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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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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令
發布機關: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3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2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1年/第1號


第2號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管理暫行規定》已經2021年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2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易綱
2021年3月31日



第3號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4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3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易綱
2021年4月15日



第4號

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9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9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易綱
2021年9月27日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1年/第5號

第1號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已經2020年3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第1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易 綱
2020年3月20日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年/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年/第3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年/第4號


第5號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已經2020年9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第6次行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易 綱
2020年9月15日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年/第6號

第1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有關事宜的決定》已經2019年1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第2次行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長 易綱
2019年2月2日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年/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年/第3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年/第4號

第1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2017年12月31日前發布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

一、廢止《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96)匯資函字第187號文印發)等5件規章(見附件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83)銀髮字第381號)等61件規章(見附件2)繼續有效。

行長  周小川
2018年2月8日


附件1:廢止的規章目錄

附件2:中國人民銀行現行有效的規章目錄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8年/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8年/第3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7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5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2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1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年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9年

第1號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經2008年3月14日第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行長 周小川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年/第2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年/第3號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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