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59年4月14日①)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59年4月14日①)
作者:毛澤東
1959年4月14日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五九年四月十四日第一〇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毛澤東

一九五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