律賓重申恪守一個中國政策。
七、雙方承諾深化農業、基建、能源和人文四大重點領域合作,並在國防、安全、科技、貿易和投資等領域拓展更多合作途徑。
八、菲律賓感謝中方提供多種形式的金融支持,資助菲實施相關經濟和技術項目,支持菲社會經濟發展。
九、雙方同意進一步發展雙邊貿易,爭取恢復並超越疫情前雙邊貿易額。雙方強調促進貿易平衡的重要性,將為菲方出口產品擴大市場准入。雙方歡迎深圳證券交易所同菲律賓證券交易所新簽合作諒解備忘錄,進一步深化兩國資本市場合作。雙方歡迎簽署一系列商業領域合作協議,為兩國經濟增長和發展提供助力。雙方將繼續在雙邊和地區層面促進可持續和包容性貿易,加強在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領域的合作。
十、雙方同意加強農業合作,簽署多份農業合作文件,包括中菲農漁業合作行動計劃(2023-2025)、中菲農業技術中心第三期技術合作項目交接證書和菲律賓鮮食榴蓮輸華檢疫議定書。菲律賓感謝中國政府提供急需農用物資。
十一、雙方高度重視基礎設施建設,願持續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和「多建好建」規劃對接,高質量推進基建項目合作,促進經濟增長。雙方續簽「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簽署帕西格河橋梁項目框架協議和中方援菲基建項目交接證書,並就支持菲律賓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貸款協議交換意見。雙方將進一步深化基礎設施建設合作,打造達沃—薩馬爾大橋等重點工程,在商定的地點探討開展經貿創新發展合作,共同維護產供鏈穩定。
十二、在油氣合作領域,雙方同意牢記2018年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油氣開發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精神,在已有成果基礎上,儘早重啟海上油氣開發磋商,造福兩國及兩國人民。雙方將在太陽能、風能、電動汽車、核能發電等領域探討合作。
十三、兩國元首就南海局勢深入坦誠交換意見,強調南海爭議不是雙邊關係的全部,同意妥善管控分歧。雙方重申維護及促進地區和平穩定、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重要性,同意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及《聯合國憲章》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基礎上,以和平方式處理爭議。
十四、兩國元首一致認為建立信任措施有助於增進互信,肯定中菲外交磋商和中菲南海問題雙邊磋商機制的重要作用。雙方決定建立中國外交部邊海司與菲律賓外交部海洋司直接溝通機制。
十五、雙方認識到兩國海警開展務實合作的重要作用,重視並同意儘早召開中菲海警海上合作聯合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適時舉行年度防務安全對話。
十六、雙方同意進一步擴大環境保護、海洋經濟等領域涉海務實合作,加強海洋垃圾、微塑料治理等領域合作,致力於在兩國沿海城市間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十七、雙方重申持續加強教育合作的重要性,以推動兩國青年和專業人士增進了解、深化共識。雙方同意探討商簽合作開展菲律賓中小學中文教育項目的諒解備忘錄、加強農業技術教育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高等教育合作備忘錄等協議。雙方同意就教育政策制定與監管加強溝通合作,確保高質量推進各自高等教育體系建設。
十八、雙方認識到人文交流對增進雙方相互了解的重要作用,歡迎簽署中菲旅遊合作諒解備忘錄執行計劃,承諾將致力於推動遊客人數和兩國各城市特別是首都之間直航航班恢復至疫前水平。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地方間合作,推進兩國友好省市間務實合作和友好交流。
十九、雙方強調科技創新的重要性,並就中國東盟科技創新合作優先領域交換意見。雙方同意探討開展氣象合作、航天測控合作等領域合作。雙方願積極考慮建立火箭發射信息通報機制,在火箭殘骸回收返還方面開展合作。
二十、雙方積極評價抗擊新冠疫情合作,特別是在疫苗採購方面的合作,同意進一步加強疫苗研發生產等公共衛生領域合作。雙方支持建設東盟公共衛生應急和新發疾病中心。
二十一、兩國元首歡迎在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框架下加強中國東盟合作,落實好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峰會共識。菲律賓重視中國提出在本地區共建和平、安寧、繁榮、美麗、友好「五大家園」。雙方期待在此框架下拓展區域合作,聚焦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新型工業化、數字化、低碳化和農業現代化五大願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互聯互通。
二十二、兩國元首強調《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對於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意義,憶及2022年11月11日在柬埔寨金邊通過的《紀念〈宣言〉簽署二十周年聯合聲明》,承諾繼續全面有效完整落實《宣言》,推動按照相互商定的時間進度,早日達成有效、富有實質內容、符合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國際法的「南海行為準則」。
二十三、雙方重申支持東盟在不斷演進的亞太地區架構中保持中心地位,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
二十四、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等多邊平台的合作,共同維護《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雙方同意繼續就人權事務保持密切溝通和磋商。
二十五、中國歡迎菲律賓加入「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雙方將在雙邊和區域層面圍繞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加強合作,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雙方一致同意就全球安全倡議加強溝通磋商、探討互利合作。
二十六、雙方將踐行開放的區域主義,加強多邊主義,維護發展中國家共同利益和國際公平正義,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貢獻。
二十七、雙方重申將以2025年中菲建交50周年為契機,致力於打造更加緊密的政治、經濟、科技和人文關係。
二十八、馬科斯總統對習近平主席以及中國政府和人民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深表感謝,並邀請習近平主席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再次訪問菲律賓。
附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一帶一路」倡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菲律賓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建立涉海溝通機制的安排》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菲律賓共和國信息和通訊技術部數字和信息通信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與菲律賓共和國農業部農漁業合作聯合行動計劃(2023-2025)》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菲律賓共和國貿易與工業部關於電子商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援菲律賓農業技術中心第三期技術合作項目交接證書》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援菲律賓馬尼拉橋梁項目交接證書》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和菲律賓共和國旅遊部旅遊合作諒解備忘錄執行計劃(2023-2028)》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菲律賓共和國農業部關於菲律賓鮮食榴蓮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菲律賓共和國海關局關於「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和菲律賓共和國國家經濟發展署關於中菲發展合作規劃(2023-2025)的諒解備忘錄》
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國向菲律賓提供優惠貸款的框架協議》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菲律賓財政部關於菲律賓帕西格河橋梁項目貸款協議(共4份)》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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