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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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1號
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1號
2019年5月1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1號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資料審查、現場檢查和綜合評審,批准北京科技大學農藥殘留與環境毒理實驗室等20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範圍

農業農村部

2019年5月10日

附件:

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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