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基里巴斯共和國就建立外交關係互致照會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基里巴斯共和國就建立外交關係互致照會 1980年6月25日於塔拉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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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國鈞大使致塔巴伊總統照會
[編輯]塔拉瓦
基里巴斯共和國總統
耶雷米亞·塔巴伊閣下:
我榮幸地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認我們兩國政府達成的諒解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基里巴斯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並儘早互換大使級外交使節。
我相信兩國之間現已建立的關係將有助於增進我們兩國的友好和合作關係。
順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斐濟特命全權大使 |
一九八〇年六月二十五日於塔拉瓦
塔巴伊總統致米國鈞大使照會
[編輯]蘇瓦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斐濟大使
米國鈞先生閣下:
我榮幸地代表基里巴斯共和國政府確認我們兩國政府達成的諒解如下:基里巴斯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並儘早互換大使級外交使節。
我相信兩國之間現已建立的關係將有助於增進我們兩國的友好和合作關係。
順致最崇高的敬意。
基里巴斯共和國總統 |
一九八〇年六月二十五日於塔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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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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