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聯合新聞公報 (2014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聯合新聞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泰王國
2014年12月24日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邀請,泰王國總理巴育·占奧差閣下於2014年12月22日至23日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訪問期間,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見巴育總理,李克強總理同巴育總理會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會見巴育總理。

二、中國領導人請巴育總理轉達對普密蓬國王和詩麗吉王后的親切問候和良好祝願,對普密蓬國王87歲壽辰表示祝賀。泰方表示感謝。

三、泰國政府2014年12月19日至20日在曼谷成功舉辦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第五次領導人會議,中方對此表示讚賞。泰方感謝中國政府予以支持,並為會議取得豐富成果發揮建設性作用。雙方重申將繼續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深入可持續發展。

四、雙方一致認為,在國際地區形勢持續變化、各國經濟依存度不斷加深背景下,加強中泰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符合兩國共同的根本利益,有助於提高兩國人民的共同福祉,有利於促進本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

五、雙方對兩國關係發展表示滿意。兩國領導人同意2015年共同紀念中泰建交40周年,並希望以此為契機,傳承中泰友誼,加強戰略對話,推動中泰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取得更大發展,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六、中方重申對泰國政局的理解,支持泰國為實現國家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路線圖」所作的努力。

七、泰方重申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支持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

八、兩國領導人積極評價兩國副總理級經貿聯委會第三次會議成果,同意全力支持這一重要機制的工作,加強兩國在貿易、投資、基礎設施、金融、能源、旅遊、橡膠工業、信息通訊與航天技術等領域合作。雙方同意繼續促進和便利農產品貿易。泰方歡迎中方加大對泰投資,特別是高附加值產業的投資。雙方同意共同努力實現2016年雙向旅遊人數500萬人次的目標。

九、雙方支持用好泰國和中國地方政府的合作機制,促進兩國貿易、投資和旅遊合作。

十、雙方重申實現地區增長、繁榮和互聯互通的共同目標,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簽署《關於在泰國2015年至2022年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發展戰略框架下開展鐵路基礎設施建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農產品貿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認為這將為中泰現有的緊密關係增加新動力,也有利於本地區的長遠發展和進步。雙方將就有關項目具體細節加緊商談,爭取早日付諸實施。

十一、泰方支持中國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倡議。泰方支持中國通過基礎設施建設合作推進地區互聯互通,包括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雙方重視通過加強R3、R8和R12等主要公路網建設為中國與泰國及地區之間的跨境貨物和人員運輸提供便利,從而促進兩國貿易、投資、旅遊和人員交流。

十二、雙方同意深化金融和銀行業合作,擴大本幣結算,通過在泰國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和續簽中泰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促進雙邊貿易投資。

十三、雙方同意共享水資源管理、防洪減災方面的技術和經驗,積極開展有關項目建設,探索開展其他潛在的互利合作。

十四、雙方同意加強包括航天領域在內的科技合作,推進遙感、全球導航及其他衛星技術應用,積極商簽兩國政府間航天活動合作協定。

十五、雙方同意舉行兩國國防部防務安全磋商,在聯演聯訓、人員培訓以及國防工業等領域不斷擴大合作,進一步加強預防和根除有組織偷渡、販賣毒品、恐怖主義等跨國犯罪,繼續通過現有機制推進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

十六、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兩國人文、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等領域合作。雙方願積極開展地方間交流與合作,不斷擴大民間交往,夯實中泰友好的社會基礎。

十七、泰方認為中國在醫療衛生、打擊販毒和販賣人口等領域作出的貢獻將大力促進本地區各國發展。

十八、中方讚賞泰方擔任中國-東盟關係協調國以來所發揮的積極建設性作用。雙方重申將致力於深化各領域合作,進一步增強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繼續維護本地區和平與穩定。雙方同意為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緊密合作,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進程,以期早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準則」。

十九、中方支持東盟在地區構架中發揮主導作用。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在中國-東盟、東盟-中日韓、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亞洲合作對話、亞太經合組織、聯合國等多邊機制框架內的協調與配合。

二十、雙方對巴育總理正式訪華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此訪對兩國關係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巴育總理代表泰國政府和人民,感謝中國政府和人民予以的熱情友好接待。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