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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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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8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8號
2018年6月5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28號

依據《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號),現將載客車輛(M1類)有害物質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分別對照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和《道路車輛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計算方法》的符合性情況(第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七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6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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