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4年10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4年10月15日於伊斯蘭堡 |
(一)應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夏巴茲·謝里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於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對巴基斯坦進行正式訪問並出席由巴基斯坦舉辦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訪問期間,李強總理同夏巴茲總理舉行會談,會見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參議院主席吉拉尼、國民議會議長薩迪克。巴基斯坦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拜會李強總理。雙方就進一步鞏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推進兩國各領域務實合作及共同關心的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二)雙方強調,中巴建交以來,兩國關係歷經考驗,堅如磐石。習近平主席2015年對巴基斯坦進行歷史性國事訪問以來,中巴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取得長足發展。夏巴茲總理2024年6月成功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後,兩國政治互信更加牢固,合作動能更加充沛,戰略協作更加密切。雙方對中巴關係當前發展勢頭表示滿意,同意進一步深化兩國鐵杆友誼與合作。
(三)巴方高度評價並堅定支持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和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等重大理念主張。雙方共同致力於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和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推動世界各國攜手邁向和平、安全、繁榮、進步的光明前景。
(四)雙方注意到,當今世界變亂交織,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巴關係具有戰略價值,任何干擾和破壞中巴合作的圖謀都不會得逞。中巴兩國保持着多層級、寬領域、高質量的關係。中方重申將中巴關係置於中國外交的優先方向。巴方強調,巴中關係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石。中方強調,中巴關係在中國外交政策中具有特殊意義。雙方將持續深化各領域合作,加快構建新時代更加緊密的中巴命運共同體。
一、鞏固高水平政治互信
[編輯](五)雙方同意在兩國最高領導人對中巴關係發展的戰略引領下,保持交往勢頭。雙方同意進一步密切政府、立法機構、政黨等各領域、各層級交流合作。
(六)巴方熱烈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祝賀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勝利召開,強調中國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對外開放,將給包括巴基斯坦在內的世界各國發展帶來新機遇。中方積極評價巴基斯坦在夏巴茲總理領導下取得的經濟改革和發展新成就。雙方重申堅定支持對方自主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同意加強治國理政經驗交流,深化兩國發展戰略對接。
(七)雙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上相互堅定支持。雙方強調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權威性不容質疑和挑戰。巴方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定支持中方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巴方將在涉疆、涉藏、涉港、南海等問題上堅定支持中國。中方重申堅定支持巴方捍衛國家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支持巴方為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發展繁榮所作努力。
二、深化高水平務實合作
[編輯](八)雙方重申,將共建增長走廊、民生走廊、創新走廊、綠色走廊、開放走廊,打造中巴經濟走廊建設「升級版」,攜手把中巴經濟走廊打造成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示範性工程。雙方同意繼續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八項行動同巴基斯坦基於出口、數字、環境、能源和公平賦權的「5Es」發展框架對接。巴方積極評價中方經濟合作調研工作組赴巴考察,願繼續同中方開展各領域發展經驗交流。
(九)雙方重申將按照兩國領導人重要共識推進巴基斯坦1號鐵路幹線升級改造項目,以分階段推進項目模式先行建設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雙方願共同細化、優化卡拉奇至海德拉巴段施工組織方案,儘快制定項目可行且可持續的融資和實施方案。
(十)雙方同意按照喀喇崑崙公路二期(塔科特至雷克特段)改線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積極為項目尋求融資支持;同時繼續發揮項目政府間聯合技術工作組作用,為項目實施提供全程技術指導,推動項目儘快落地實施。
(十一)雙方認為,瓜達爾港是地區互聯互通的重要節點,重申將繼續加快推進瓜達爾港配套設施建設,穩步增加港口貨源,儘快解決用水用電問題,加快推進產業園區開發,紮實推進港口對外通聯。訪問期間,雙方領導人共同出席瓜達爾新國際機場項目竣工儀式。
(十二)雙方同意因地制宜深化中巴產業合作,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企業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在巴基斯坦特別經濟區投資興業。巴方重申致力於改善營商環境,將為中國企業赴巴投資提供優惠政策支持。雙方歡迎第三方積極參與中巴經濟走廊合作。
(十三)雙方重申願積極推動中資企業開展對巴礦業投資合作,共同探討包括礦石深加工在內的礦業產業園區規劃。
(十四)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農作物種植、畜牧養殖、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機械化、農業技術交流、能力建設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助力巴方農業現代化和韌性發展。雙方同意繼續推動中國新疆與巴方加強農業合作。
(十五)雙方積極評價中巴能源合作取得的成果,同意繼續務實、穩健和有序地推進中巴經濟走廊能源合作。雙方將通過科學論證和友好協商,就具體問題共同探尋解決方案。雙方同意就提升巴基斯坦電力系統管理和使用效率加強專業交流。
(十六)雙方同意繼續在基礎地質調查、資源潛力評價、海洋油氣資源、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開展地質科技交流與培訓,推動開展新一輪中巴海洋地質聯合調查。
(十七)雙方同意在中巴自貿協定第二階段性議定書框架下,進一步協商推進貿易自由化,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積極探討可能的相互減讓安排。中方歡迎巴方企業通過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平台擴大兩國貿易,支持巴基斯坦擴大對華出口。巴方歡迎中方企業對巴基斯坦優先發展的出口導向型產業部門擴大投資。雙方同意為兩國工商界深化交流合作提供便利。
(十八)巴方高度讚賞中方為巴基斯坦財政金融穩定提供的寶貴支持。雙方積極評價中巴本幣互換協議完成續簽,同意進一步加強金融業和銀行業合作,並在各類地區和國際多邊性金融平台相互支持。
(十九)中方願繼續支持巴改善民生,確保發展成果惠及巴基斯坦各地區各族群。巴方感謝中方支持巴民生改善,特別是提供太陽能照明設備和健康包,在瓜達爾地區建設中巴友誼醫院、瓜達爾職業技術學校、海水淡化廠等重要工程。雙方一致同意在中巴經濟走廊社會民生工作組框架下繼續開展醫療、農業、教育、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等合作,持續打造民生項目。
(二十)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青年、教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智庫等領域交流合作,深化民間、地方和友好城市交往,進一步便利兩國人員往來,密切人文交流,世代傳承友好。雙方將調動地方力量,積極組織農業人才、科學和信息技術人才培訓。中方歡迎巴方來華參加2024年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2025年派團來華參加哈爾濱亞洲冬季運動會和成都世界運動會。
三、深化高水平安全合作
[編輯](二十一)中方高度評價巴方為打擊恐怖主義作出的不懈努力、付出的巨大犧牲和為維護國際和平安全作出的貢獻。雙方重申以「零容忍」態度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同意進一步加強雙多邊反恐合作,共同反對將反恐問題政治化、工具化的行徑,願同國際社會共同加強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等框架下的多邊反恐合作。
(二十二)巴方強烈譴責「3·26」巴基斯坦達蘇水電站項目中方人員車輛遭恐襲事件和「10·6」卡西姆港燃煤電站中方人員車隊遭恐襲事件,承諾將查明上述事件全部真相,緝拿所有兇手並予嚴懲。巴方強調堅定不移致力於進一步加大安保力量投入與協調,進一步強化安全措施,全面確保在巴中國人員、項目和機構安全。中方注意到巴方為保障中方在巴人員、項目和機構安全所作努力,強調亟需在巴採取有針對性安全措施,共同為兩國合作創造安全環境。
(二十三)雙方強調,中巴戰略防務安全合作對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確保地區戰略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雙方對兩國軍隊長期保持高水平互信、開展高水平合作、密切高水平協作感到滿意,同意保持兩軍高層交流互訪勢頭,不斷提升聯演聯訓和軍事技術交流合作水平。
四、密切高水平國際協作
[編輯](二十四)雙方重申將共同堅定捍衛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雙方將繼續維護世界貿易組織核心價值和基本原則,反對「脫鈎斷鏈」,堅決抵制單邊主義、保護主義。
(二十五)雙方重申維護南亞和平穩定的重要性、解決所有未決爭議的必要性,反對任何單邊行動。巴方向中方介紹了查謨和克什米爾地區最新形勢。中方重申,克什米爾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爭議,應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以及相關雙邊協定,通過和平方式妥善解決。
(二十六)中方支持巴基斯坦舉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這次會議標誌着巴基斯坦以建設性和和平方式完成一年來作為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主席的工作。雙方同意以巴基斯坦出任2025年至2026年度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中國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在國際事務中的溝通協作。
(二十七)雙方同意加強在阿富汗問題上的溝通協作,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鼓勵阿富汗臨時政府包容建政、穩健施政、睦鄰友好。雙方也呼籲在雙多邊層面擴大反恐合作,支持阿富汗綜合施策,根除恐怖主義,呼籲阿富汗臨時政府採取可視、可核查行動,瓦解、消滅所有盤踞在阿富汗並持續對地區和全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恐怖組織,並防止恐怖組織利用阿富汗領土危害阿富汗鄰國、本地區及其他國家。雙方也願為幫助阿富汗實現穩定發展、融入國際社會發揮建設性作用。
(二十八)雙方對加沙地區戰火持續,人道主義形勢嚴峻並迅速惡化表達嚴重關切,敦促立即永久停火止戰、確保人道救援暢通無阻。雙方重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自決權,包括建立獨立巴勒斯坦國的權利。雙方支持重啟巴勒斯坦問題政治解決進程,願同國際社會共同推動巴勒斯坦問題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決。雙方就近期以色列對黎巴嫩開展的軍事行動進一步加劇地區局勢緊張深表關切,反對違反《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做法,反對侵犯黎巴嫩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行為,反對任何激化矛盾擴大衝突的舉動,呼籲國際社會特別是有影響力的大國切實發揮建設性作用,避免局勢進一步動盪。
(二十九)李強總理對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和人民對他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三十)訪問期間,雙方簽署和交換了關於中巴經濟走廊建設、貨幣互換、巴基斯坦產品檢疫要求、社會民生、科學技術、合作製作電視節目等13項合作文件。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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