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行動計劃(2022-2025)
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行動計劃(2022-2025) 2022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22日舉行的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峰會上,中國和東盟共同宣布建立面向和平、安全、繁榮和可持續發展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在《落實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行動計劃(2021-2025)》所列重點領域的基礎上,本行動計劃進一步明確中國和東盟就《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峰會聯合聲明》以及雙方商定領域深化務實合作的承諾。東盟重視中國提出的本地區共建和平家園、安寧家園、繁榮家園、美麗家園、友好家園的願景。
1. 共護和平
[編輯]1.1 促進雙方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高層交往,增進相互了解和信任,為發展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提供政治和戰略指引;
1.2. 堅持多邊主義,維護開放包容的區域合作框架,支持東盟在不斷演變的區域架構中的中心地位,並構建基於《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國際法,遵循包容、透明、公平正義、開放、互利共贏、相互尊重理念的國際體系,共同應對地區和全球挑戰;
1.3 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支持東盟為實現《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及後2025願景所作努力,推動全面協作,增進相互信任,通過東盟主導的機制深化政治和安全合作;
1.4 支持東盟為維護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所作努力,包括探討中國簽署《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及需要時為促進與有關各方對話提供必要協助。
2. 共守安寧
[編輯]2.1 加強雙方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復甦方面的合作,包括:中方向東盟國家提供1.5億劑新冠疫苗援助;支持東盟抗疫基金;在自願和相互商定的條件下,加大疫苗聯合生產和技術轉讓,開展關鍵藥物與疫苗研發合作;支持東盟加強基層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東盟注意到中方提出的「健康之盾」合作倡議,期待中方提供進一步信息;
2.2 落實中國—東盟公共衛生合作倡議,提升機制能力建設,更好應對未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挑戰,加大對大流行病的防範,助力人人得享健康;舉辦中國—東盟衛生合作論壇,開展醫院管理合作,在通過並簽署《中國—東盟衛生合作諒解備忘錄》後予以落實;
2.3 通過東盟防長擴大會加強戰略對話和務實合作,支持東盟防長會加強地區防務和安全合作的其他相關倡議,並在東盟防長會議批准並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繼續通過中國—東盟防長非正式會晤促進對話,通過聯合演習和培訓加強務實合作,探討提出新倡議的可能性;
2.4 加強中國外交部、國防部同東盟區域掃雷行動中心的交流與合作,合辦區域高級別會議和技術工作組會,不斷增強東盟成員國掃雷能力建設;
2.5 繼續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則,加強人權交流與合作,包括通過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和其他相關部門機構的工作,開展建設性接觸和真誠對話並分享最佳做法。
3. 共促繁榮
[編輯]3.1 加速完成《中國—東盟自貿區進一步升級(3.0版)聯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儘早啟動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談判,以進一步增強中國—東盟自貿區,包括在數字經濟領域創造更多貿易機會,探索綠色經濟發展,培育合作新增長點,努力建設更加包容、現代、全面和互利互惠的中國—東盟自貿區;
3.2 共同全面有效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造福地區企業和人民。中國願為有需要的東盟國家提供實施RCEP的能力建設支持;
3.3 根據《[[中國—東盟關於「一帶一路」倡議與<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對接合作的聯合聲明]]》,提高中國和東盟的互聯互通水平,包括在東盟國家推進高質量基礎設施重要項目和中國—東盟互聯互通項目,歡迎感興趣的東盟國家參與共建中新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
3.4 在《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宗旨和原則指導下,推進東盟印太展望優先領域合作,加強本地區國家間戰略互信和合作共贏,包括探討同「一帶一路」倡議的互利合作;
3.5 加強合作提高本地區供應鏈的聯通性和韌性,包括:推進數字互聯互通以確保區域供應鏈穩定暢通;共同探索經濟走廊建設;探索國際產能合作示範區建設,如部分東盟國家與中國開展的「多國多園」合作;
3.6 擴大中國從東盟國家進口優質產品,包括自2022年起5年內從東盟國家進口1500億美元農產品,並利用現有運輸方式更加便利東盟國家農產品輸華;
3.7 進一步加強東盟與中日韓金融合作,包括提高東盟與中日韓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AMRO)的宏觀經濟監測、危機應對和政策建議能力,充分利用中方向AMRO中國技術援助信託基金提供的300萬美元捐資為東盟國家提供更多援助;
3.8 探索金融科技領域務實合作;
3.9 支持符合條件的東盟機構發行本幣債券,包括人民幣債券,以降低匯率風險,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3.10 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緝私執法和技術援助等海關合作,探索開展「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合作;
3.11 探討《東盟數字總體規劃2025》與《中國—東盟關於建立數字經濟合作夥伴關係的倡議》及其行動計劃對接,加強在數字經濟、數字普惠、智慧城市建設、人工智能、電子商務、大數據、5G應用、數字轉型、網絡和數據安全等領域開展合作,迎接第四次工業革命;
3.12 加強數字經濟、數字治理等方面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繼續支持中國—東盟網絡對話;鼓勵和支持數字化轉型和綠色發展領域交流與合作;
3.13 建立更加緊密的科技創新夥伴關係,共同落實《中國—東盟建設面向未來更加緊密的科技創新夥伴關係行動計劃(2021-2025)》,進一步加強雙方在創新發展方面的科技交流,培育合作新動能。啟動中國—東盟科技創新提升計劃,中國向東盟提供1000項先進適用技術,自2022年起5年內支持300名東盟青年科學家來華交流;
3.14 通過中國—東盟林業合作論壇和其他相關機制加強政策對話,促進林業產業和技術合作;
3.15 確認雙方願根據中國和東盟有關機構共同商定的優先事項,探討空間技術和應用領域政策交流和對話;
3.16 開展和平利用核能與核技術政策對話與信息交流,開展核安全安保、核應急、核反恐和核技術教育等方面的人員培訓和經驗分享;
3.17 繼續舉辦中國—東盟氣象合作論壇,加強在氣象服務現代化、氣象防災減災、氣象衛星產品應用和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作;
3.18 開展雙多邊地球科學和地質礦產領域能力建設項目;
3.19 探索進一步合作,促進中國和東盟國家間高質量、一體化和可持續的鐵路互聯互通;
3.20 鼓勵有興趣的東盟國家探討利用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開展新項目,進一步推進海上務實合作;
3.21 在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框架下全面推進民航合作,特別是推進互利的航空運輸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加強中國與東盟之間的互聯互通。
4. 共謀可持續發展
[編輯]4.1 鼓勵參與全球發展倡議,探討在全球發展倡議重點領域開展務實合作,包括生物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等方面,進一步促進與東盟相關倡議的合作,如《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互補重點領域及東盟印太展望優先領域等;
4.2 通過有效落實《中國—東盟關於合作支持〈東盟全面復甦框架〉的聯合聲明》等共同促進地區可持續和全面復甦;
4.3 中國將自2022年起在3年內向東盟提供15億美元發展援助,支持東盟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及經濟復甦努力,促進平衡、可持續、強韌和包容性發展;
4.4 加強國際發展對話與合作,簽署中國—東盟技術合作協議,保持中國和東盟國家1.5軌機制間關係,包括探討建立發展知識網絡等;
4.5 開展中國—東盟應對氣候變化對話和合作,包括實施中國—東盟紅樹林保護合作夥伴關係等區域生態和氣候變化合作項目,以促進區域氣候適應能力與綠色發展;
4.6 支持實施《東盟跨境霧霾污染協議》,包括在東盟跨境霧霾污染控制協調中心、東盟跨境霧霾污染控制合作路線圖及實施方法上開展合作;
4.7 歡迎建立中國—東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的提議。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知識共享,以促推區域能源轉型,實現《東盟能源合作行動計劃II:2021-2025》設立的目標;
4.8 通過區域和東盟成員國海洋中心,實施與海洋相關的科技項目;
4.9 根據東盟有關領域主管部門和中國相關機構共同商定的優先事項,探討自然資源衛星遙感數據與技術共享和應用合作;
4.10 探索就促進韌性、可持續性農業發展及保障糧食安全開展合作,包括探討可持續和綠色農業合作;
4.11 通過中國—東盟災害管理部長級會議機制,加強能力建設和災害應對協調,實施《中國—東盟災害管理工作計劃(2021―2025)》,優先考慮災害風險評估、監測、預防、緩解、準備、響應和恢復能力,以及其中的健康問題;
4.12 在中國廣西建立並運營中國—東盟應急管理合作基地,確保其在加強災害風險評估、信息管理和人員能力建設合作方面,與東盟災害管理人道主義救援協調中心發揮更大協同互補作用;在基地舉辦中國—東盟災害管理研修班、研討會、論壇,促進知識和經驗交流,提高災害管理能力。
5. 共建友好
[編輯]5.1 探討建立中國—東盟教育高官會機制,在數字學習、技術和職業教育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5.2 增加中國—東盟菁英獎學金名額,鼓勵東盟國家留學生來華學習,並支持更多中國留學生赴東盟國家學習;
5.3 鼓勵東盟文化城市與東亞文化之都開展交流與合作;
5.4 積極推動疫後恢復人員交往,用好已有旅遊合作機制與渠道,有效落實《中國—東盟旅遊合作聯合聲明》,共同促進旅遊業復甦發展;在旅遊推廣和營銷、可持續旅遊原則和實踐、旅遊從業人員和政府官員能力建設、旅遊投資以及加強中國與東盟空中互聯互通等領域開展合作,加強旅遊城市合作;
5.5 建立中國—東盟體育對話合作機制,深化體育領域互利合作,在國際體育領域加強溝通協調;
5.6 支持「2022年東盟青年年」和《東盟青年工作計劃2021-2025》,用好中國—東盟合作基金,支持中國—東盟青年領袖項目、中國—東盟友好合作主題短視頻大賽以及中國和東盟共同商定的其他項目,繼續落實好「未來之橋」中國—東盟青年領導人研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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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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