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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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十二五規劃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2006年第3期。http://www.npc.gov.cn/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47869&pdmc=rdg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2006~2010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第一篇 指導原則和發展目標[編輯]

第一章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編輯]

「十五」時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我國綜合國力明顯增強,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國際地位明顯提高。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們有效抑制經濟運行中出現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成功戰勝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挑戰,從容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變化,國民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十五」計劃確定的主要發展目標提前實現。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對外貿易邁上新台階,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價格總水平保持基本穩定,城鄉面貌和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民族團結不斷鞏固,各項社會事業取得新進步,國防和軍隊建設取得新進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繼續加強。更為重要的是,黨中央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這些都為「十一五」時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面向未來,我們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具有承前啟後的歷史地位,既面臨難得機遇,也存在嚴峻挑戰。

我國具備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的有利條件。

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加速升級,將帶動產業結構加快調整和城鎮化加快發展,市場潛力巨大。勞動力資源豐富,國民儲蓄率較高,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產業配套能力較強,科技教育具有較好基礎,社會政治保持長期穩定。改革向縱深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將進一步激發社會活力和發展動力。和平、發展、合作成為當今時代的潮流,世界政治力量對比有利於保持國際環境的總體穩定,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生產要素流動和產業轉移加快,我國與世界經濟的相互聯繫和影響日益加深,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相互補充,外部環境總體上對我國發展有利。

在前進道路上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還不發達,制約發展的一些長期性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經濟結構不合理,解決「三農」問題任務相當艱巨,就業壓力較大,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亟待解決。「十五」時期在快速發展中又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投資和消費關係不協調,部分行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緩慢,能源資源消耗過大,環境污染加劇,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社會事業發展仍然滯後,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還較多。國際環境複雜多變,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上占優勢的壓力將長期存在,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狀況加劇,圍繞資源、市場、技術、人才的競爭更加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有新的表現,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戰。

在戰略機遇與矛盾凸顯並存的關鍵時期,要有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強烈的憂患意識和寬廣的世界眼光,準確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立足科學發展,着力自主創新,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全面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開創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新局面,為後十年順利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奮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推向前進。

第二章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編輯]

「十一五」時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堅持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要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落實「五個統籌」,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要堅持以下原則:

——必須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要進一步擴大國內需求,調整投資和消費的關係,合理控制投資規模,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正確把握經濟發展趨勢的變化,保持社會供求總量基本平衡,避免經濟大起大落,實現又快又好發展。

——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切實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

——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要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大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必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要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形成東中西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區域協調發展機制。

——必須加強和諧社會建設。要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從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入手,更加注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設,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保持社會安定團結。

——必須不斷深化改革開放。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健全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增強在擴大開放條件下促進發展的能力。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原則,針對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進一步調整推動發展的思路,轉變推動發展的方式,明確推動發展的政策導向。

——立足擴大國內需求推動發展,把擴大國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作為基本立足點,促使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投資和出口拉動向消費與投資、內需與外需協調拉動轉變。

——立足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發展,把調整經濟結構作為主線,促使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工業帶動和數量擴張帶動向三次產業協同帶動和結構優化升級帶動轉變。

——立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推動發展,把促進經濟增長方式根本轉變作為着力點,促使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增加資源投入帶動向主要依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帶動轉變。

——立足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發展,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促使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資金和物質要素投入帶動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和人力資本帶動轉變。

——立足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發展,把改革開放作為動力,促使經濟增長由某些領域相當程度上依靠行政干預推動向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大程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轉變。

——立足以人為本推動發展,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促使發展由偏重於增加物質財富向更加注重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轉變。

第三章 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編輯]

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十一五」時期要努力實現以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

——宏觀經濟平穩運行。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5%,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鎮新增就業和轉移農業勞動力各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產業、產品和企業組織結構更趨合理,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和就業人員占全社會就業人員比重分別提高3個和4個百分點。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城鄉區域發展趨向協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鎮化率提高到47%。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鄉、區域間公共服務、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遏制。

——基本公共服務明顯加強。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社會保障覆蓋面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2.23億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提高到80%以上。貧困人口繼續減少。防災減災能力增強,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

——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6000萬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億公頃,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達到20%,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

——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行政管理、國有企業、財稅、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設取得突破,市場監管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對外開放與國內發展更加協調,開放型經濟達到新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5%,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衛生和環境等方面的條件有較大改善。

——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法制建設全面推進,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思想道德建設進一步加強,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

第二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編輯]

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紮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第四章 發展現代農業[編輯]

堅持把發展農業生產力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第一節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到5億噸左右。加強糧食主產區生產能力建設,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建立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間利益協調機制。抓好其他區域糧食生產能力建設。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加強以小型水利設施為重點的農田基本建設,改造大型灌區,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和農業防災減災能力。

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基地和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加快農作物和畜禽水產良種繁育、飼料飼養、疫病防治、資源節約、污染治理等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培育和推廣超級雜交水稻等優良品種。加強物種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改革傳統耕作方式,推行農業標準化,發展節約型農業。科學使用化肥、農藥和農膜,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緩釋氮肥、生物防治病蟲害等適用技術。推廣先進適用農機具,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第二節 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在保證糧棉油穩定增產的同時,提高養殖業比重。加快發展畜牧業和奶業,保護天然草場,建設飼草料基地,改進畜禽飼養方式,提高規模化、集約化和標準化水平。因地制宜發展經濟林和花卉產業。發展水產養殖和水產品加工,實施休漁、禁漁制度,控制捕撈強度。

優化農業產品結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產品。重點發展優質專用糧食品種、經濟效益高的經濟作物、節糧型畜產品和名特優新水產品。

優化農業區域布局。提高黃淮海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和東北平原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在氣候條件適宜區域建設經濟作物產業帶和名特優新稀熱帶作物產業帶。發展農區、農牧交錯區畜牧業,在南方草山草坡和西南岩溶地區發展草地畜牧業,恢復和培育傳統牧區可持續發展能力。在缺水地區發展旱作節水農業。

第三節 加強農業服務體系建設

健全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動物防疫和植物保護、認證認可等服務體系。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加強農村經濟信息應用系統建設。推進農業服務組織和機制創新,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

第四節 完善農村流通體系

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促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加快供銷合作社經營網絡改造和城市商業網點向農村延伸。完善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網絡。發展農資連鎖經營,規範農資市場秩序。

第五章 增加農民收入[編輯]

第一節 挖掘農業增收潛力

積極發展品種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延長農業產業鏈條,使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收益。發展農產品加工、保鮮、儲運和其他服務。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健全企業與農戶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擴大養殖、園藝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和綠色食品生產。鼓勵優勢農產品出口。發展休閒觀光農業。

第二節 增加非農產業收入

推動鄉鎮企業機制創新和結構調整,引導鄉鎮企業向有條件的小城鎮和縣城集中。扶持縣域經濟發展,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壯大縣域經濟。健全就業信息服務體系,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增加農民務工收入。

第三節 完善增收減負政策

繼續實行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完善補貼方式。促進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建立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嚴格涉農收費管理,禁止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

第六章 改善農村面貌[編輯]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群眾自願,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第一節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着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健全農村公路管護體系。積極發展農村沼氣、秸稈發電、小水電、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農村電網。建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加強農村信息網絡建設,發展農村郵政和電信,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鄉鄉能上網。按照節約土地、設施配套、節能環保、突出特色的原則,做好鄉村建設規劃,引導農民合理建設住宅,保護有特色的農村建築風貌。

第二節 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現狀調查,綜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農藥、化肥和農膜等面源污染,加強規模化養殖場污染治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改善環境衛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城鎮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農村轉移。

第三節 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

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培訓鄉村衛生人員,開展城市醫師支援農村活動。建設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加強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完善農村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第四節 發展農村社會保障

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補助、災民救助等社會救助體系。

第七章 培養新型農民[編輯]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技能培訓和文化事業,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第一節 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

着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對其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構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農村教師培訓計劃,使中西部地區50%的農村教師得到一次專業培訓。鼓勵城市各單位開展智力支農,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的力度。全面實施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

第二節 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

支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提高農民務農技能和科技素質。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培養一大批生產能手、能工巧匠、經營能人和科技人員。

第三節 發展農村文化事業

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擴大廣播電視和電影覆蓋面。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鄉村,滿足農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扶持農村業餘文化隊伍,鼓勵農民興辦文化產業。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開展「文明村鎮」和「文明戶」活動,引導農民形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 增加農業和農村投入[編輯]

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和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確保財政用於「三農」投入的增量高於上年,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財政支出主要用於農村,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重點要放在農業和農村。改革政府支農投資管理方式,整合支農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鼓勵、支持金融組織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積極發展小額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

第九章 深化農村改革[編輯]

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搞好土地承包流轉中的仲裁服務。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改革任務。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範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發揮農村信用社的支農作用,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穩步推進集體林權改革。加快徵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

大力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着重抓好村黨組織建設,同步推進村民自治組織和其他村級組織配套建設。積極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

第三篇 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編輯]

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要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中心環節,繼續發揮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競爭優勢,調整優化產品結構、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布局,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工業由大變強。

第十章 加快發展高技術產業[編輯]

按照產業集聚、規模發展和擴大國際合作的要求,加快促進高技術產業從加工裝配為主向自主研發製造延伸,推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引導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先導產業、一批集聚效應突出的產業基地、一批跨國高技術企業和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

第一節 提升電子信息製造業

根據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總體趨勢,大力發展集成電路、軟件和新型元器件等核心產業,重點培育光電通信、無線通信、高性能計算及網絡設備等信息產業群,建設軟件、微電子、光電子等產業基地,推動形成光電子產業鏈。開發信息產業關鍵技術,增強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延伸產業鏈。

第二節 培育生物產業

發揮我國特有的生物資源優勢和技術優勢,面向健康、農業、環保、能源和材料等領域的重大需求,重點發展生物醫藥、生物農業、生物能源、生物製造。實施生物產業專項工程,努力實現生物產業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研製的新突破。健全市場准入制度,保護特有生物資源,保障生物安全。

第三節 推進航空航天產業

堅持遠近結合、軍民結合、自主開發與國際合作結合,發展新支線飛機、大型飛機、直升機和先進發動機、機載設備,擴大轉包生產,推進產業化;推進航天產業由試驗應用型向業務服務型轉變,發展通信、導航、遙感等衛星及其應用,形成空間、地面與終端產品製造、運營服務的航天產業鏈。

第四節 發展新材料產業

圍繞信息、生物、航空航天、重大裝備、新能源等產業發展的需求,重點發展特種功能材料、高性能結構材料、納米材料、複合材料、環保節能材料等產業群,建立和完善新材料創新體系。

第十一章 振興裝備製造業[編輯]

第一節 振興重大技術裝備

努力突破核心技術,提高重大技術裝備研發設計、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製造和系統集成的整體水平。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政策支持,依託重點工程,完善技術標準,在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製造裝備、高效清潔發電與輸變電等領域研製一批對國家經濟安全、技術進步、產業升級有重大影響和帶動作用的重大技術裝備,引導形成一批集研發設計製造於一體、競爭力強的企業。

第二節 提升汽車工業水平

增強汽車工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汽車發動機、汽車電子、關鍵總成及零部件。發揮骨幹企業作用,提高自主品牌乘用車市場占有率。鼓勵開發使用節能環保和新型燃料汽車。引導企業在競爭中兼併重組,形成若干產能百萬輛的企業。

第三節 壯大船舶工業實力

加強船舶自主設計能力、船用裝備配套能力和大型造船設施建設,優化散貨船、油船、集裝箱船三大主力船型,重點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的新型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在環渤海、長江口和珠江口等區域建設造船基地,引導其他地區造船企業合理布局和集聚發展。

第十二章 優化發展能源工業[編輯]

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煤為基礎、多元發展,優化生產和消費結構,構築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

第一節 有序發展煤炭

加強煤炭資源勘探,統籌規劃,合理開發,提高回採率,減少煤炭開採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建設大型煤炭基地,鼓勵煤炭企業聯合重組,引導形成若干產能億噸級的企業。鼓勵有優勢的煤炭企業實行煤電聯營或煤電運一體化經營。調整改造重組中小煤礦,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破壞資源和環境的煤礦。

加強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加快煤層氣開發利用。加強煤炭清潔生產和利用,鼓勵發展煤炭洗選及低熱值煤、煤矸石發電等綜合利用,開發推廣高效潔淨燃燒、煙氣脫硫等技術。發展煤化工,開發煤基液體燃料,有序推進煤炭液化示範工程建設,促進煤炭深度加工轉化。

第二節 積極發展電力

以大型高效環保機組為重點優化發展火電。建設大型超超臨界電站和大型空冷電站。推進潔淨煤發電,建設單機60萬千瓦級循環流化床電站,啟動整體煤氣化燃氣-蒸汽聯合循環電站工程。鼓勵發展坑口電站,建設大型煤電基地。適度發展天然氣發電。加快淘汰落後的小火電機組。

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統籌做好移民安置、環境治理、防洪和航運。建設金沙江、雅礱江、瀾滄江、黃河上游等水電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壩等大型水電站。適當建設抽水蓄能電站。

積極推進核電建設。重點建設百萬千瓦級核電站,逐步實現先進壓水堆核電站的設計、製造、建設和運營自主化。加強核燃料資源勘查、開採、加工工藝改造以及核電關鍵技術開發和核電人才培養。

加強電網建設。建設西電東送三大輸電通道和跨區域輸變電工程,擴大西電東送規模,繼續推進西電東送、南北互濟、全國聯網。加強區域、省級電網建設,同步發展輸配電網絡,加強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完善城鄉配電網絡,擴大供電範圍,確保供電安全。

第三節 加快發展石油天然氣

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力度。加強油氣資源調查評價,擴大勘探範圍,重點開拓海域、主要油氣盆地和陸地油氣新區,開展煤層氣、油頁岩、油砂、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調查勘探。推進油氣勘探開發主體多元化。

實行油氣並舉,穩定增加原油產量,提高天然氣產量。加強老油田穩產改造,延緩老油田產量遞減。加快深海海域和塔里木、準噶爾、鄂爾多斯、柴達木、四川盆地等地區的油氣資源開發。堅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贏,擴大境外油氣資源合作開發。在沿海地區適度建設進口液化天然氣項目。擴建和新建國家石油儲備基地。

加快油氣幹線管網和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逐步完善全國油氣管線網絡。建成西油東送、北油南運成品油管道。適時建設第二條西氣東輸管道及陸路進口油氣管道。

第四節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實行優惠的財稅、投資政策和強制性市場份額政策,鼓勵生產與消費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力開發風能,建成30個10萬千瓦級以上的大型風電項目,在內蒙古、河北、江蘇、甘肅等地區形成百萬千瓦風電基地。加快開發生物質能,支持發展秸稈、垃圾焚燒和垃圾填埋氣發電,建設一批秸稈和林木質電站,擴大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產能力。併網風電裝機、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達到500萬千瓦和550萬千瓦。積極開發利用太陽能、地熱能和海洋能。

第十三章 調整原材料工業結構和布局[編輯]

按照控制總量、淘汰落後、加快重組、提升水平的原則,加快調整原材料工業結構和布局,降低消耗,減少污染,提高產品檔次、技術含量和產業集中度。

第一節 優化發展冶金工業

堅持內需主導,着力解決產能過剩問題,嚴格控制新增鋼鐵生產能力,加速淘汰落後工藝、裝備和產品,提高鋼鐵產品檔次和質量。推進鋼鐵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發揮鋼鐵企業產品製造、能源轉換和廢物消納處理功能。鼓勵企業跨地區集團化重組,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結合首鋼等城市鋼鐵企業搬遷和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建設曹妃甸等鋼鐵基地。積極利用低品位鐵礦資源。

控制電解鋁總量,適度發展氧化鋁,鼓勵發展鋁深加工和新型合金材料,提高鋁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大銅鉛鋅錳礦資源勘查力度,增加後備資源,穩定礦山生產。控制銅鉛鋅冶煉建設規模,發展深加工產品和新型合金材料。加強稀土和鎢錫銻資源保護,推動稀土在高技術產業的應用。

第二節 調整化學工業布局

按照基地化、大型化、一體化方向,調整石化工業布局。在油品消費集中區域以擴建為主適度擴大煉油生產能力,在無煉油工業的油品消費集中區域合理布局新項目,在生產能力相對過剩區域控制煉油規模。關停並轉小型低效煉油裝置。合理布局大型乙烯項目,形成若干煉化一體化基地,防止一哄而上。

調整化肥、農藥、農膜工業布局和結構。在能源產地和糧棉主產區建設百萬噸級尿素基地,建設雲南、貴州、湖北磷復肥基地和青海、新疆鉀肥基地。控制農藥總量,提高農藥質量,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發展和推廣可降解農膜。

優化發展基礎化工原料,積極發展精細化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業。

提高藥品自主開發能力,鞏固傳統化學原料藥,開發特色原料藥。加強中藥資源普查、保護、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建設中藥資源基地,大力發展中藥產業。

第三節 促進建材建築業健康發展

以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和提高產品質量檔次為重點,促進建材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日產5000噸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逐步淘汰立窯等落後生產能力。提高玻璃等建築材料質量及加工深度。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的新型建築材料、保溫材料以及綠色裝飾裝修材料。

推進建築業技術進步,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和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發展建築標準件,推進施工機械化,提高建築質量。

第十四章 提升輕紡工業水平[編輯]

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高質量,增加品種,滿足多樣化需求,擴大高端市場份額,鞏固和提高輕紡工業競爭力。

第一節 鼓勵輕工業提高製造水平

運用信息、生物、環保等新技術改造輕工業。調整造紙工業原料結構,降低水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後草漿生產線,在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林紙一體化工程。大力發展食品工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保障食品安全。鼓勵家用電器、塑料製品和皮革及其他輕工行業開發新產品,提高技術含量和質量。

第二節 鼓勵紡織工業增加附加值

提高紡織工業技術含量和自主品牌比重。發展高技術、高性能、差別化、綠色環保纖維和再生纖維,擴大產業用紡織品、絲綢和非棉天然纖維開發利用。推進紡織工業梯度轉移。

第十五章 積極推進信息化[編輯]

堅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提高經濟社會信息化水平。

第一節 加快製造業信息化

以信息化改造製造業,推進生產設備數字化、生產過程智能化和企業管理信息化,促進制造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物流庫存和市場營銷變革。提高機電裝備信息化水平,實現精準、高效生產。推廣集散控制、現場總線控制、敏捷製造等技術,強化生產過程的在線監測、預警和控制。

第二節 深度開發信息資源

加快國家基礎信息庫建設,促進基礎信息共享。優化信息資源結構。加強生產、流通、科技、人口、資源、生態環境等領域的信息採集,加強信息資源深度開發、及時處理、傳播共享和有效利用。

第三節 完善信息基礎設施

積極推進「三網融合」。建設和完善寬帶通信網,加快發展寬帶用戶接入網,穩步推進新一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建設集有線、地面、衛星傳輸於一體的數字電視網絡。構建下一代互聯網,加快商業化應用。制定和完善網絡標準,促進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第四節 強化信息安全保障

積極防禦、綜合防範,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強化安全監控、應急響應、密鑰管理、網絡信任等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礎信息網絡和國家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推進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發展諮詢、測評、災備等專業化信息安全服務。健全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和安全准入制度。

第四篇 加快發展服務業[編輯]

堅持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方向,拓寬領域、擴大規模、優化結構、增強功能、規範市場,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

第十六章 拓展生產性服務業[編輯]

大力發展主要面向生產者的服務業,細化深化專業化分工,降低社會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第一節 優先發展交通運輸業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交通基礎設施,做好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發揮組合效率和整體優勢,建設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加快發展鐵路運輸。重點建設客運專線、城際軌道交通、煤運通道,初步形成快速客運和煤炭運輸網絡。擴展西部地區路網,強化中部地區路網,完善東部地區路網。加強集裝箱運輸系統和主要客貨樞紐建設。建設鐵路新線1.7萬公里,其中客運專線7000公里。

進一步完善公路網絡。重點建設國家高速公路網,基本形成國家高速公路網骨架。繼續完善國道、省道幹線公路網絡,打通省際間通道,發揮路網整體效率。公路總里程達到230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萬公里。

積極發展水路運輸。完善沿海沿江港口布局,重點建設集裝箱、煤炭、進口油氣和鐵礦石中轉運輸系統,擴大港口吞吐能力。改善出海口航道,提高內河通航條件,建設長江黃金水道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推進江海聯運。

優化民用機場布局。擴充大型機場,完善中型機場,增加小型機場,提高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機場密度。完善航線網絡。建設現代化空中交通管理系統。

優化運輸資源配置。強化樞紐銜接和集疏運配套,促進運輸一體化。開發應用高速重載、大型專業化運載、新一代航行系統等高新技術,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和快遞服務。應用信息技術提升運輸管理水平,推廣智能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貨運代理、客貨營銷等運輸中介服務。建設上海、天津、大連等國際航運中心。

第二節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

推廣現代物流管理技術,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實現企業物資採購、生產組織、產品銷售和再生資源回收的系列化運作。培育專業化物流企業,積極發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標準化體系,加強物流新技術開發利用,推進物流信息化。加強物流基礎設施整合,建設大型物流樞紐,發展區域性物流中心。

第三節 有序發展金融服務業

健全金融體系,完善服務功能,創新服務品種,提高服務質量。規範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銀行以及證券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鼓勵金融創新,穩步發展綜合類金融服務,支持發展網上金融服務。積極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完善支付結算體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清算系統。發展境外金融服務和外匯風險管理、綜合理財等,為企業跨境經營提供便利服務和外匯避險工具。

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發展養老、醫療保險,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發展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

第四節 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

改善郵政和電信基礎業務,發展增值業務,開發新興業務,促進普遍服務。調整電信業務結構,發展互聯網產業。

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基礎設施、法律環境、信用和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安全、便捷的在線支付服務平台。發展企業間電子商務,推廣面向中小企業、重點行業和區域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與服務。

推進電子政務。整合網絡資源,建設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構建政務信息網絡平台、數據交換中心、數字認證中心,推動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開發基礎數據資源和辦公資源,完善重點業務系統。健全政府與企業、公眾互動的門戶網站體系,依法開放政務信息,促進辦事程序規範。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務機構,開發利用公益性信息資源。

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豐富和開發利用基礎地理信息資源,發展地理信息產業。鼓勵教育、文化、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的數字內容產業發展,豐富中文數字內容資源,發展動漫產業。

第五節 規範發展商務服務業

拓展和規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經濟仲裁等法律服務。發展項目策劃、財務顧問、併購重組、上市等投資與資產管理服務。規範發展會計、審計、稅務、資產評估、校準、檢測、驗貨等經濟鑑證類服務。支持發展市場調查、工程諮詢、管理諮詢、資信服務等諮詢服務。鼓勵發展專業化的工業設計。推動廣告業發展。合理規劃展館布局,發展會展業。

第十七章 豐富消費性服務業[編輯]

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趨勢,繼續發展主要面向消費者的服務業,擴大短缺服務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第一節 提升商貿服務業

鼓勵發展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業態多樣化、誠信便民的零售、餐飲等商貿服務。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按照優化城市功能、疏解交通的要求,合理調整城市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

第二節 發展房地產業

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大戶型高檔商品房。按照保障供給、穩定房價的原則,加強對房地產一、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的調控,促進住房梯次消費。完善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加強資本金管理,規範發展住房消費信貸和保險。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市場化程度。

第三節 大力發展旅遊業

全面發展國內旅遊,積極發展入境旅遊,規範發展出境旅遊。合理開發和保護旅遊資源,改善基礎設施,推進重點旅遊區、旅遊線路建設,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繼續發展觀光旅遊,開發休閒度假以及科普、農業、工業、海洋等專題旅遊,完善自助遊服務體系。繼續推進紅色旅遊。加快旅遊企業整合重組。鼓勵開發特色旅遊商品。

第四節 加強市政公用事業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網結構和公共交通場站,有條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區要把軌道交通作為優先領域,超前規劃,適時建設。積極發展出租車業。加強城市供排水、中水管網改造和建設,增強安全供水能力,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合理規劃建設和改造城市集中供熱、燃氣設施。

第五節 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

圍繞便民服務,重點發展社區衛生、家政服務、社區保安、養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務和廢舊物品回收等。理順社區管理體制,推進社區服務規範化和網絡化建設。

第六節 發展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

加強城鄉基層和各類學校體育設施建設,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全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體素質。保護發展民族民間體育。深化體育改革,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體育事業和投資體育產業。規範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體育彩票、體育用品,以及多種形式的體育組織和經營實體。提高競技運動水平,辦好北京奧運會和廣州亞運會。

第十八章 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編輯]

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領域,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行業准入制度。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服務業,提高非公有制經濟比重。公共服務以外的領域,要按照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原則加快產業化改組。營利性事業單位要改制為企業,並儘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繼續推進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採取積極的財稅、土地、價格等政策,支持服務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新興產業和新型業態的發展。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大城市要把發展服務業放在優先位置,有條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第五篇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編輯]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展基礎和潛力,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加強薄弱環節、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的要求,逐步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東中西良性互動,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趨向縮小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

第十九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編輯]

堅持實施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的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健全區域協調互動機制,形成合理的區域發展格局。

第一節 推進西部大開發

西部地區要加快改革開放步伐,通過國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區域合作,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堅持以線串點,以點帶面,依託中心城市和交通幹線,實行重點開發。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出境、跨區鐵路和西煤東運新通道,建成「五縱七橫」西部路段和八條省際公路,建設電源基地和西電東送工程。鞏固和發展退耕還林成果,繼續推進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等生態工程,加強植被保護,加大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強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加強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和建設。支持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大力發展特色產業,加強清潔能源、優勢礦產資源開發及加工,支持發展先進製造業、高技術產業及其他有優勢的產業。加強和改善公共服務,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推進人才開發和科技創新。建設和完善邊境口岸設施,加強與毗鄰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發展邊境貿易。落實和深化西部大開發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推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西部開發資金渠道。

第二節 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

東北地區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造,在改革開放中實現振興。發展現代農業,強化糧食基地建設,推進農業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和產業化經營,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建設先進裝備、精品鋼材、石化、汽車、船舶和農副產品深加工基地,發展高技術產業。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援助機制,抓好阜新、大慶、伊春和遼源等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搞好棚戶區改造和採煤沉陷區治理。加強東北東部鐵路通道和跨省區公路運輸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擴大與毗鄰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加強黑土地水土流失和東北西部荒漠化綜合治理。支持其他地區老工業基地的振興。

第三節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中部地區要依託現有基礎,提升產業層次,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在發揮承東啟西和產業發展優勢中崛起。加強現代農業特別是糧食主產區建設,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增強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生產能力,促進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強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發展坑口電站和煤電聯營。加快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優勢產業的結構調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支持發展礦山機械、汽車、農業機械、機車車輛、輸變電設備等裝備製造業以及軟件、光電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術產業。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重點建設幹線鐵路和公路、內河港口、區域性機場。加強物流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市場體系。

第四節 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東部地區要率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實現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和增長方式轉變,率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率先發展和改革中帶動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知名品牌,提高產業素質和競爭力。優先發展先進製造業、高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着力發展精加工和高端產品。促進加工貿易升級,積極承接高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轉移,提高外向型經濟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加強耕地保護,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資源特別是土地、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繼續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的作用,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第五節 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發展

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財政性投資力度,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加快發展。保護自然生態,改善基礎設施條件。發展學前教育,加快普及義務教育,辦好中心城市的民族初中班和高中班,加強民族大學建設和民族地區高等教育。建設少數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社區,扶持少數民族出版事業,建立雙語教學示範區。加強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穩定民族地區人才隊伍。支持發展民族特色產業、民族特需商品、民族醫藥產業和其他有優勢的產業。優先解決特困少數民族貧困問題,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的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興邊富民行動。繼續實行支持西藏、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的政策。

第六節 健全區域協調互動機制

健全市場機制,打破行政區劃的局限,促進生產要素在區域間自由流動,引導產業轉移。健全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開展多種形式的區域經濟協作和技術、人才合作,形成以東帶西、東中西共同發展的格局。健全互助機制,發達地區要採取對口支援、社會捐助等方式幫扶欠發達地區。健全扶持機制,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原則,加大國家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國家繼續在經濟政策、資金投入和產業發展等方面,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

第二十章 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編輯]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統籌考慮未來我國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調整完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規範空間開發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間開發結構。

第一節 優化開發區域的發展方向

優化開發區域是指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要改變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資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實現經濟較快增長的模式,把提高增長質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參與全球分工與競爭的層次,繼續成為帶動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和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主體區域。

第二節 重點開發區域的發展方向

重點開發區域是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和人口集聚條件較好的區域。要充實基礎設施,改善投資創業環境,促進產業集群發展,壯大經濟規模,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承接優化開發區域的產業轉移,承接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人口轉移,逐步成為支撐全國經濟發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載體。

第三節 限制開發區域的發展方向

限制開發區域是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並關係到全國或較大區域範圍生態安全的區域。要堅持保護優先、適度開發、點狀發展,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產業,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引導超載人口逐步有序轉移,逐步成為全國或區域性的重要生態功能區。

第四節 禁止開發區域的發展方向

禁止開發區域是指依法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域。要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規劃實行強制性保護,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

第五節 實行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財政政策,要增加對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用於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逐步使當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投資政策,要重點支持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支持重點開發區域基礎設施建設。產業政策,要引導優化開發區域轉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提升產業結構層次;引導重點開發區域加強產業配套能力建設;引導限制開發區域發展特色產業,限制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產業擴張。土地政策,要對優化開發區域實行更嚴格的建設用地增量控制,在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的前提下適當擴大重點開發區域建設用地供給,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嚴禁生態用地改變用途。人口管理政策,要鼓勵在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外來人口定居落戶,引導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人口逐步自願平穩有序轉移。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對優化開發區域,要強化經濟結構、資源消耗、自主創新等的評價,弱化經濟增長的評價;對重點開發區域,要綜合評價經濟增長、質量效益、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等;對限制開發區域,要突出生態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弱化經濟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的評價;對禁止開發區域,主要評價生態環境保護。

第二十一章 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編輯]

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

第一節 分類引導人口城鎮化

對臨時進城務工人員,繼續實行亦工亦農、城鄉雙向流動的政策,在勞動報酬、勞動時間、法定假日和安全保護等方面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對在城市已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進城務工人員,要創造條件使之逐步轉為城市居民,依法享有當地居民應有的權利,承擔應盡的義務;對因城市建設承包地被徵用、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村人口,要轉為城市居民,城市政府要負責提供就業援助、技能培訓、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鼓勵農村人口進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定居,特大城市要從調整產業結構的源頭入手,形成用經濟辦法等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的機制。

第二節 形成合理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逐步形成以沿海及京廣京哈線為縱軸,長江及隴海線為橫軸,若干城市群為主體,其他城市和小城鎮點狀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態功能區相間隔,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已形成城市群發展格局的京津冀、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區域,要繼續發揮帶動和輻射作用,加強城市群內各城市的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增強城市群的整體競爭力。

具備城市群發展條件的區域,要加強統籌規劃,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為龍頭,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形成若干用地少、就業多、要素集聚能力強、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

人口分散、資源條件較差、不具備城市群發展條件的區域,要重點發展現有城市、縣城及有條件的建制鎮,成為本地區集聚經濟、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務的中心。

第三節 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

規劃城市規模與布局,要符合當地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地質構造等自然承載力,並與當地經濟發展、就業空間、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相適應。

加強城市水源地保護和供水設施建設。缺水城市要適度控制城市規模,禁止發展高耗水產業和建設高耗水景觀。地下水超采城市要控制地下水開採,防止地面沉降。城市道路以及供排水、能源、環保、電信、有線電視等的建設,要破除部門和地方分割,在統一規劃基礎上協同建設,減少盲目填挖和拆建。加強城市綜合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穩步推進城市危舊住房和「城中村」改造,保障拆遷戶合法權益。城市規劃和建築設計要延續歷史,傳承文化,突出特色,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和風景名勝資源。強化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管,推進城市綜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四節 健全城鎮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加快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障礙,建立健全與城鎮化健康發展相適應的財稅、徵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制度。完善行政區劃設置和管理模式。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管理制度,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口登記制度。

第六篇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編輯]

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建設低投入、高產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環、可持續的國民經濟體系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第二十二章 發展循環經濟[編輯]

堅持開發節約並重、節約優先,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在資源開採、生產消耗、廢物產生、消費等環節,逐步建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第一節 節約能源

強化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導向,加大節能力度。通過優化產業結構特別是降低高耗能產業比重,實現結構節能;通過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實現技術節能;通過加強能源生產、運輸、消費各環節的制度建設和監管,實現管理節能。突出抓好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等行業和耗能大戶的節能工作。加大汽車燃油經濟性標準實施力度,加快淘汰老舊運輸設備。制定替代液體燃料標準,積極發展石油替代產品。鼓勵生產使用高效節能產品。

第二節 節約用水

發展農業節水,推進雨水集蓄,建設節水灌溉飼草基地,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基本實現灌溉用水總量零增長。重點推進火電、冶金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抓好城市節水工作,強制推廣使用節水設備和器具,擴大再生水利用。加強公共建築和住宅節水設施建設。積極開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礦井水利用。

第三節 節約土地

落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模。建立健全用地定額標準,推行多層標準廠房。開展農村土地整理,調整居民點布局,控制農村居民點占地,推進廢棄土地復墾。控制城市大廣場建設,發展節能省地型公共建築和住宅。到2010年實現所有城市禁用實心粘土磚。

第四節 節約材料

推行產品生態設計,推廣節約材料的技術工藝,鼓勵採用小型、輕型和再生材料。提高建築物質量,延長使用壽命,提倡簡約實用的建築裝修。推進木材、金屬材料、水泥等的節約代用。禁止過度包裝。規範並減少一次性用品生產和使用。

第五節 加強資源綜合利用

抓好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屬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推進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和化工廢渣及尾礦等工業廢物利用。推進秸稈、農膜、禽畜糞便等循環利用。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進廢紙、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和廢棄電子產品等回收利用。加強生活垃圾和污泥資源化利用。推動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製糖等行業實施循環經濟改造,形成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在重點行業、領域、產業園區和城市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發展黃河三角洲、三峽庫區等高效生態經濟。

第六節 強化促進節約的政策措施

加快循環經濟立法。實行單位能耗目標責任和考核制度。完善重點行業能耗和水耗准入標準、主要用能產品和建築物能效標準、重點行業節能設計規範和取水定額標準。嚴格執行設計、施工、生產等技術標準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實行強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的制度。推行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政府節能採購、合同能源管理。實行有利於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石油替代產品開發的財稅、價格、投資政策。增強全社會的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

第二十三章 保護修復自然生態[編輯]

生態保護和建設的重點要從事後治理向事前保護轉變,從人工建設為主向自然恢復為主轉變,從源頭上扭轉生態惡化趨勢。

在天然林保護區、重要水源涵養區等限制開發區域建立重要生態功能區,促進自然生態恢復。健全法制、落實主體、分清責任,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監管。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止外來有害物種對我國生態系統的侵害。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編輯]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強化從源頭防治污染,堅決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污染的狀況。以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儘快改善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

第一節 加強水污染防治

加大「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和區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科學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強化對主要河流和湖泊排污的管制,堅決取締飲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嚴禁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標污水。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開徵污水處理費,到201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第二節 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加大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現有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新建燃煤電廠必須根據排放標準安裝脫硫裝置,推進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二氧化硫綜合治理。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嚴格控制新(擴)建除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禁止新(擴)建鋼鐵、冶煉等高耗能企業。加大城市煙塵、粉塵、細顆粒物和汽車尾氣治理力度。

第三節 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堆存鉻渣無害化處置。加強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加強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大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力度,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

第四節 實行強有力的環保措施

各地區要切實承擔對所轄地區環境質量的責任,實行嚴格的環保績效考核、環境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作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並逐年增加。健全環境監管體制,提高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實施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標識和環境認證制度,嚴格執行強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和企業環保信息公開制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並監督環保。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建立社會化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運用經濟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與發展事務,認真履行環境國際公約。

第二十五章 強化資源管理[編輯]

實行有限開發、有序開發、有償開發,加強對各種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第一節 加強水資源管理

順應自然規律,調整治水思路,從單純的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雨洪資源科學利用轉變,從注重水資源開發利用向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優化配置轉變。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調配,控制地下水開採。完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行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健全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建立國家初始水權分配製度和水權轉讓制度。完成南水北調東線和中線一期工程,合理規劃建設其他水資源調配工程。

第二節 加強土地資源管理

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法定權限審批土地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禁止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修編的管理。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用途管制和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加強村鎮建設用地管理,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完善耕地保護責任考核體系,實行土地管理責任追究制。加強土地產權登記和土地資產管理。

第三節 加強礦產資源管理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統一規劃管理,嚴格礦產資源開發准入條件,強化資格認證和許可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劃開發。完善礦產資源開發管理體制,依法設置探礦權、採礦權,建立礦業權交易制度,健全礦產資源有償占用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完善重要資源儲備制度,加強國家重要礦產品儲備,調整儲備結構和布局。實行國家儲備與用戶儲備相結合,對資源消耗大戶實行強制性儲備。

第二十六章 合理利用海洋和氣候資源[編輯]

第一節 保護和開發海洋資源

強化海洋意識,維護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生態,開發海洋資源,實施海洋綜合管理,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綜合治理重點海域環境,遏制渤海、長江口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生態惡化趨勢。恢復近海海洋生態功能,保護紅樹林、海濱濕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帶生態系統,加強海島保護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完善海洋功能區劃,規範海域使用秩序,嚴格限制開採海砂。有重點地勘探開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國際海底資源。

第二節 開發利用氣候資源

加強空中水資源、太陽能、風能等的合理開發利用。發展氣象事業,加強氣象衛星應用、天氣雷達等綜合監測,建立先進的氣象服務業務系統。增強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能力,提高預報準確率和時效性。增強氣象為農業等行業服務的能力。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大氣成分和氣候變化監測、預測、評估工作。

第七篇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編輯]

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把發展教育和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深化體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教育發展,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本強國。

第二十七章 加快科學技術創新和跨越[編輯]

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按照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不斷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加強科技與經濟、教育的緊密結合,全面提高科技整體實力和產業技術水平。

第一節 大力推進自主創新

加強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間、海洋、納米及新材料等領域超前部署,集中優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力爭取得重要突破。適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啟動一批重大科技專項,在能源、資源、環境、農業、信息、健康等領域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實現核心技術集成創新與跨越。實施重大產業技術開發專項,促進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

堅持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並重,繁榮和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構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積極推動理論創新,進一步發揮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促進自然科學與哲學社會科學的結合。

第二節 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建設科技支撐體系,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施知識創新工程,整合研究實驗體系,建設若干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機構和研究型大學,構築高水平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實施重大科學工程,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構建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促進科技資源共享。建設一批產業技術研發試驗設施,提高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強科普能力建設,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

第三節 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形成自主創新的基本體制架構。加強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建立企業自主創新的基礎支撐平台。發展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等技術創新中介服務,形成社會化服務體系。實行支持自主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採購政策,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發揮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鼓勵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

第四節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加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加強計量基礎研究,完善國家標準體系,及時淘汰落後標準。優先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發展專利、商標、版權轉讓與代理、無形資產評估等知識產權服務。

第五節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整合科技資源,合理配置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研究力量,促進科研機構、大學、企業間科研人員的合理流動與合作,構建科技資源共享機制。深化技術開發類院所企業化轉制改革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改革,完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開放合作的研究開發體系。完善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科技評審評估和成果評價獎勵等制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保證科技經費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科技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

第二十八章 優先發展教育[編輯]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着力完成「普及、發展、提高」三大任務,加快教育結構調整,促進教育全面協調發展,建設學習型社會。

第一節 普及和鞏固義務教育

重點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努力降低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特別是女性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和貧困家庭學生的輟學率,全國初中三年保留率達到95%。推進城鄉、地區間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地政府要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當地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第二節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年招生規模擴大到800萬人。發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改革職業教育教學方式,更新教學內容,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建立彈性學習制度。促進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

第三節 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把高等教育發展的重點放在提高質量和優化結構上,加強研究與實踐,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穩步提高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穩步發展普通本專科和研究生教育,提高高層次人才培養質量。有重點地加強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推動各類高等院校協調發展。繼續發展各類成人教育。

第四節 加大教育投入

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加大中央和省級政府對財政困難縣義務教育經費的轉移支付力度。促進教育公平,公共教育資源要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以及薄弱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傾斜。各級政府要增加職業教育投入,重點支持面向農村學生的中等職業學校。支持設立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就學的民間慈善基金組織,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教。繼續實行助學貸款,健全面向各階段學生的資助制度,完善貧困家庭學生助學體系。擴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於特殊教育的份額。

第五節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職責,制定和完善學校的設置標準,支持民辦教育發展,形成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辦學格局。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體制,義務教育由政府負全責,高中階段教育以政府投入為主,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實行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互補充。規範教育收費,建立嚴格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形成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教學體制,改革招生考試制度,推進教學課程改革,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健全評價制度。形成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在學科、專業和課程設置以及招生規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給學校更多自主權,培育並發揮學校的優勢和特色。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第二十九章 推進人才強國戰略[編輯]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牢固樹立科學人才觀,壯大人才隊伍,提高人才素質,優化人才結構,完善用人機制,發揮人才作用,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

第一節 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

實施黨政人才培養工程,完善培訓制度,加強理論教育、專業培訓和實踐鍛煉,提高黨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質和執政能力,建設高素質黨政領導人才隊伍。實施企業家培養工程,培養造就一批富有創新意識和能力、適應經濟全球化要求的企業家,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和戰略高技術人才培養工程,重點培養造就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和戰略科學家。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加強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為國服務。積極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

第二節 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推進市場配置人才資源,消除人才市場發展的體制性障礙,規範人才市場管理,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社會環境。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分類管理體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重點的人才評價、選拔任用和激勵保障機制。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注重在實踐中鍛煉培養人才。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完善公務員制度。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要加大人才資源開發投入,加強人才資源能力建設,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

第八篇 深化體制改革[編輯]

以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企業、財稅、金融等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有利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第三十章 着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編輯]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建立決策科學、權責對等、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加快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

第一節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以及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原則,合理界定政府職責範圍,加強各級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優化組織結構,減少行政層級,理順職責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的科學化、規範化、法定化。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及地方各級政府間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權責。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第二節 健全政府決策機制

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諮詢、社會公示和聽證以及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務公開並逐步實現制度化,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實行綜合執法,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建立執法責任追究制。推行政府問責制,完善行政賠償制度。

第三節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逐步縮小政府對投資項目的核准範圍,健全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和備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資範圍和中央與地方的投資事權,改進和完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責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投資調控體系。

第三十一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編輯]

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第一節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發揮主導作用。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加快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絕大多數國有大型企業改制為多元股東的公司。改善國有企業股本結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和產權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增強企業活力。發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職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繼續深化集體企業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集體經濟。

第二節 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制定完善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規,建立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和企業重大決策失誤追究等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國有金融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等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節 深化壟斷行業改革

堅持政企分開、放寬准入、引入競爭、依法監管,推進壟斷行業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按照形成綜合運輸體系的要求,推進交通運輸業管理體制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鐵路體制改革,加快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鞏固廠網分開,加快主輔分開,穩步推進輸配分開和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深化石油、電信、民航、郵政、煙草、鹽業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推進國有資產重組,形成競爭性市場格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第四節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進一步消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和政策性因素,進一步落實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允許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領域。完善金融、稅收、信用擔保、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政策,改善行政執法和司法環境,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服務和監管。

第三十二章 推進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編輯]

調整和規範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間的收支關係,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實行有利於促進科技進步、轉變增長方式、優化經濟結構的財稅制度。

第一節 完善財政體制

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明確界定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責任,合理調整政府間財政收入劃分。完善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理順省級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省級直接對縣的管理體制,逐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預算編制制度,提高預算的規範性和透明度。繼續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國庫現金管理和國債餘額管理制度,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加強預算執行審計,提高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建立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範政府債務風險。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規範對土地和探礦權、採礦權出讓收入的管理。

第二節 完善稅收制度

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適當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合理調整部分應稅品目稅負水平和征繳辦法。適時開徵燃油稅。合理調整營業稅徵稅範圍和稅目。完善出口退稅制度。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穩步推行物業稅並相應取消有關收費。改革資源稅制度。完善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

第三十三章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編輯]

第一節 深化金融企業改革

積極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通過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充實資本金、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途徑,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控機制,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股份制銀行。合理確定政策性銀行職能定位,健全自我約束機制、風險調控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加快其他商業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等金融機構改革。穩步發展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設立、重組與改造。完善金融機構規範運作的基本制度,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

第二節 加快發展直接融資

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推進證券發行、交易、併購等基礎性制度建設,促進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規範運作,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完善市場功能,拓寬資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展創業投資,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

第三節 健全金融調控機制

加強貨幣政策與其他宏觀政策的相互協調配合,完善金融調控體系。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穩步發展貨幣市場,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第四節 完善金融監管體制

建立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控制體系,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規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建立相應的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制度。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加強風險監管和資本充足率約束,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間以及同宏觀調控部門的協調機制。

第三十四章 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編輯]

第一節 健全全國統一開放市場

進一步打破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完善商品市場,健全資本、土地、技術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嚴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完善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非經營性用地公開供地制度。規範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積極發展技術市場。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第二節 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合理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價格。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建立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定價的機制。適時推進石油價格改革,建立與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擴大市場形成土地價格的範圍。

第三節 規範市場秩序

打擊各種違法經營活動,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和市場競爭秩序。清理整頓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加強價格監管,禁止價格欺詐、價格操縱等行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健全失信懲戒制度。

第九篇 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編輯]

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更好地促進國內發展與改革,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第三十五章 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編輯]

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彌補資源不足、擴大發展空間、提高附加價值的要求,積極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對外貿易由數量增加為主向質量提高為主轉變。到2010年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分別達到2.3萬億美元和4000億美元。

第一節 優化出口結構

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為重點,引導企業增強綜合競爭力。支持自主性高技術產品、機電產品和高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嚴格執行勞動、安全、環保標準,規範出口成本構成,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繼續發展加工貿易,着重提高產業層次和加工深度,增強國內配套能力,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引導企業構建境外營銷網絡,增強自主營銷能力。積極開拓非傳統出口市場,推進市場多元化。加強對出口商品價格、質量、數量的動態監測,構建質量效益導向的外貿促進和調控體系。

第二節 積極擴大進口

實行進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發揮進口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完善進口稅收政策,擴大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及零部件和國內短缺的能源、原材料進口,促進資源進口多元化。

第三節 發展服務貿易

擴大工程承包、設計諮詢、技術轉讓、金融保險、國際運輸、教育培訓、信息技術、民族文化等服務貿易出口。鼓勵外資參與軟件開發、跨境外包、物流服務等。建設若干服務業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積極穩妥擴大服務業開放,建立服務貿易監管體制和促進體系。

第四節 完善公平貿易政策

健全貿易運行監測預警體系和摩擦應對機制,合理運用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增強應對貿易爭端能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加強國際貿易的多雙邊對話與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完善貿易法律制度,建立大宗商品進出口協調機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貿易秩序。有效運用技術性貿易措施,加強進出口檢驗檢疫和疫情監控。

第三十六章 提高利用外資質量[編輯]

抓住國際產業轉移機遇,繼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重點通過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把利用外資同提升國內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結合起來。

第一節 引導外商投資方向

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形成穩定、透明的管理體制和公平、可預見的政策環境。引導外資更多地投向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高端製造環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投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採購中心、培訓中心。鼓勵外資企業技術創新,增強配套能力,延伸產業鏈。吸引外資能力較強的地區和開發區,要注重提高生產製造層次,並積極向研究開發、現代流通等領域拓展,充分發揮集聚和帶動效應。

第二節 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

引導國內企業同跨國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發揮外資的技術溢出效應。在保護國內自主品牌基礎上,引導和規範外商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有效利用境外資本市場,支持國內企業境外上市。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鼓勵外商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來華投資。鼓勵具備條件的境外機構參股國內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繼續用好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重點投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用於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審慎使用國際商業貸款,允許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融資。加強對外債的宏觀監測和管理,優化債務結構,保持適度的外債規模。

第三十七章 積極開展國際經濟合作[編輯]

完善促進生產要素跨境流動和優化配置的體制和政策,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及其他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第一節 實施「走出去」戰略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經營。以優勢產業為重點,引導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促進產品原產地多元化。通過跨國併購、參股、上市、重組聯合等方式,培育和發展我國的跨國公司。按照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擴大境外資源合作開發。鼓勵企業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穩步發展勞務合作。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和保障體系,加強對境外投資的統籌協調、風險管理和海外國有資產監管。

第二節 推進國際區域經濟合作

統籌規劃並穩步推進貿易、投資、交通運輸的便利化,積極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加強對話與協商,發展與各國的雙邊、多邊經貿合作。積極參與多邊貿易、投資規則制定,推動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增加我國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進一步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

第十篇 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編輯]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入手,紮實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第三十八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編輯]

第一節 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和完善現行生育政策,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建立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扶助制度,完善基本服務項目免費制度。加強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能力建設。完善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體系。

第二節 改善出生人口素質和結構

普及優生優育知識,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加大出生缺陷干預力度,鼓勵婚前和孕前醫學檢查,預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遺傳性因素對出生人口健康的影響。採取綜合措施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問題。

第三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弘揚敬老風尚,營造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社會氛圍。積極發展老齡產業,增強全社會的養老服務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保障老年人權益。實施愛心護理工程,加強養老服務、醫療救助、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務設施建設。

第四節 保障婦女兒童權益

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實施婦女發展綱要,保障婦女平等獲得就學、就業、社會保障、婚姻財產和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加強婦女衛生保健、扶貧減貧、勞動保護、法律援助等工作。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實施兒童發展綱要,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改善兒童成長環境,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完善孤殘兒童手術康復、家庭寄養經費投入和艾滋孤兒救助機制。

第五節 保障殘疾人權益

倡導和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殘疾人事業。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加強殘疾人康復、貧困殘疾人脫貧、殘疾少年兒童義務教育、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創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

第三十九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編輯]

第一節 千方百計擴大就業

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突出的位置,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統籌城鄉就業,努力控制失業規模。繼續實施和完善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加強就業培訓的財稅、信貸等優惠政策。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會參與的職業技能培訓機制。完善對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和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積極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各類所有制的中小企業。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多種形式就業。支持並規範發展就業中介服務。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積極推行集體合同制度,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全面建立用人單位守法誠信制度。完善企業裁員機制,避免把富餘人員集中推向社會。國有企業要儘可能通過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等措施安置富餘人員。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勞動保護和勞動執法監察,規範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第二節 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

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堅持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個人收入分配秩序,強化對分配結果的監管,努力緩解行業、地區和社會成員間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特別要關注就學、就業機會和分配過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規範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規範職務消費,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規則和監管機制。控制和調節壟斷性行業的收入,建立健全個人收入申報制,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管。堅決取締各種非法收入。

第三節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增加財政社會保障投入,多渠道籌措社會保障基金,合理確定保障標準和方式,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分層次、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

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逐步提高社會統籌層次,增強統籌調劑的能力。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和落實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推進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保險。建立健全生育保險制度。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規範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加強社會保障服務管理能力建設。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戶和五保供養對象納入救助範圍。完善城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鼓勵開展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支持志願服務活動並實現制度化。

第四節 加大扶貧工作力度

強化各級政府扶貧職責,加大扶貧投入,完善扶貧開發機制,提高扶貧效率。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的貧困地區,繼續實行就地扶貧,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開闢增收途徑;對生存條件惡劣的貧困地區,實行易地扶貧。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技能培訓、技術扶貧和勞務輸出扶貧,增強其增收能力;對不具備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救濟和救助。更加注重對貧困家庭子女的扶助,通過寄宿學習、家庭寄養、社會托養、免費職業教育等,改善其成長環境,防止貧困代際傳遞。採取社會救助和設立專項貸款等措施,防止因災因病返貧。加大對集中連片貧困地區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地實行整村推進的扶貧開發方式。繼續開展定點幫扶工作,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扶貧工作。

第五節 擴大城鄉居民消費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增強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和城鎮低收入者的消費能力。培育消費熱點,推進公眾營養改善行動,健全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相結合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繼續提高電話、計算機等的普及率,促進文化、健身、旅遊、休閒等服務性消費。引導居民消費預期,擴大即期消費。改善消費環境,規範和發展消費信貸。

第四十章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編輯]

高度關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認真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第一節 完善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能力。改善醫療衛生機構條件,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大力發展社區衛生,加快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分工協作、雙向轉診的城市醫療服務體系。

第二節 加強疾病防治和預防保健

嚴格控制艾滋病、結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傳染病的傳播,有效預防和控制血吸蟲病等寄生蟲病和地方病,加強新發傳染病防治和免疫工作,綜合防治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等慢性病和職業病。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視精神衛生及疾病防治。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率達到90%以上,嬰兒死亡率降至17‰,孕產婦死亡率降至40/10萬。

第三節 加強中醫藥和醫學科研工作

保護和發展中醫藥,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醫院建設,推進中醫藥標準化、規範化。整合優勢醫學科研資源,加強對重大疾病的研究。

第四節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方向,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轉換機制、加強監管的原則,建立符合國情的醫療衛生體制,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按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的原則完善分類管理。強化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責任,建立各級政府間規範的責任分擔與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激勵機制和補償政策。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大力提高農村、中西部地區和基層公共衛生資源的比重。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行為、服務質量和藥品市場的監管,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控制醫療費用過快上漲。

第四十一章 加強公共安全建設[編輯]

完成改革和發展的任務,必須保持長期穩定的社會環境。要強化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加強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第一節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

加強防洪減災薄弱環節建設,重點加強大江大河綜合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蓄滯洪區建設和城市防洪,增強沿海地區防颱風、風暴潮、海嘯的能力。加強對滑坡、泥石流和森林、草原火災的防治。提高防洪減災預警和指揮能力,建立洪水等災害風險管理制度和防洪減災保障制度。加強對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的防治。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加強城市群和大城市地震安全基礎工作,加強數字地震台網、震情、災情信息快速傳輸系統建設,實行預測、預防、救助綜合管理,提高地震綜合防禦能力。

第二節 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嚴格執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科研開發、監管監察和支撐體系建設。實施重大危險源普查和監測監控,加大安全設施投入,搞好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改造。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煤炭等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抓好非煤礦山、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道路交通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的專項整治。強化交通、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監管。培育和規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建立安全生產指標考核體系,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礦商貿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

第三節 保障飲食和用藥安全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設施建設,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創新監管機制,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依法強化對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等的監管,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第四節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改善司法保障條件,加強基層政法機構、案件偵查、禁毒、緝私、邊境檢查等的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問題。加強公安政法隊伍建設。

第五節 強化應急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指揮信息系統、應急物資保障、專業救災搶險隊伍、應急標準體系以及運輸、現場通訊保障等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的建設,健全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的社會動員機制,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第四十二章 完善社會管理體制[編輯]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

第一節 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

推進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的和諧社區、和諧村鎮建設,倡導人與人和睦相處,增強社會和諧基礎。探索新時期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和管理的有效模式,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排憂解難的作用。

第二節 規範引導民間組織有序發展

培育發展行業協會、學會、公益慈善和基層服務性民間組織,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完善民間組織自律機制,加強改進對民間組織的監管。

第三節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高度重視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改進和完善信訪工作,暢通訴求渠道,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法律等方式,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健全人民調解制度,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深入做好新時期的群眾工作,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訴求。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機制、信息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切實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維護社會穩定。

第十一篇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編輯]

堅持政治文明和物質文明全面發展,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為現代化建設提供政治保證。

第四十三章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編輯]

第一節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積極穩妥地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公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保證公民依法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健全重大問題決策前協商的制度。發揮人民政協的作用,支持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貫徹落實僑務方針政策,做好僑務工作。

第二節 全面推進法制建設

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司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正義和司法權威。實施「五五」普法規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形成遵法守法、依法辦事的社會風氣。

第三節 加強廉政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推進反腐倡廉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強化政府專門機構和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的檢舉權、控告權、申訴權。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第十二篇 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編輯]

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繁榮社會主義文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十四章 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編輯]

第一節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全面落實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進一步鞏固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紮實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在全社會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進一步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和精神動力。

第二節 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創造更多更好適應人民群眾需求的優秀文化產品。加大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逐步形成覆蓋全社會的比較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創新,實施精品戰略,繁榮藝術創作,提高文化藝術產品質量。加強文化自然遺產和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擴大廣播影視覆蓋範圍,發展數字廣播影視,確保播出安全。繁榮新聞事業。發展現代出版發行業,積極發展數字出版,重視網絡媒體建設。大力推廣普通話。擴大國際文化交流,積極開拓國際文化市場,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辦好上海世博會。

第三節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改進對公共文化單位的扶持方式,促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努力形成一批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方向,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能力的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完善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和規範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文化產業,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和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場格局。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對互聯網的管理,堅持掃黃打非,營造扶持健康文化、改造落後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會環境。積極倡導企業文化建設。

第十三篇 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編輯]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統一和發展利益的要求,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形成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第四十五章 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編輯]

第一節 全面加強軍隊建設

堅持以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江澤民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為指導,堅持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指導方針,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貫徹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軍隊的歷史使命,全面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積極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努力提高部隊信息化條件下整體防衛作戰能力。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各項建設的首位,保持軍隊建設的正確方向。實施科技強軍戰略,推進機械化和信息化複合發展。深化體制編制和政策制度調整改革,優化力量結構和部隊編成,增強軍隊建設的活力。創新軍事理論,加強部隊訓練和院校教育,培養新型軍事人才,提高官兵素質。發展現代化武器裝備,優化體系結構,提高配套水平。推進後勤建設和改革,增強綜合保障能力,提高官兵生活水平。加強基層建設,打牢部隊建設基礎。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強化作風紀律建設,嚴格部隊管理教育,確保部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加強武裝警察部隊建設,着力提高執勤處突反恐的能力。深入開展「雙擁」活動,軍隊要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國家和社會要做好優撫安置工作,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第二節 調整優化國防科技工業

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強化基礎、自主創新的方針,加快國防科技工業轉型升級,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開發軍民兩用技術和產品。推進數字化軍工建設,提高武器裝備研發和製造水平,確保武器裝備供應。調整優化軍品科研生產能力結構,提升總體設計、總裝測試和系統集成等核心能力,精幹科研生產主體,推進專業化重組和社會化協作。積極穩妥地實施軍工科研院所改革。建立面向社會的軍品科研生產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軍民互動合作的協調機制。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分類實施軍工企業股份制改造。深化軍工投資體制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第三節 增強國防動員能力

深化國防動員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堅持在經濟建設中貫徹國防的要求,逐步建立集中統一、結構合理、反應迅速、權威高效的現代國防動員體系。加強民兵預備役部隊質量建設,抓好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和交通戰備等建設,推進國防動員信息化,開展全民國防教育,提高平戰轉換、快速動員、持續保障和綜合防護能力。加強國防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保護國防設施。

第十四篇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機制[編輯]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的條件下,實現本規劃的目標和任務,主要依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同時,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調控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第四十六章 建立分類指導的實施機制[編輯]

本規劃提出的農業、工業、服務業等的發展方向,利用外資、對外貿易等的發展重點,是對市場主體的導向,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施。各級政府要維護公平競爭,嚴禁地方分割和部門保護,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活動,不得干預市場機制正常運行。

本規劃確定的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等重點任務,主要通過完善市場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努力實現。政府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完善政策,為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營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發揮帶頭和示範作用。

本規劃確定的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促進就業、減少貧困、防災減災、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以及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國防等公共服務領域的任務,是政府的承諾,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能,運用公共資源全力完成。

本規劃提出的主體功能區劃、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管理、保護知識產權、調節收入分配、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社會建設和管理等的要求,主要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等法律手段,並輔之以經濟手段加以落實。

本規劃確定的改革任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必須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加強對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將改革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不失時機地推進,並注重及時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律、規章和制度的形式確立下來。

第四十七章 調整和完善經濟政策[編輯]

根據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於公共政策的原則,按照公共財政配置的重點要轉到為全體人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的方向,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合理界定財政支出範圍。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優先領域是:農村義務教育和公共衛生、農業科技推廣、職業教育、農村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社會保障、減少貧困、計劃生育、防災減災、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以及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地質勘查、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資源管理和國家安全等。重點支持的區域是: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中西部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三峽庫區,資源枯竭型城市等。

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完善和制定鼓勵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促進科技發展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文化體制改革,以及振興裝備製造業和其他產業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

按照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原則,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增加基礎上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完善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整合政府投資,改進投資方式,加強項目監管。

加強和改進產業政策工作,增強對國內產業發展、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統籌,加強信貸、土地、環保、安全、科技等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配合,採用經濟手段促進產業發展。加強對高技術產業和裝備製造業薄弱環節的扶持,重點支持研究開發,培育核心競爭力。按照適度偏緊原則調控高耗能產業規模,控制生產能力盲目擴張。按照引導產業集群發展、減少資源跨區域大規模調動的原則優化產業布局,促進主要使用海路進口資源的產業在沿海地區布局,主要使用國內資源和陸路進口資源的產業在中西部重點開發區域布局。實施品牌戰略,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競爭力強的大企業發展成為跨國公司。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第四十八章 健全規劃管理體制[編輯]

加強統籌協調。繼續做好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特別要加強制度協調、規劃協調和政策協調。統籌協調政策目標和政策手段,搞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社會政策和政績考核間的配合,防止國家政策部門化。統籌協調長期發展與短期發展,近期措施要有利於解決長期性發展難題,改革體制、制定政策、安排投資、確定發展速度,都要充分考慮可持續性,防止急於求成。

改革規劃管理體制,健全科學化、民主化的編製程序,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統領,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做深做實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糧食、能源、交通等專項規劃。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劃規劃,明確主體功能區的範圍、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區域政策。強化區域規劃工作,編制部分主體功能區的區域規劃。改革完善地方規劃,深化市縣規劃體制改革。

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其中耕地保有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在本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中期評估報告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經中期評估需要修訂本規劃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加強和推動內地同港澳在經貿、科教、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安排,加強內地和港澳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擴大海峽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交流與人員往來,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十一五」規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重要規劃。全國各族人民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振奮精神,紮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實現「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相關文件

1 .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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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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