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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科技成果業務准入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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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科技成果業務准入辦法(試行)的通知
氣辦發〔2018〕24號
2018年8月29日
發布機關:氣象局辦公室
氣象局網站

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於印發

科技成果業務准入辦法(試行)的通知

氣辦發〔2018〕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 推進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氣黨發〔2016〕67號)和《關於增強氣象人才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意見》(中氣黨發〔2017〕25號)等文件精神,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規範氣象科技成果業務准入管理,我局組織制定了《中國氣象局科技成果業務准入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氣象局辦公室

2018年8月29日

    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科技成果業務准入辦法(試行)的通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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