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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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 (2003年) 深化互利共贏的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

2014年4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 (2018年)
深化互利共贏的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
(2014年4月)

自2003年10月中國政府發表首份對歐盟政策文件以來,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實現首個十年的重要發展。中國與歐盟以年度領導人會晤為重要引領,以政治、經貿、人文為三大支柱,發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合作,深入推進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中國是歐盟第二大貿易夥伴,歐盟連續十年保持中國第一大貿易夥伴地位,雙方年度貿易額突破5500億美元,人員往來超過每年500萬人次。雙方合作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進全球治理改革,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溝通協調,為促進世界和平、發展、合作作出重要貢獻。首份《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得到有效執行,為推動中歐關係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在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步入第二個十年的重要時刻,中國政府制訂第二份對歐盟政策文件,目的是在總結過去十年中歐關係發展成就的基礎上,結合國內外形勢發展,昭示新時期對歐盟政策目標,規劃今後五到十年合作藍圖,推動中歐關係實現更大發展。

第一部分 抓住機遇深化互利共贏的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編輯]

中國發表首份對歐盟政策文件十年間,世界、中國和歐盟都在不斷發展變化。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繼續推進,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整體實力增強,各國相互依存和利益交融不斷加深,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成為時代潮流。但世界仍然很不安寧,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

中國綜合國力大幅度提升,在重大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中國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中國致力於對內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對外堅持擴大開放,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建立以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係,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歐盟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遭遇冷戰結束以來最嚴峻的挑戰,亟待解決一系列結構性、系統性的深層次問題,但沒有改變一體化發展的戰略方向。歐盟穩步實現擴大,加緊推進結構性改革,努力引領經濟、財政、金融、政治一體化向前邁進。一個囊括28國、經濟總量高居全球榜首、綜合實力雄厚的歐盟,仍是全球重要的戰略力量和牽動國際格局演變的關鍵因素。

中歐作為最具代表性的新興市場國家和發達國家集團,對構建多極世界擁有重要的戰略共識,是維護世界和平的兩大力量。中歐經濟總量占全球的三分之一,是促進共同發展的兩大市場。中歐作為東方文明的重要代表和西方文明的發祥地,人口相加占世界的四分之一,是推動人類進步的兩大文明。中歐之間不存在根本利害衝突,共同點遠大於分歧,雙方都處在改革和發展的關鍵階段,中歐關係面臨新的歷史機遇。深化互利共贏的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將為雙方各自發展提供助力,並為世界的和平與繁榮作出重要貢獻。

第二部分 新時期中國對歐盟政策[編輯]

歐盟是中國走和平發展道路,推動世界多極化的重要戰略夥伴,是中國實現「新四化」和「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合作對象。加強與發展中歐關係是中國推動建立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新型大國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優先方向之一。中國政府重視歐盟的地位與作用,致力於同歐盟及其成員國一道,在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和歐洲經濟復甦的進程中,全面落實《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打造「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進一步提升中歐關係的全球影響力。

——中歐和平夥伴關係:中國願與歐盟一道,致力於將多極世界的兩大力量更緊密結合起來,帶頭走和平發展道路,尊重和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弘揚國際關係民主化,為世界各國創造和平穩定、平等有序的發展環境。

——中歐增長夥伴關係:中國願與歐盟一道,將全球主要的兩大市場更緊密結合起來,構建中歐利益共同體,拉緊雙方在全球戰略、區域和雙邊層面的利益紐帶,實現更高層次的互利共贏合作,為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作出更大貢獻。

——中歐改革夥伴關係:中國願與歐盟一道,將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與歐盟自我變革和調整之路更緊密結合起來,借鑑彼此改革經驗,分享彼此改革紅利,共同提高改革與治理水平,並積極參與全球治理規則的制定與改革。

——中歐文明夥伴關係:中國願與歐盟一道,將東西方兩大文明更緊密結合起來,樹立不同文明和而不同、多元一體、互鑒互學、共同繁榮的典範。

由於歷史文化傳統、政治制度和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以及近年來中歐相關產業競爭的增加,雙方在人權等意識形態問題和經貿等發展問題上存在分歧與摩擦。中方主張並將推動歐盟同中方一道,本着平等相待和相互尊重的精神,通過對話,妥善處理。

第三部分 政治領域合作[編輯]

一、深化高層交往與政治對話[編輯]

加強與歐盟機構及各成員國的高層交往和政治對話,進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中歐對話合作格局。充分發揮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對中歐關係的政治引領作用。利用中歐高級別戰略對話,就中歐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進行溝通協調。

二、加強國際事務中的協調與配合[編輯]

加強國際事務磋商,共促政治解決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維護和平與穩定。

致力於共同維護聯合國權威,維護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支持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推動國際合作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改革,捍衛國際公平正義。加強在聯合國維和領域的交流,推動雙方在人員培訓和經驗交流方面合作。

深化亞歐會議框架下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亞歐平等互信,促進亞歐務實合作,提升亞歐會議在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促進世界經濟復甦和可持續增長、推動全球性問題解決方面的作用和影響。

加強在二十國集團框架內的宏觀經濟政策協調,致力於共同推動二十國集團作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在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二十國集團建立更緊密夥伴關係,共同致力於改革國際貨幣金融體系,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反對保護主義,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

致力於共同推進國際社會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消除貧困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努力,致力於實現共同發展與繁榮。

進一步加強雙方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政策對話與務實合作,在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指導下,推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

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加強反恐交流與合作,反對反恐問題上的「雙重標準」,推動國際反恐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共同推動護航國際合作,積極開展為世界糧食計劃署船舶護航、雙方護航艦艇編隊情報和人員信息交流、反海盜聯合演練等方面合作,共同維護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和平。

致力於共同維護多邊裁軍機制的權威,支持日內瓦裁談會早日達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計劃,儘早開展實質性工作。加強國際核安全。努力防止外空武器化及外空軍備競賽,維護外空和平與安全。在防擴散出口管制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加強網絡安全對話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通過中歐網絡工作小組等平台,促進中歐在打擊網絡犯罪、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和網絡能力建設等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制訂網絡空間國家行為規範。

三、增進立法機構合作和政黨交流[編輯]

中方歡迎並支持雙方立法機構在相互尊重、加深了解、求同存異、發展合作的基礎上,以定期交流機制、雙邊友好小組等為平台,進一步加強多層次、多渠道的交流與合作。

中國共產黨願本着「超越意識形態差異,謀求相互了解與合作」的精神,進一步深化與歐洲各國政黨、歐洲議會黨團及歐洲地區性政黨組織的交流,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合作機制,夯實中歐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

四、擴大防務安全領域合作[編輯]

加強中歐防務安全領域各層級人員交往,擴大雙方務實合作領域和範圍,完善安全政策對話機制,為逐步提升對話層級創造條件。

歐盟應早日解除對華軍售禁令。

五、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編輯]

台灣問題事關中國核心利益。一個中國原則是中歐關係的重要政治基礎。妥善處理台灣問題關係到中歐關係的長期穩定發展。中方讚賞歐盟及其成員國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希望歐方尊重中方在台灣問題上的重大關切,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慎重處理涉台問題:

——歐盟及其成員國與台交往應嚴格限制在非官方和民間範疇,不允許台政要以任何藉口赴歐盟及其成員國活動,不與台當局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或簽署任何官方協議。

——要求歐盟及其成員國不支持台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

——要求歐盟及其成員國不售台武器和可用於軍事目的的設備、物資及技術,不與台進行任何形式的軍事交流與合作。

六、鼓勵港、澳與歐盟合作[編輯]

中國中央政府支持和鼓勵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和兩個基本法的規定,與歐盟及其成員國開展互利友好合作。

七、妥善處理涉藏問題[編輯]

中方讚賞歐盟及其成員國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不支持「西藏獨立」的立場。歐方應本着尊重中國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妥善處理涉藏問題,不允許達賴集團頭目以任何身份和名義到歐盟及其成員國從事分裂中國的活動,不安排歐盟及其成員國官方人士同其進行任何形式的接觸,不為「藏獨」反華分裂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支持。

八、繼續開展人權對話[編輯]

中方願在相互尊重和不干涉內政原則的基礎上同歐盟繼續進行人權對話,並在對話框架下開展人權合作,增進相互了解,為促進中歐關係發展、推動中歐人權事業共同進步發揮積極作用。歐方應同等重視包括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和發展權在內的各類人權,客觀公正看待中國人權狀況,停止利用個案干涉中國司法主權和內政,為雙方人權對話與合作創造良好氣氛。

第四部分 經貿領域合作[編輯]

中國視歐盟為最重要的貿易和投資夥伴之一,希望雙方共同致力於推動中歐經貿關係長期穩定深入發展。

繼續利用好中歐經貿高層對話、中歐經貿混委會等機制,發揮其協調政策、促進合作、解決雙方關切的平台作用。

積極推動中歐投資協定談判,並爭取儘早達成一致,促進雙向投資增長。儘早啟動中歐自由貿易區聯合可行性研究。

加強中歐在競爭政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不斷充實對話機制內容,落實相關合作文件,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推動形成良好市場競爭環境。

積極探討中歐在發展合作領域互利合作的新模式。加強協調,積極推動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取得成功。歐盟應致力於通過對話與磋商解決中歐經貿摩擦,慎用貿易救濟措施,為雙方創造良好貿易氛圍。加強中歐在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領域的合作,利用現有各磋商機制,及時妥善解決雙邊貿易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將繼續要求歐方放寬對華高技術產品與技術出口限制,促進和便利高技術產品與技術對華出口,釋放雙方高技術貿易的巨大潛力。加強中歐電子商務領域合作。

以中歐聯合海關合作委員會機制為指導,修訂並完善《中歐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和《中歐海關合作戰略框架》,加強中歐海關在知識產權執法、供應鏈安全與便利、打擊商業瞞騙和貿易便利化等領域的雙邊合作以及在多邊框架下的協調。

第五部分 城鎮化領域合作[編輯]

推動中歐城鎮化夥伴關係深入發展,落實《中歐城鎮化夥伴關係共同宣言》。

繼續舉辦中歐城鎮化夥伴關係論壇,就創新、綠色、智能和人文等城市發展趨勢開展交流。

加強中歐在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城鎮化空間布局、城鎮產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機制、城市住房供應體系和模式、城市能源供應與需求管理、城市交通、公共交通和智能交通、城市綠色建築、城市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城市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和景觀塑造、城市治理、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鎮化發展交流研討和人員培訓等領域的合作。

鼓勵雙方政府和企業等為相關項目提供資金、技術和人才支持,擴大交流層面。

第六部分 財政金融領域合作[編輯]

強化中歐財金對話機制和中歐央行工作組對話機制,擴大中歐宏觀經濟政策交流,開展中歐政府採購對話,並就國際經濟金融熱點問題保持密切溝通,拓展中歐在財政、金融領域的務實合作。

中方歡迎歐盟國家金融機構在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來華開展業務。中方鼓勵中國證券經營機構在條件成熟時進入歐盟證券市場,同時積極支持中國企業進入歐盟證券市場融資。希望歐盟國家積極對中國金融業開放市場,對中國金融機構在歐盟申請設立機構、開展業務予以支持。

繼續加強中歐保險業間的合作,以中歐保險會談為平台,就保險業務和監管法規等開展交流,共同促進中歐保險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中國一貫支持歐盟國家和歐元區保持金融市場穩定,支持歐盟機構和歐洲央行採取金融穩定措施並應對歐債問題,願通過多種方式對歐洲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提供必要支持。

中國高度重視歐洲投資銀行在推動歐洲一體化、歐洲經濟復甦及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積極作用,願進一步加強與歐洲投資銀行在應對氣候變化、生態文明建設及促進中歐相互投資和金融領域的雙向互利合作。

第七部分 工業、農業、交通、科技、信息技術領域合作[編輯]

加強中歐工業對話磋商機制,增進相互理解、消除分歧,為互利共贏的工業發展擴大共識,促進中歐工業可持續發展和工業領域的繁榮。繼續開展在汽車、工業能效、原材料、造船、中小企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拓展在電子、消費品、航空、航天、和平利用核能等其他領域的合作,加深對彼此政策的相互了解,交流有關信息和發展經驗。

重視發揮中歐農業與農村發展對話機制的指導作用,促進雙方農產品貿易快速增長,推動中歐在城鄉統籌發展、保護與利用農業文化遺產、建立環境友好型農業模式、促進農村經濟多樣化、農民職業教育、應對氣候變化對農業的影響、農業科技研究、地理標識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的合作。

繼續在《中歐海運協定》框架下保持政策對話與溝通,加強在國際海事組織(IMO)等國際組織中的協調配合,深化和擴大雙方在物流、綠色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城市交通管理、內河航運管理和內河信息服務等領域有關新政策、新技術和最佳做法的交流與合作。深化中歐在民用航空領域的合作交流,通過積極對話的方式妥善處理有關分歧,拓展中歐民航合作範圍,提升合作水平,加強企業間生產、技術、管理和培訓合作。

在中歐科技合作指導委員會和中歐創新合作對話框架下,不斷加強科研創新合作。在創新戰略、人才、技術、研究設施、資金、成果轉化等方面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繼續深化能源領域科技合作,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及清潔技術科研合作,增進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加強在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等國際大科學領域的協調,並繼續開展利用碳捕集與封存技術實現燃煤示範電廠近零排放合作。

重視航天領域合作,加強在空間技術及其應用、空間科學和民用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領域的合作,確定中歐航天領域後續合作行動計劃。

鼓勵中歐科技合作網絡或聯合研究基地建設,依託中歐高新技術園區的產業集群,在可再生能源、數字信息、先進製造、納米技術、衛生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中歐產業聯盟。

加強中歐信息技術、電信和信息化對話機制,開展相關戰略、政策、法規的交流與對話,積極促進信息技術產品貿易和產業技術的合作交流。鼓勵擴大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的交流,不斷提高中歐知識產權合作層次和水平。加強中歐在信息安全尤其是網絡安全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第八部分 氣候變化、能源、環保、水利、海洋領域合作[編輯]

通過部長級對話合作機制和中歐氣候變化夥伴關係積極推動氣候變化談判與合作。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原則和規定,推動達成公平有效的國際制度。加強中歐在低碳發展、市場機制、低碳城鎮化、能力建設方面的務實合作。

充分發揮中歐環境政策部長對話及協調員會議機製作用,加強雙方在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大氣污染、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保護的合作,增進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歐盟資源效率工作之間的協同增效作用。鼓勵中歐民間環保組織友好交流,鼓勵中歐雙方企業通過平等競爭更多雙向進入中歐環保市場。

加強中歐能源安全領域合作,共同應對能源價格競爭性、供應安全性、穩定性及環保等方面挑戰。積極開展中歐能源政策對話,在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智能電網、電網安全監管、能源戰略建模等方面深化合作。

發揮中歐水資源交流平台積極作用,增加雙方在水資源政策制定和綜合管理等方面的了解與合作,分享治水先進理念和技術,提升水資源合作在中歐整體戰略合作框架下的重要性和能見度,推動中歐在水資源領域開展長期對話與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水危機。

充分發揮中國—歐盟海洋綜合管理高層對話機製作用,開展海洋事務高級別對話,推動雙方在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積極開展在海洋綜合管理、海洋環保、海洋科技、藍色經濟、海上執法、北極事務等領域的合作。

第九部分 教育、文化、新聞出版、青年交流領域合作[編輯]

充分發揮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的統領作用,積極推動中國與歐盟及其成員國在教育、文化、新聞出版、青年交流等領域的合作。

擴大中歐學生學者交流規模,促進中歐青少年學生相互友好理解,爭取到2020年實現中歐學生年度雙向交流達到30萬人次;加強中歐語言教學和教師培訓方面的合作,繼續進行中歐教育政策對話;支持中歐高校建立歐洲區域與國別研究中心和中國研究中心,着力打造「中歐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鼓勵中歐高校開展高質量的合作辦學,聯合推進高水平的科研項目,共同培養高層次人才。

落實「中歐文化對話年」取得的成果,注重文化合作長效性與機制化。中方支持加強中歐文化政策對話,以及在文化產業、文化遺產和當代藝術方面的經驗交流。

促進中歐新聞出版界交流與合作,鼓勵雙方媒體在加強相互了解基礎上,全面、客觀報道對方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情況,拍攝反映彼此經濟發展、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的紀錄片,合作拍攝電影、電視節目及舉辦影視節展,出版反映彼此經濟發展、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的圖書和報刊文章,舉辦圖書展會。繼續加強中歐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繫和交流,積極支持建立並深化中歐媒體定期交流機制,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合作,為中歐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利用新興媒體,拓展中歐信息交流平台,增進雙方民眾對彼此政策理念、發展目標、戰略走向和文化精粹的了解。加強青年交往,鞏固「中歐青年交流年」及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製成果,完善中歐青年政策對話機制和中歐青年組織交流平台,鼓勵中歐各級各地青年組織開展交流合作,構建廣覆蓋、多層次中歐青年交流格局。

加強和擴大中歐領事合作,便利雙邊人員往來。希歐方切實保護在歐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為中方人員赴歐提供包括簽證、入境和居留在內的更多便利。推動建立中歐旅遊合作機制,進一步開發雙方旅遊市場,就旅遊政策和統計信息保持交流,儘早簽署《關於開展旅遊雙邊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希望相關歐盟成員國加快批准中文成為世界旅遊組織官方語言。加強中歐在出入境管理、直航口岸邊檢移民部門交流、聯合辦理案件和打擊非法移民活動等方面的合作。

第十部分 社會、衛生、司法、行政領域合作[編輯]

加強中歐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合作,擴大在就業、技能開發、社會保障、公共行政管理等方面交流,加強在國際勞工事務中的協調。

支持建立中歐公共政策對話機制,舉辦中歐公共政策高級論壇,邀請歐洲政治人才、政府官員、政策研究和諮詢人員來華交流對話,開展中歐公共政策領域科研合作。

加強中歐在養老服務、兒童服務、殘障人服務以及慈善領域、社會救助領域的合作,支持歐盟及其成員國企業來華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業。

鼓勵中歐經濟社會領域的交流合作,增進中歐社會各界人士之間的了解。

加強中歐在衛生領域合作,增進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新發和再發傳染病防控技術交流,積極開展實驗室檢測、診療和疫苗開發等方面合作。

提高聯合應對抗生素耐藥性、煙草控制等全球性衛生問題的能力。加強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域的經驗交流,分享醫療支付制度、衛生保障制度、醫療信息化等方面的經驗。加強雙方在食品安全標準及風險評估體系領域的國際合作。推動中歐在中國傳統醫藥領域的合作。

中方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繼續開展中歐法律與司法合作項目並拓展合作領域,深化在司法改革等重點領域的交流,探討在反腐敗、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引渡、被判刑人移管、犯罪資產追繳等領域的司法合作,加強在法律監督領域的經驗交流。

推動中歐警務執法合作發展,落實五年期警務培訓合作項目,通過培訓、考察和研討會等形式,擴大中歐在警務管理、社會治安管理、執法規範、刑偵技術以及打擊有組織犯罪等領域交流,增進互信,並為共同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和經濟犯罪、網絡犯罪、毒品犯罪、有組織非法移民活動等嚴重跨國有組織犯罪奠定基礎。

加強中歐在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領域的合作,中方願通過政策對話,了解並借鑑歐洲在應急管理能力和機制方面的資源和經驗,推進中歐應急管理項目的實施和中歐應急管理學院建設。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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