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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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24號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24號 2019年1月15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
農業農村部網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獸藥註冊辦法》規定,經審查,批准上海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單位申報的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等2種獸藥產品變更註冊,並發布修訂後的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籤,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我部發布的該產品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籤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獸藥變更註冊目錄
2.質量標準
3.說明書和標籤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月15日
附件:說明書和標籤
農業農村部公告124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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