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2010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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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審計機關對28個中央部門單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籌集、支出和結存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國共籌集社會捐贈款物797.03億元(含「特殊黨費」)。具體情況是:按形態劃分,資金687.90億元,物資 109.13億元;按捐贈意向劃分,定向291.93億元,非定向505.10億元;按捐贈渠道劃分,境內捐贈723.05億元,國際組織、海外華僑等國外捐贈40.48億元,港澳台地區捐贈33.50億元。
全國共支出捐贈款物527.69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173.79億元,用於災後重建213.28億元,140.62億元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於災後恢復重建。
全國尚結存捐贈款物269.34億元,其中:中央部門單位和社會團體0.35億元,有關全國性基金會22.66億元,18個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 78.09億元,8個沒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6.14億元,5個重災省市162.10億元。結存款物中有119.26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150.08億元將按恢復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中央部門單位和社會團體社會捐贈款物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民政部接收捐贈資金50.67億元(含外交部等有關單位、有關基金會匯繳30.39億元)。支出50.32億元,其中:撥付災區44.97億元(四川 18.87億元,甘肅17.40億元,陝西8.10億元,重慶0.59億元,雲南0.01億元),撥付北京市和浙江省5.29億元,用於為災區購買活動板房和篷布,其他定向救災支出0.06億元。結存0.35億元(這部分資金是2009年4月後陸續直接接收以及有關單位匯繳的),目前正按照程序撥付災區。
中央統戰部、外交部、商務部、衛生部、國務院僑辦等中央國家機關,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以及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共接收捐贈款物39.58億元(資金36.68億元,物資2.90億元)。支出39.58億元,其中:匯繳民政部30.28億元,用於應急搶險和災後重建0.11 億元,撥付災區8.49億元(四川7.31億元,甘肅0.61億元,陝西0.43億元,重慶0.13億元,雲南0.01億元),用於採購搶險物資等 0.70億元。
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和其他16家全國性基金會社會捐贈款物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和其他經批准可以開展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16家全國性基金會共接收捐贈款物84.28億元(資金73.68億元,物資10.60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61.62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5.92億元,用於災後重建4.23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0.19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2.98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06億元,其他重建支出1億元),撥付災區45.29億元(四川34.73億元,甘肅5.44億元,陝西3.93億元,重慶 0.86億元,雲南0.33億元),撥付其他省區5.25億元用於購置活動板房,其他支出0.82億元,匯繳民政部0.11億元。
捐贈款物結存22.66億元(資金22.61億元,物資0.05億元),分別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基金會15.94億元,中華慈善總會0.57億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0.17億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0.02億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1.87億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1.01億元,中國綠化基金會0.01 億元,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1.33億元,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0.48億元,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0.02億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0.16億元,中國扶貧基金會1.08億元。結存款物中有13.40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三、18個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社會捐贈款物(不含「特殊黨費」)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8個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接收捐贈款物386.94億元(資金334.10億元,物資52.84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308.85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35.61億元,用於災後重建36.63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11.14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 12.93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4.10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5.21億元,其他重建支出3.25億元),撥付災區114.01億元(四川 105.01億元,甘肅5.53億元,陝西2.64億元,重慶0.56億元,雲南0.27億元),撥付其他省區0.39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 5.39億元統籌安排用於災後重建,116.82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用於對口支援縣市的學校及配套設備、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道路及橋梁等基礎設施等重建項目。
捐贈款物結存78.09億元(資金75.62億元,物資2.47億元),分別為北京1.42億元,天津0.25億元,河北1.95億元,山西1.77億元,遼寧1.68億元,吉林1.37億元,黑龍江1.55億元,上海4.83億元,江蘇10.52億元,浙江 11.02億元,安徽4.81億元,福建1.30億元,江西0.74億元,山東11.55億元,河南0.71億元,湖北1.55億元,湖南2.04億元,廣東19.03億元。上述結存資金結存在省級41.63億元,地市級28.66億元,縣區級7.80億元。結存款物中有27.14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四、8個沒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捐贈款物(不含「特殊黨費」)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8個沒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接收捐贈款物28.63億元(資金25.28億元,物資3.35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22.49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0.89億元,用於災後重建1.18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0.07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0.03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73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35億元),撥付災區19.40億元(四川11.82億元,甘肅4.63億元,陝西2.67 億元,重慶0.23億元,雲南0.05億元),撥付其他省區0.04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0.98億元統籌安排用於災後重建。
捐贈款物結存6.14億元(資金6.02億元,物資0.12億元),分別為內蒙古3.16億元,廣西0.16億元,海南1.53億元,貴州0.80億元,西藏 0.04億元,青海0.24億元,寧夏0.14億元,新疆0.03億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0.04億元。上述結存款物已於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轉交受災省市安排使用。
五、「特殊黨費」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全國共有4559.7萬名中國共產黨黨員繳納「特殊黨費」97.30億元。
中央組織部直接接收和各地匯繳共計91.89億元(中央組織部直接接收19.69億元,四川等5個重災省市匯繳4.30億元,18個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匯繳61.37億元,8個沒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匯繳6.53億元),以上資金已全部撥付災區(四川77.50億元,甘肅8.76億元,陝西3.63億元,重慶1億元,雲南1億元)。各災區省市及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接收並直接用於重建的「特殊黨費」5.41億元(5個重災省市直接接收並用於重建4.73億元,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接收並用於陝西省重建0.68億元)。
「特殊黨費」已支出用於災後恢復重建29.40億元,其中:城鄉住房建設15.75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10.66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1億元,其他重建支出1.99億元。
四川等5個重災省市「特殊黨費」結存67.90億元,其中:省本級5.53億元,地市本級4.05億元,縣區本級58.32億元。結存「特殊黨費」中有25.58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資金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六、5個重災省市社會捐贈款物(不含「特殊黨費」)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編輯]四川、甘肅、陝西、重慶、雲南等5個重災省市共接收社會捐贈款物390.18億元,其中直接接收170.74億元,中央部門單位和其他省市劃撥219.44億元(該部分資金在前項中已有表述,下述各省市接收捐贈款物總額,均為本省市直接接收和上級、外省市劃轉數的合計)。
(一)四川省共接收捐贈款物293.49億元(資金201.95億元,物資91.54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217.93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104.66億元,用於災後重建107.78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21.49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45.54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8.77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8.30億元,其他重建支出23.23億元),5.49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用於災區學校及配套設備、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道路及橋梁等基礎設施等重建項目。
捐贈款物結存75.56億元(資金73.18億元,物資2.38億元),分別為省級30.10億元,地市級17.16億元,縣區級28.30億元。結存款物中有39.78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二)甘肅省共接收捐贈款物51.19億元(資金34.79億元,物資16.40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35.85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16.53億元,用於災後重建19.28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13.25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 2.80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96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14億元,其他重建支出2.1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0.04億元,6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全部用於本省受災地區城鄉住房建設。
捐贈款物結存9.34億元(資金7.53億元,物資1.81億元),分別為省級7.74億元,地市級0.87億元,縣區級0.73億元。結存款物中有6.08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三)陝西省共接收捐贈款物30.90億元(資金26.38億元,物資4.52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23.59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5.95億元,用於災後重建6.89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2.23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3.10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1.08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35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1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0.70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0.03億元統籌安排用於災後重建,10.02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於災區學校及配套設備、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等重建項目。
捐贈資金結存7.31億元,分別為省級3.40億元,地市級1.40億元,縣區級2.51億元。結存資金中有4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四)重慶市共接收捐贈款物11.87億元(資金9.40億元,物資2.47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10.66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2.34億元,用於災後重建3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0.72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0.95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39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71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2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3.03億元,有2.29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於災區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道路及橋梁等基礎設施等重建項目。
捐贈款物結存1.21億元,分別為省級0.65億元,縣區級0.56億元。結存的捐贈資金中有0.92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五)雲南省共接收捐贈款物8.25億元(資金7.63億元,物資0.62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7.48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0.76億元,用於災後重建4.89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1.01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0.34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44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3.09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01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0.08億元統籌安排用於災後重建,撥付其他災區1.75億元。
捐贈資金結存0.77億元,分別為省級0.27億元,地市級0.49億元,縣區級0.01億元。結存資金中有0.73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在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中,共接收國際組織、海外華僑等國外和港澳台地區捐贈款物73.98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7.73億元,非定向捐贈36.25 億元。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 26.23億元(已按捐贈者意願分別下撥到四川15.32億元、甘肅6.05億元、陝西1.60億元),四川、甘肅、陝西直接接收10.62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88億元。全部定向捐贈款物已按捐贈者意願下撥相關單位或項目。非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23.72億元,四川、甘肅、陝西直接接收11.99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54億元。非定向捐贈款物已與其他來源社會捐贈統籌用於災區,主要用於農村居民住房、中小學校和醫院設施等建設。
審計署已先後4次向社會公告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本次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審計署將繼續對用於災後重建的社會捐贈款物進行跟蹤審計,並適時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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