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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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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阿塞拜疆共和國
2024年7月3日於阿斯塔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以下稱「雙方」)一致認為,自1992年4月2日建立外交關係以來,雙方各領域合作取得豐碩成果。

在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深刻複雜演變的背景下,雙方一致同意拓展兩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合作,加強國際協作,共同維護兩國共同利益,共同促進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穩定與發展。

(一)雙方基於相互尊重、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合作共贏原則,建立戰略夥伴關係。視彼此為優先和可靠合作夥伴,獨立自主決定雙邊關係方針政策,不因外部因素而改變。

(二)雙方重申互相尊重彼此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阿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努力。中方堅定支持阿方提出的和平議程,認為旨在支持對抗的地緣政治圖謀會適得其反。

(三)雙方強調,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對整個國際社會構成嚴重威脅,需要共同努力防止和應對這些挑戰。

(四)雙方將繼續堅定支持彼此走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願開展合作,實現共同發展繁榮。

(五)雙方願在重大國家安全、地區安全、全球安全問題上保持密切溝通與配合,鞏固信任,絕不允許任何勢力利用本國領土從事反對對方的活動。

(六)雙方強調,中阿政治及社會團體交往與合作有助於推進和全方位深化國家關係。雙方支持中國共產黨同阿塞拜疆執政黨加強交流合作。

(七)雙方指出,中國和阿塞拜疆立法機構合作對拓展和推進雙邊關係具有重要意義。鑒此,雙方強調應加強兩國立法機構在各領域、各層級的交流合作,包括在國際和地區組織中開展交流合作。

(八)雙方認為,有必要加強兩國政府間的機制性交往與溝通,就發展問題加強政治對話。

(九)雙方重申,願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加強法律領域經驗交流與合作。

(十)雙方不會採取任何損害兩國戰略夥伴關係的行動。

(十一)雙方可協商定期舉行兩國外交部磋商。

(一)雙方對兩國經貿關係持續穩定發展給予高度評價,願繼續發揮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機製作用,進一步加強貿易、投資、工程承包合作,並重點推動互聯互通、綠色能源、加工製造、基礎設施、數字經濟、農業等領域項目實施,實現中阿經貿合作高質量發展。

(二)中阿經濟互補性強,有較大的產業與投資合作潛力。雙方將充分發揮中阿產業與投資合作工作機製作用,加強願景、規劃和政策對接,為雙方企業提供協助,按照市場導向原則積極推進在能源(包括油氣開採與加工、綠色能源)、交通基礎設施、信息通訊、數字經濟、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領域的合作,為兩國務實合作增加實實在在的成果,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三)雙方願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規模,優化商品結構,推動市場准入。中方歡迎阿方積極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重大展會。阿方歡迎中方先進企業參加阿塞拜疆國際國防工業展覽會(ADEX)及其他在阿塞拜疆舉辦的大型展會和論壇。中方支持阿方利用在中國開設的貿易中心、國家館以及中國電商平台開展主題推介和對接活動。

(四)雙方願加強兩國發展戰略對接,深化共建「一帶一路」框架下各領域務實合作,加快商簽兩國政府間國際多式聯運協定。

(五)雙方將支持彼此為保障經本國領土國際運輸走廊安全與暢通所作的努力,願在本國法律和雙邊協定框架內為過境運輸創造有利條件。

(六)雙方致力於通過運用智能交通系統技術挖掘過境運輸潛力,並為國際運輸通道的持續、全面運行提供經濟技術保障。

(七)雙方支持在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框架內建立投資合作工作組,支持本國企業赴對方國家投資興業,相互入駐兩國自由經濟區及工業園區。中方歡迎阿方在油氣、石化及綠色能源、電力、高新技術、人工智能及航天等領域開展對華投資合作。雙方願為兩國企業創造良好條件,提供必要便利。雙方願共同保障兩國合作項目及企業人員安全。

(八)中方願積極參與跨裏海國際運輸走廊(「中間走廊」)建設與開發,與阿塞拜疆及其他沿線國家開展更密切合作,共同推動中歐班列南通道平穩運營和加速發展,為深化區域國家務實合作創造良好條件,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九)中方對阿方將主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29)表示歡迎,支持阿方發揮主席國作用,推動大會取得積極成果。雙方願就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開展協作,包括加強清潔能源領域合作,鼓勵兩國企業在新能源發電、儲能、新能源汽車、電力傳輸、節能減排等綠色低碳領域深化合作,共同推動構建全球清潔能源合作夥伴關係。

(一)雙方願探討完善經貿領域條約法律基礎,積極探索建立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性安排。雙方重申堅定支持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中方支持阿方積極參與國際多邊貿易體系建設與合作,支持阿方為加入世貿組織採取的行動。

(二)雙方支持擴大地方交往,加強媒體和信息領域合作。

(三)雙方願積極推動科技領域互利合作取得進展。

(四)雙方認為,中阿教育交流合作穩步推進。雙方在教育合作協議和互認學歷學位協議框架下開展人員互換、語言互通、高校合作,未來將探討共建高校聯盟。

(五)雙方重視語言交流合作,鼓勵雙方學校開展中文和阿塞拜疆語教學,加強語言師資交流和培養培訓,支持孔子學院建設。

(六)雙方同意提升文化領域合作水平,互辦文化日,願就互設文化中心開展磋商。

(七)雙方願加強旅遊領域合作,促進旅遊業共同發展。中方歡迎阿方參加每年舉辦的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等旅遊展會,阿方着眼發展旅遊業並進一步擴大兩國經濟、人文和文化聯繫,決定對中國公民實施為期一年的單方面免簽政策,中方對此表示歡迎。雙方將進一步推動人員往來便利化。

(八)雙方願深化衛生、體育和青年領域合作,加強電影、媒體、智庫領域交流。

(九)雙方願加強可持續發展領域合作。

(十)雙方願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培養技能人才等方面加強交流,增進民生福祉。

(一)雙方願就重大國際問題開展協作,在雙邊層面以及國際組織、國際論壇框架內就共同關心的問題深化建設性合作。

(二)雙方致力於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雙方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願繼續加強在聯合國框架內的合作。雙方主張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新型國際關係。

(三)中阿同為發展中國家,雙方願加強合作,共同維護發展中國家合法權益。

(四)雙方認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發展人權事業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雙方認為保護人權應建立在尊重各國主權的堅定原則基礎上,各國應反對在人權問題上搞政治化和雙重標準。雙方反對藉口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倡導以安全守護人權、以發展促進人權、以合作對話推進人權,共同推動全球人權機制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

(五)阿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願積極參加倡議合作,推動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共同維護國際和地區安全穩定。中方支持阿方推動「巴庫進程」倡議的努力,支持阿方在該倡議框架內舉辦全球論壇,該論壇是鼓勵跨文化對話的重要全球性平台。

(六)中方歡迎阿方加強同上海合作組織合作,支持阿方提升在上海合作組織中法律地位。阿方表明加入金磚國家的意願,中方歡迎阿方參與金磚合作。

2024年7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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