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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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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號
應急部公告2019年第9號
2019年3月30日
發布機關:應急部
應急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公  告

2019年  第9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有關要求,我部編制了《應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現予公布。

附件:應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應急管理部

2019年3月30日

應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應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況

2018年,應急管理部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部署,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要求,不斷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渠道,拓展公開內容,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同時積極答覆公眾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回應公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各項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一)主動公開重大自然災害應對信息。通過各種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啟動國家救災應急響應、下撥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和調撥中央儲備救災物資等情況。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底定期組織召開國家減災委部際災情會商會,統籌各類平台發布災情。同時密切關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災情,及時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

(二)及時發布災害警示信息。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專設《災害預警》欄目,全年發布各類重大災害警示信息137條。各級消防部門通過各類媒體平台發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6.5億條,發送消防安全手機短信60.7億條,利用戶外廣告牌、宣傳欄、樓宇電視、車載視頻等刊播消防安全提示類信息1.3億條。發布煤礦警示信息69條,通過信息平台發送事故警示信息26次、汛期預警信息38次,受眾80.6萬人次。按月份發布了12期歷史上發生的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

(三)公開通報事故查處和安全隱患信息。對遼寧本溪龍新礦業思山嶺鐵礦「6?5」重大炸藥爆炸事故等6起重大事故進行公開通報,對遼寧省瀋陽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紅陽三礦「11?11」重大頂板事故等13起重大事故查處(含2017年發生、2018年結案)進行掛牌督辦。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涉氨製冷企業液氨使用治理工作、因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事故情況、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有關地方相關行業專項治理情況等,進行公開通報。

(四)主動公開消防政務信息。及時通報全國火災形勢、重大消防專項治理、重大改革政策等情況。及時發布消防法律法規、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改革重大政策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知曉的政務信息。特別是緊密結合改革工作,組織採取多種形式,對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新制服標誌、新車牌等重要改革政策的出台背景、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等進行了公開並解讀。

(五)不定期發布安全生產誠信信息。先後分3批將147家失信企業及相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並推送至全國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程序公告和移出了符合條件的聯合懲戒「黑名單」企業4批計49家,協調建立了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信用查詢專欄。在煤礦領域,先後分6批公告了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名單,及時公告了納入「黑名單」管理的26家煤礦企業和降低或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31家煤礦企業名單。

(六)及時發布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文件。先後發布了《消防救援銜條例》《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規定,以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審查規範》《煙花爆竹工程竣工驗收規範》《煉鋼安全規程》《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等50項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編印出版了《2018年安全生產標準匯編》(第十輯)。公開發布2006年以來1432件「失效」和「廢止」文件。

二、其他重點領域主動公開情況

(一)嚴格落實對財政預決算信息、「雙隨機」抽查等方面的公開要求。分別於2018年4月13日、7月20日及時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向社會公開了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含國家煤礦安監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和2017年度部門決算信息。2018年1月,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安監總政法〔2018〕5號),明確對重點企業實現年度監督檢查「全覆蓋」,對其他企業推行「雙隨機」抽查。各級有關部門按照要求及時公布「雙隨機」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

(二)抓好重大項目批准和實施信息公開工作。在救災方面,全面履行政府採購的信息公開要求,及時通過中國政府採購網發布招標、中標和變更公告,公開採購合同,接受社會監督。2018年中央級救災儲備物資採購項目共購棉帳篷30250頂、棉大衣50050件、棉被121000床、場地照明燈550套,執行金額總計10724.3992萬元。在煤礦領域,發布24個大型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核准結果和1個大型露天煤礦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結果。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監測及偵檢設備建設項目、區域重特大事故現場指揮協調裝備庫建設項目、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調度平台建設項目等都進行公開招標。

(三)推進建議、提案答覆全文完整公開。2018年共收到「兩會」建議、提案121件,其中,人大建議65件、政協提案56件,主辦及分辦53件、協辦及會辦54件、參閱14件,全部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完成辦理工作。公開發布《關於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詳細報告,以及16件建議、提案的具體辦理結果,主動接受人民監督,積極回應人民呼聲。

三、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一)大力推動一體化在線服務平台和「互聯網+監管」平台建設。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及「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納入部「政務管理應用系統(一期)」建設內容,研究制定了系統平台建設方案,落實專項資金1300萬元。明確各子系統的建設任務、牽頭單位和時限要求,系統梳理了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工作清單,將相關工作納入應急管理部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內容。成立了由分管副部長為組長的專責工作小組,定期組織召開協調推進會,統籌協調解決平台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按照規定標準和時限要求完成建設任務。

(二)優化審批辦事服務,積極推進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網上辦理。開展辦事服務信息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清理並公開群眾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煤礦方面,已建成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線申辦系統並試運行,實現申報資料網絡上傳、辦理進度網上查詢、辦理結果網上公開。建立全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管理平台,取消45項由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12項由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並發布。

(三)深化「互聯網+消防政務服務」工作。推動省級消防救援機構在官方網站開通「辦事直通車」,進一步完善「消防網上服務大廳」功能,實現相關消防行政許可網上申報、辦理結果網上公開、消防業務網上諮詢功能。組織各級依託移動互聯網有關平台,定期向地方黨政負責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網格員等特定人群發送消防提示信息,提供消防指導服務。取消部分消防備案項目、合併部分審批事項、優化審批受理程序等。集中開展清理整治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掛證」工作,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和人員資格核准註冊信息。

四、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情況

(一)對重大政策開展立體式、全方位解讀。組織中央主流媒體和部屬媒體做好習近平總書記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致訓詞、集中整訓教育、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消防救援隊員招錄等重要舉措進行解讀報道,製作視頻等通過新媒體傳播。針對《消防救援銜條例》《消防救援銜標誌式樣和佩帶辦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等政策法規,組織中央主要媒體和部屬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解讀報道。圍繞做好第一批消防員招錄工作,及時開通專題網頁,主動收集廣大網友普遍關心的問題,開設《問題解答》欄目進行解答並公開發布。

(二)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解讀。應急管理部成立後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首場發布會,集中發布應急管理部組建以來改革運行情況和2019年重點工作,分別圍繞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現狀、推進農村應急管理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和防災避險能力、重大活動期間應急管理保障工作、機構改革等方面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同時,還參加了國務院新聞辦、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回答了記者有關提問。

(三)通過徵求意見、召開會議、設置專欄專題等進行解讀。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先廣泛徵求意見。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設立《徵求意見》欄目,全年發布15條徵求意見稿。在制修訂《煤礦防治水害細則》《煤礦安全條例》工作中,均通過政府網站全文公開草案內容,廣泛徵求各方意見。通過召開工作會議,對2018年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冶金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進行解讀。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設立《政策解讀》欄目,通過答記者問等多種形式,對《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等17項重大政策進行解讀。在有關網站設置專題,對開展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等,集中解讀政策法規、宣貫規程標準、推送經驗動態、報道典型案例,推動工作落實。

(四)圍繞社會重大關切加強輿情回應。做好各類突發災害事故、原公安消防部隊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轉隸、授旗儀式等的輿情監測、研判、應對。2018年以來,積極引導、穩妥處置了百度「應急管理部吧」發布不實改革信息、金沙江山體滑坡堰塞湖現場關於直升機不實消息、涉及消防救援隊伍改革負面言論等輿情,不斷提升輿情引導能力。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中央主要媒體、商業新聞網站和媒體平台的溝通聯繫,提高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和渠道

(一)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全面調查摸底全系統政府網站情況,並根據機構改革具體情況和各網站主辦單位實際需求,進行網站轉隸、合併或下線處理。全面加強全系統政府網站域名管理相關規範化工作。釐清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主管單位和主辦單位職責分工,督導部政府網站有序規範管理、升級改造。2018年,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發布信息6840條、收集網民意見建議2114條。對全系統政府網站內容建設情況進行抽查、監測、打分、整改33家(次),結果向社會公開。大力清理關閉虛假政府網站,查清並申請中央網信辦封堵20家冒充本系統政府網站的假網站。及時協調、答覆、審核「我為政府網站挑錯」相關信息282件。

(二)不斷壯大政務新媒體新平台。加強與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新華社新媒體中心等中央主要媒體和新浪、騰訊、「今日頭條」等新媒體合作,配合重要活動、重要節點策劃系列圖說、動漫、微視頻。2018年應急管理部官方政務微信、微博和新聞媒體客戶端粉絲總量549萬,全年累計發布各類信息2600餘條。「@中國消防」官方微博粉絲達285萬,全年共發布博文6608條,總閱讀量16億次,單條微博最高閱讀量5793萬人次,居全國政務微博排行榜前列,在信息公開、科普宣傳、樹立隊伍形象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辦好用好應急管理部主管報社。2018年,中國安全生產報社(中國煤炭報社)主辦兩報、一刊、兩網、三微、兩個客戶端、三個微博、兩個APP、兩個頭條號,實現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原創新聞宣傳內容的融媒體立體化傳播。兩報電子報可第一時間通過客戶端在手機、PAD閱讀分享,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中國安全生產網列入中央新聞網站,兩報兩網納入互聯網轉載信息源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唯一新聞單位),微信、微博平台全部納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報社新媒體平台2018年總閱讀數量2.1億人次,累計粉絲總量815萬。

六、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全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請公開件107件,其中網絡申請有93件,信函申請有12件,當面申請有2件。18件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28件屬於同意公開範圍,8件屬於同意部分公開範圍,4件屬於不同意公開範圍,39件申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職責範圍,10件申請信息不存在。以上依申請公開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內辦結。

2018年,收到2件以應急管理部為被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案件,均依法作出維持決定。沒有收到以應急管理部為被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發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應急管理部在加強政民互動、深化政務資源整合和完善平台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信息公開的深度、廣度方面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有的單位主動公開責任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2019年,應急管理部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進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結合機構改革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助力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

(一)研究擬定政務公開相關制度。結合機構改革實際,根據即將修訂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應急管理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系統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發布應急管理部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並動態調整。

(二)協調推動相關平台建設。加快推進一體會在線服務平台和「互聯網+監管」平台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完善並應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平台、依申請公開答覆平台。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平台維護管理,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答覆等流程並保持對系統和信息的維護更新。依法依規做好主動公開信息審核發布、依申請公開信息受理答覆工作。

(三)做好全系統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工作。加大對全系統網站進行抽查、監測、通報的力度,進一步擴大監測範圍。全面規範政府網站域名管理,對全系統網站域名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責任不清、管理不嚴、使用無序、命名不規範、註冊審批制度不完善等問題,進行梳理整頓。進一步提升應急管理部網站建設管理水平,不斷完善信息發布、解讀回應和互動交流功能。持續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着力提升應急管理網上服務能力水平。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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