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恢復黨費存款計息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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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恢復黨費存款計息問題的復函
銀復〔1987〕330號
1987年10月20日
發布機關:中國人民銀行
文件

中共中央組織部:

   你部組廳字[1987]96號文《關於恢復黨費存款計息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決定: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恢復對各級黨費存款的計息,其利率按現行企業存款利率執行;即活期存款月息1.5‰;定期存款半年期月息為3.6‰,一年期月息為4.2‰,二年期月息為4.8‰,三年期月息為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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