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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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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已於一九九〇年四月二十五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施行。

附件: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國家教育委員會 主任 李鐵映
衛生部 部長 陳敏章
一九九〇年六月四日



第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已經1989年2月10日國務院國函〔1989〕9號批准,現予發布施行。

部長 陳敏章
1989年3月6日



第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已於1989年9月26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陳敏章
1989年11月13日



第4號

現發布《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請遵照執行。

部長 張文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4號


第35號

現發布《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請遵照執行。

部長 陳敏章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7號


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已於2006年6月15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高強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8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已於2009年8月17日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陳竺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1號


第72號

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已於2010年2月23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陳 竺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7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我部對部門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商有關部門同意,並經2010年12月13日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等48件部門規章(見附件)。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衛生部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門規章目錄(48件)

部 長 陳 竺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7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9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9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92號


第93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已經2012年9月21日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09年8月1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9號同時廢止。

部 長  陳 竺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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