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國政府關於兩國決定建立外交關係幷互派大使級外交代表的聯合公報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國政府關於兩國決定建立外交關係幷互派大使級外交代表的聯合公報 1958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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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國政府考慮到兩國的相互願望,已經決定建立外交關係,幷且互派大使級的外交代表。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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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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