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城保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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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長城保護報告
國家文物局
2016年11月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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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是我國現存體量最大、分布最廣的文化遺產,以其上下兩千年、縱橫數萬里的時空跨度,成為人類歷史上宏偉壯麗的建築奇蹟和無與倫比的歷史文化景觀。做好長城保護對於展示中華民族燦爛文明,堅定文化自信,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長城保護。新中國成立伊始即開展長城調查與保護工作。1961年起,一批長城重要點段被陸續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4年,鄧小平同志號召「愛我中華,修我長城」,推動了長城保護工作全面開展。1987年,長城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06年,國務院頒布《長城保護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長城保護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長城保護工作。長城沿線各級黨委、政府始終把長城作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開展法規體系建設、資源調查認定、保護維修、執法督察等工作,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長城保護狀況明顯改善,長城保護社會效應不斷彰顯,長城精神得到傳承弘揚,「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長城保護新局面逐漸形成。

一、長城資源調查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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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資源調查與研究工作是長城保護、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基礎。1952年起,國家對居庸關、八達嶺、山海關等長城重要點段陸續開展了調查和保護工作。1956年實施的首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北京、河北、甘肅、寧夏等地將明長城作為調查重點。1979~1984年,結合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各地對重要區域的春秋戰國長城、秦漢長城、明長城和金界壕等遺址進行調查,出版了《中國長城遺蹟調查報告集》,對我國長城資源有了進一步認識。2006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家文物局組織長城沿線各地開展了建國以來最為全面、系統的長城資源調查工作。多年來,國內相關科研機構、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相關專業人士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長城資源調查、勘測和研究工作。

長城資源調查。2006年,國家文物局會同國家測繪局組成長城資源調查領導小組,長城沿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省級領導機構,來自文物、測繪行業的361個專業機構、1295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調查隊,歷時4年,行程數十萬公里,實地調查面積超過4萬平方公里,涉及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45個縣(市、區),2010年12月完成對我國各時代長城資源的田野調查。長城資源調查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採取文物、測繪專業人員聯合組隊的工作模式。調查範圍以明長城、秦漢長城主線為重點,同時將春秋戰國長城,各時代長城支線、漢唐烽燧,以及金界壕遺址等我國境內其他具備長城特徵的文化遺產一併納入調查範圍。調查對象主要包括長城的牆體、敵樓、壕塹、關隘、城堡以及烽火台等相關歷史遺存。

長城資源調查制定了統一的調查技術規範,採用了遙感影像、地理信息、三維掃描、數字攝影測量等多項現代技術,進行科學、精確的長城長度量測,獲取了大量的文字、照片、錄像以及測繪數據等長城保護第一手資料,包括各類登記表格46111張,照片冊頁196588份,圖紙冊頁20606份,錄像31070份,拓片、摹本596份,製作了高分辨率長城數字正射影像、數字高程模型和數字線劃圖,形成田野調查數據3112GB,測繪數據890GB,系統記錄了我國長城資源保存狀況,形成較為全面、豐富的長城資源調查記錄檔案。

長城資源認定。2012年,國家文物局完成了長城資源認定工作並發布認定結論。認定工作基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源調查成果和已有的研究基礎,並根據相關專業機構和專家意見,將春秋戰國至明等各時代修築的長城牆體、敵樓、壕塹、關隘、城堡以及烽火台等相關歷史遺存認定為長城資源,將其他具備長城特徵的文化遺產納入《長城保護條例》的保護範疇。根據認定結論,我國各時代長城資源分布於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04個縣(市、區)。認定數據如下:各類長城資源遺存總數43721處(座/段),其中牆體10051段,壕塹/界壕1764段,單體建築29510座,關、堡2211座,其他遺存185處。牆壕遺存總長度21196.18千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長城資源比例示意圖


秦漢及早期長城資源概況。春秋戰國長城主要分布區域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山東、河南、陝西、甘肅、寧夏等省(自治區)。現存牆壕1795段,單體建築1367座,關、堡160座,相關遺存33處,長度3080.14千米。多以土石或夯土構築為主。秦代將燕、趙、秦三國的北部長城連為一體,「延袤萬餘里」。漢代長城東起遼東,西至甘肅玉門關,主要分布區域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甘肅、寧夏等省(自治區),總體呈東西走向。秦漢長城現存牆壕2143段,單體建築2575座,關、堡271座,相關遺存10處,長度3680.26千米。玉門關以西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連綿分布有漢代烽火台遺蹟。秦漢長城以土築、石砌為主,甘肅西部等地以蘆葦、紅柳、梭梭木夾砂構築方式較常見,烽火台除黃土夯築外,還有土坯或土塊砌築做法。

明長城資源概況。明長城資源保存相對完整、形制類型豐富,主要分布區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陝西、甘肅、青海、寧夏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主線東起遼寧虎山,西至甘肅嘉峪關,在河北、山西、遼寧、陝西、甘肅、寧夏等地還出現多處分支。現存牆壕5209段,單體建築17449座,關、堡1272座,相關遺存142處,長度8851.8千米。東部地區明長城以石砌包磚、黃土包磚或石砌為主,西部地區則多為夯土構築。

其他長城資源概況。歷史上北魏、北齊、隋、唐、五代、宋、西夏、遼等時代均不同程度修築過長城,或在局部地區新建了具備長城特徵的防禦體系,在選址、形制、建造技術等方面都對後期長城的修築產生了影響。現存牆壕1276段,單體建築454座,關、堡119座。此外,金代在今黑龍江省甘南縣,經河北至內蒙古自治區四子王旗一線,修築了以壕溝為防禦工程主體的界壕體系,稱之為「金界壕」。現存牆壕1392段,單體建築7665座,關、堡389座,長度4010.48千米。

長城研究與信息共享。隨着長城資源調查的開展,長城的歷史、藝術、科技等研究工作也取得豐碩成果,長城保護技術、大型遺產管理策略、地理信息技術等研究日益受到重視。國家文物局對長城資源調查相關資料和研究報告組織編輯、出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編輯、出版省級調查報告12部。北京、天津、內蒙古、吉林、山東、河南、陝西、寧夏、新疆等地結合資源調查、規劃編制、保護維修等進行長城考古勘探、發掘,並出版相關報告21部。中國科學院利用遙感技術對消失於地表的明長城開展了無損探測研究,成功獲取了試點區域明長城空間位置和沿線環境與景觀格局的變化信息。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至今,學術界已發表長城相關研究文章5463篇。

長城資源信息實現了數字化管理,國家文物局建立了長城資源數據庫,開通「中國長城遺產」網站(www.greatwallheritage.cn),向社會發布長城資源、保護管理和歷史文化等基本信息,實現了長城資源的信息共享;針對長城大型文化遺產的特點,研發保護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多條件查詢、信息動態更新、綜合業務管理,啟動長城資源監測體系建設。

二、長城法規建設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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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長城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來,中國政府始終堅持認真履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不斷加強長城保護專項法規建設,逐步建立起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長城保護條例》為主體,各級地方性法規為補充的法規體系,以及以文物保護單位為核心,統一要求、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長城保護管理體制。國家文物局負責指導長城整體保護工作,協調、解決長城保護中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長城所在地的長城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長城段落的文物保護單位級別,依法承擔相應的長城保護管理工作。長城保護管理體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最大限度地保護了長城的價值、真實性和完整性,為大型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積累了有益的中國經驗。

建設長城法規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作為長城保護最根本的法律依據,同時各級人民政府積極推動《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與國內現行法律法規的有效銜接。2006年,國務院公布施行《長城保護條例》,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長城保護的法定職責,確定了長城認定、保護、管理、利用等基本制度,這是國務院首次就單項文化遺產保護制定專門性法規。與之相配套,國家文物局2016年出台《長城執法巡查管理辦法》和《長城保護員管理辦法》,對《長城保護條例》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落實。長城沿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實施細則或專門法規。北京市人民政府早在2003年已頒布《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河北、山西、內蒙古3省(自治區)還出台長城保護相關政策文件。目前山東、甘肅、青海等省啟動了長城保護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長城專項法規建設進入快車道。

加強長城保護管理。1961年起,國務院陸續將八達嶺、山海關、嘉峪關、玉門關、鎮北台等32處長城重要點段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先後將一大批長城資源分別公布為省、市、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長城保護條例》頒布以來,長城沿線各省級人民政府陸續將認定的長城段落核定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截至2016年11月,全國已經有37924處長城段落被公布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占所有長城認定段落的86.7%。其中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甘肅、青海、寧夏等省(自治區)長城段落核定公布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比例達到100%。各地人民政府陸續劃定了長城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設立了保護標誌,設置專門保護機構或保護員,完善長城記錄檔案,逐步建立起長城保護「四有」工作的基礎體系。2014年國家文物局發布《長城保護維修工作指導意見》、《長城「四有」工作指導意見》,就進一步加強、規範長城各項保護管理工作做出明確規定。2015年,北京八達嶺長城被列為國家公園體制試點項目,為推動長城保護與規範化管理提供積極有益的個案經驗。

制定長城保護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長城保護條例》,已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嘉峪關、玉門關、雁門關等18處長城重要點段,陸續編制了保護規劃。2007年,長城沿線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了省級長城保護規劃編制。目前,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山東、陝西、甘肅、寧夏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完成了規劃編制,其他省份將於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國家文物局制訂了《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編制導則》,明確了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編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啟動了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強化長城執法督察。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建立打擊、防範破壞長城違法行為的聯合長效機制,推動長城沿線省份開展跨省區、跨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文物部門簽訂《京津冀長城保護管理框架協議》,共建三省長城保護協調合作機制,開展長城聯合執法巡查。河北、山西等省文物、公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盜賣長城磚專項行動。2014年以來,國家文物局督察督辦長城違法犯罪案件23起,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督辦長城違法犯罪案件42起。2016年,國家文物局開展了《長城保護條例》實施情況專項督察,全面督察長城沿線省級人民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門履行長城保護法定職責情況,反饋督察建議75條,並將涉及長城的違法案件列為「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查處重點。國家文物局「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開通長城專線。

三、長城維修實踐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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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是世界上體量最大、蔚為壯觀的歷史文化遺產,同時也是由多種遺存及其所處自然環境共同構成的具有獨特審美價值的文化景觀。保存至今的古老長城面臨着多種自然病害和現代人為損壞的威脅,保護長城是一項刻不容緩的緊迫任務。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長城保護工作,堅持「科學規劃、原狀保護」的原則,以文物本體搶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為長城保護的首要任務,組織實施了一批長城保護維修工程,有效維護了長城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自然歷史風貌。

實施長城維修工程。1952年,中國政府組織開展了居庸關、八達嶺和山海關長城維修工程,這是新中國第一批長城保護維修工程。此後慕田峪、金山嶺等一批具有重要價值的長城代表性點段陸續得到修繕。2005年以來,國務院批准實施了《長城保護工程(2005~2014年)總體工作方案》,中央財政撥付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約19億元,組織開展了長城牆體、敵樓以及關堡、烽火台等本體保護維修項目218項,維修、加固長城本體410公里、單體建築1402處,涉及春秋戰國、秦、漢、唐、遼、金、明等各個時代,工程範圍覆蓋了長城資源分布的全部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明長城磚城牆段落維修工程量已超過10%。2006年以來先後實施的山海關、嘉峪關長城保護工程,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不同時期的重要歷史遺存和信息,有效改善了遺產保護狀況和環境景觀。北京、河北等省市加大了對長城抗戰遺址保護力度。此外各地還實施了一批環境整治、遺產監測、展示以及保護性設施建設等工程,消除了一大批長城點段突出的安全隱患,一批重要長城段落和著名景點向社會開放,在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

長城保護維修管理。多年來,長城保護維修工程堅持科學研究先導,針對長城形制、材料、技術和外部自然環境的不同特點,開展相應的考古勘探調查和維修試驗的科學研究,尊重傳統工藝,合理恰當地運用現代技術,在磚石、土質長城的現狀維修、結構加固等方面探索總結出大量行之有效的保護維修方法和經驗。工程的實施能嚴格遵循《長城保護維修工作指導意見》、《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規範,科學制訂保護技術方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強化工程規範管理,不斷提升長城維修工程質量。

長城維修理念共識。通過多年的長城保護維修實踐,逐漸形成了長城保護維修理念的社會共識。

——對於地面仍存有建築的長城段落,嚴格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進行維修加固,嚴格保持其原形制、原結構,保證長城結構安全,最大限度保存歷史信息,妥善保護長城滄桑古樸的歷史環境風貌;

——對於歷史上地面部分已坍塌或消失的長城遺址,實施遺址原狀保護,通過局部整理歸安和日常養護避免殘損加劇,不在原址重建或進行大規模修復;

——對於面臨自然災害威脅的長城段落,加強預警監測,控制安全隱患,必要時可設置有針對性的保護性設施,緩解災害風險壓力,避免自然災害的直接破壞;

——對於價值突出,或與重大歷史事件有密切聯繫,具有展示潛力的長城點段,在嚴格保護其原形制、原結構的基礎上,結合展示服務的需求,可適度進行局部修復展示。

四、長城文化與時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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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歷經歲月洗禮,造就了獨特的歷史景觀,凝結着中國古代勞動人民的心血和智慧,積澱着中華文明博大精深、燦爛輝煌的文化內涵,體現着中華民族的精神品質和價值追求,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從孫中山先生《建國方略》論述長城與中華民族的關係,到中國軍民在山海關、古北口、喜峰口、平型關等長城沿線英勇禦敵,一曲《長城謠》,一首《義勇軍進行曲》,喚起了無數中華兒女用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的昂揚鬥志,長城與中華民族的命運緊密聯結在一起。長城蘊含着團結統一、眾志成城的愛國精神,堅韌不屈、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開放包容的時代精神,歷經歲月錘鍊,已深深融入中華民族的血脈之中,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精神力量。傳承與弘揚長城精神始終是長城保護的首要之義。

長城開放展示。從1952年北京修復居庸關、八達嶺等長城點段並對公眾開放起,長城沿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開始了對長城的保護維修和旅遊開放。截至目前,全國以長城展示或依託長城興建的參觀遊覽區92處,其中以長城展示為核心的專門景區45處,長城專題博物館、陳列館8家。八達嶺、慕田峪、金山嶺、九門口、鎮北台、嘉峪關等長城重要點段已成為長城旅遊代表性景區,「不到長城非好漢」為國內外遊客所傳誦。2005~2015年,八達嶺長城接待遊客7650多萬人次,年接待遊客近800萬人次,門票收入超過24億元;甘肅嘉峪關長城景區接待遊客550多萬人次,門票收入接近4.5億元,成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柱產業。長城旅遊與絲路旅遊、沙漠旅遊、草原旅遊有機結合,帶動了紅色旅遊、研學旅遊、鄉村旅遊等蓬勃發展,有力擴大了公共文化供給,改善了長城沿線生態環境,推動了區域經濟增長及國家扶貧攻堅戰略的實施。與此同時,長城成為世界了解古代中國與現代中國的金色名片。僅八達嶺自開放以來已接待各國元首、政府首腦500多位,成為中國政府與世界各國友好交往的重要場所。

長城教育傳播。2005~2015年,在長城沿線由各級人民政府、文化文物機構、宣傳教育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志願者組織或發起的大型長城宣傳保護活動達到387次,直接參與人數超過191萬人次,長城沿線舉辦各類長城專題展覽200多個。長城是中小學生接受愛國主義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的重要內容,重要的長城點段被列為愛國主義、國防教育、教學實踐等各類教育基地。《長城》、《長城贊》、《山海關》、《萬里長城的構造》等入選中小學語文教材,長城公開課、長城主題夏令營成為長城沿線學校課外教育的新風尚。

社會參與長城保護。1984年的「愛我中華,修我長城」社會贊助活動,掀起了全社會保護長城的熱潮。1987年,習仲勛、黃華、馬文瑞、王光英、楊靜仁、何魯麗等共同發起成立了中國長城學會,長城沿線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成立了長城保護社會組織,在凝聚社會力量、引導公眾參與長城保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長城保護志願服務總隊」、「長城小站」、「國際長城之友」等長城保護志願者組織蓬勃發展,成為社會參與長城保護的生力軍。中國長城學會等組織編纂《中國長城志》、《中國長城百科》,對長城文化進行系統梳理;開展「愛長城、頌長城」主題歌曲徵集、演唱會等群眾活動。「國際長城之友」發起長城垃圾箱公益捐助活動,普及保護長城與愛護環境理念。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吸引10萬餘人參與長城維修公募活動,積極探索社會力量參與長城保護的新模式。

五、長城保護目標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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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長期不懈努力,長城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由於長城分布地域廣,修築延續時間長,除個別點段為磚石結構外,長城主體多為就地取材、夯土構築,特別是長期以來自然侵蝕風化、人類生產生活和歷史環境變遷等多重因素影響,保存至今的長城大多已坍塌或損毀,甚至地面部分已全部消失。因此,長城保護常常被一些地方政府所忽視,對長城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責任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許多長城點段缺少必要的人員管理。同時,長城保護尚未成為民眾的行為自覺。個別地方保護修復缺少有針對性的科學方案,施工管理粗放,施工質量不高,對長城本體或環境風貌造成影響。現代人為或自然的破壞和損毀加劇,「野長城」遊覽需要加強服務引導,制約長城保護的諸多困難與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保護形勢依然不盡如人意。如何秉持科學的文物保護理念,採取多種有效措施,確保長城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延續,妥善處理長城保護管理與沿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緩解和預防自然災害威脅,遏制人為破壞,打擊涉及長城的違法犯罪行為,是一項需要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共同關注並付諸努力的艱巨任務。保護長城任重道遠。

長城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具有特殊的歷史文化價值,加強長城保護工作,必須本着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嚴格保護,充分發揮長城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獨特作用,紮實推進「長城保護計劃」,切實保護好長城這一珍貴的文化遺產,築牢中華民族精神的偉大長城。

落實政府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長城保護條例》要求,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保護職責。編制實施國家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省級長城保護規劃和重要點段長城保護詳細規劃,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科學劃定公布長城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長城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情況和需求,出台地方性法規或政策性文件,落實長城保護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經費投入,優化支出結構,落實長城日常保護管理經費,切實把長城保護管理的各項制度責任落到實處。加大執法督察力度,嚴格責任追究,讓「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長城保護管理的新常態。

加大保護力度。強化日常養護,及時消除自然和人為因素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優先實施一批長城搶險加固工程,消除長城安全隱患。重點推進長城重要點段保護示範工程,保護長城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延續性。加強長城考古調查和基礎研究,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積極支持保護條件好的長城段落向公眾開放,發揮長城的社會教育作用。實施長城監測預警,加強預防性保護,提升長城資源信息化管理水平。結合工程實施加強長城保護、展示、監測等技術研究,切實改善長城保護狀況,確保長城安全。

促進社會參與。進一步完善社會參與政策與措施,促進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長城保護。不斷拓寬長城保護經費渠道,支持相關各地設立長城保護公益基金,探索PPP、眾籌等新模式,吸引社會力量投入長城保護與展示領域,引導社會公眾依法、有序、科學地參與長城保護。培育社會公益組織,開展長城志願服務行動。發揮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機構的優勢,提高長城保護研究水平。廣泛宣傳普及長城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不斷夯實長城保護的社會基礎。

弘揚長城精神。深入挖掘長城精神與文化內涵,加強長城重要點段的現場展示,着力長城專題博物館、陳列館現有展覽水平的提升,建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運用互聯網+、全媒體傳播、製作科普宣傳片、出版通俗讀物等多種手段,利用長城文化進校園、進課堂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全社會特別是青少年長城精神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長城在開展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獨特作用。

長城保護意義重大,任務艱巨。面對挑戰,必須採取更加有力的行動,全面提高長城保護水平,實現長城文化遺產的永續保護和長城精神的傳承弘揚,發揮文化遺產保護在堅定文化自信、推進「五位一體」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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