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2011年)
外觀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2006年修訂)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2011年修訂)
稅號
|
稅率(%)
|
物品名稱
|
1
|
10
|
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及其製品、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數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品、照相機、食品、飲料、本表稅號2、3、4稅號及備註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
2
|
20
|
紡織品及其製成品、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手錶、鐘錶(含配件、附件) |
3
|
30
|
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 |
4
|
50
|
煙、酒、化妝品 |
注:斜體部分為本次《進境物品稅調整方案》涉及調整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