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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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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3號
發展改革委令第23號
2019年3月28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23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現決定廢止《煤炭經營監管辦法》(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3號),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主任:何立峰

2019年3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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