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5號
外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86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五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九批)予以公告。
附件:
2.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五批).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