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今後之文字問題
獨秀先生:
先生前此著論,力主推翻孔學、改革倫理,以為倘不從倫理問題根本上解決,那就這塊共和招牌一定掛不長久(約述尊著大意,恕不列舉原文)。玄同對於先生這個主張,認為救現在中國的唯一辦法。然因此又想到一事:則欲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頑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
中國文字,衍形不衍聲,以致辨認書寫,極不容易,音讀極難正確。這一層,近二十年來很有人覺悟,所以創造新字,用羅馬字拼音等等主張,層出不窮。甚至於那很頑固的勞玉初,也主張別造「簡」字,以圖減省識字之困難。除了那選學妖孽、桐城謬種,要利用此等文字,顯其能做「駢文」「古文」之大本領者,殆無不感現行漢字之拙劣,欲圖改革,以期便用:這是對於漢字的形體上施攻擊的。
又有人說:固有的漢字,固有的名詞,實在不足以發揮新時代之學理事物。於是有造新字者,有造新名詞者;有直用西文原字之音而以漢字表之者——,如「薩威稜帖」、「迪克推多」、「暴哀考脫」、「札斯惕斯」之類——有簡直取西文原字寫入漢文之中者。種種辦法,雖至不同,而其對於固有的漢字和名詞認為不敷用之見解則一:這是對於漢字的應用上謀補救的。
以上兩種見解,固然都有理由,然玄同今日主張廢滅漢文之理由,尚不止此。
玄同之意,以為漢字雖發生於黃帝之世,然春秋戰國以前,本無所謂學問,文字之用甚少。自諸子之學興,而後漢字始為發揮學術之用。但儒家以外之學,自漢即被罷黜。二千年來所謂學問、所謂道德、所謂政治,無非推衍孔二先生一家之學說。所謂《四庫全書》者,除晚周幾部非儒家的子書外,其餘則十分之八都是教忠教孝之書。「經」不待淪,所謂「史」者,不是大民賊的家譜,就是小民賊殺人放火的帳簿,——如所謂「平定什麼方略」之類;——「子」「集」的書,大多數都是些「王道聖功」「文以載道」的妄談。還有那十分之二,更荒謬絕倫:說什麼「關帝顯聖」,「純陽降壇」, 「九天玄女」,「黎山老母」的鬼話。其尤甚者,則有「嬰兒奼女」,「丹田泥丸宮」等說,發揮那原人時代「生殖器崇拜」的思想。所以二千年來用漢字寫的書籍,無論那一部,打開一看,不到半頁,必有發昏做夢的話。此等書籍,若使知識正確、頭腦清晰的人看了,自然不至墮其玄中;若令初學之童子讀之,必致終身蒙其大害而不可救藥。
欲祛除三綱五倫之奴隸道德,當然以廢孔學為唯一之辦法;欲祛除妖精鬼怪、煉丹畫符的野蠻思想,當然以剿滅道教——是道土的道,不是老莊的道,——為唯一之辦法。欲廢孔學,欲剿滅道教,惟有將中國書籍一概束之高閣之一法。何以故?因中國書籍,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是這兩類之書故。中國文字,自來即專用於發揮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故。
但是有人說:中國舊書雖不可看;然漢文亦不必廢滅,仍用舊文字來說明新學問可矣。此說似是而實非。既不廢漢文,則舊學問雖不講,而舊文章則不能不讀。舊文章的內容,就是上文所說的「不到半頁,必有發昏做夢的話」,青年子弟,讀了這種舊文章,覺其句調鏗鏘,娓娓可誦,不知不覺,便將為其文中之荒謬道理所徵服。其中毒之程度,亦未能減於瀆《四書五經》及《參同契》《黃庭經》諸書。況且近來之賤丈夫,動輒以新名詞附會野蠻之古義,——如譯Republic為「共和」,於是附會於「周召共和」矣;譯Ethics。為「倫理學」,於是附會於「五倫」矣。——所以即使造新名詞,如其仍用野蠻之舊字,必不能得正確之知識。其故有二:(1)因國人的腦筋異常昏亂,最喜瞎七搭八、穿鑿附會一陣子,以顯其學貫中西。(2)中國文字,字義極為含混,文法極不精密,本來只可代表古代幼稚之思想,決不能代表Lamark、Darwin以來之新世界文明。
至於有人主張改漢字之形式,——即所謂用簡字、羅馬字之類,——而不廢漢語:以為形式既改,則舊日積污,不難洗滌。殊不知改漢字為拼音,其事至為困難:中國語言文字極不一致,一也;語言之音,各處固萬有不同矣,即文字之音,亦復紛歧多端,二也。製造國語以統一言文,實行注音字母以統一字音,吾儕固積極主張;然以我個人之懸揣,其至良之結果,不過能使白話、文言不甚相遠,彼此音讀略略接近而已。若要如歐洲言文、音讀之統一,則恐難做到;即如日本之言文一致,字音畫一,亦未能遽期。因歐洲文字,本是拼音,日本雖借用漢字,然尚有行了一千年的「五十假名」。中國文字,既非拼音,又從無適當之標音符號。三十六字母,二百〇六韻,鬧得頭昏腦脹,充其極量,不過能考證古今文字之變遷而已,於統一音讀之事,全不相干。今欲以吾儕三數人在十年八年之內,告成字音統一之偉業,恐為不可能之事。又中國文言既多死語,且失之浮泛,而白話用字過少,文法亦極不完備。欲兼釆言文,造成一種國語,亦大非易事。於此可見整理言文及音讀兩事,已甚困難。言文、音讀不統一,即斷難改用拼音。況漢文根本上尚有一無法救療之痼疾,則單音是也。單音文字,同音者極多,改用拼音,如何分別?——此單音之痼疾,傳染到日本,日本亦大受其累:請看日本四十年來提議改良文字之人極多,而尤以用羅馬字拼音之說為最有力。然至今尚不能實行者無他,即「音讀」之漢字不能祛除淨盡,則羅馬字必難完全實行也。——吾以為改用拼音,至為困難者,此也。
即使上列諸困難悉數解決,漢字竟能完全改用拼音;然要請問:新理、新事、新物,皆非吾族所固有,還是自造新名詞呢?還是老老實實寫西文原字呢?由前之說,既改拼音,則字中不復含有古義,新名詞如何造法?難道竟譯Republic為Kung-huo,譯 Ethics為Lun-li-hsüh嗎?自然沒有這個道理。由後之說,既釆西文原字,則科學、哲學上之專門名詞,自不待言。即尋常物品,如 match,lamp,ink,pen之類,自亦宜用原文,不當復雲Yang-huo,Yang-teng,yang-meh-shue,yang-pih-teu;而dictator、boycott之類應寫原文,亦無疑義。如此,則一文之中,用西字者必居十之七八。而「拼音之漢字」不過幾個介、連、助、嘆之詞,及極普通之名、代、動、靜、狀之詞而已。費了許多氣力,造成一種「拼音之漢字」,而其效用,不過如此,似乎有些不值得罷!蓋漢字改用拼音,不過形式上之變遷,而實質上則與「固有之舊漢文」還是半斤與八兩、二五與一十的比例。
所以我要爽爽快快說幾句話;中國文字,論其字形,則非拼音而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於識,不便於寫;論其字義,則意義含糊,文法極不精密;論其在今日學問上之應用,則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詞,一無所有;論其過去之歷史,則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為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記號。此種文字,斷斷不能適用於二十世紀之新時代。
我再大膽宣言道:欲使中國不亡,欲使中國民族為二十世紀文明之民族,必以廢孔學、滅道教為根本之解決;而廢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漢文,尤為根本解決之根本解決。
至廢漢文之後,應代以何種文字,此固非一人所能論定。玄同之意,則以為當釆用文法簡賅、發音整齊、語根精良之人為的文字ESPERANTO。
惟Esperanto現在尚在提倡之時,漢語一時亦未能遽爾消滅。此過渡之短時期中,竊謂有一辦法:則用某一種外國文字為國文之補助,——此外國文字,當用何種,我毫無成見。照現在中國學校情形而論,似乎英文已成習慣,則用英文可也。或謂法蘭西為世界文明之先導,當用法文,我想這自然更好。——而國文則限制字數,多則三千,少則二千(前於三卷四號中致先生一書,雲「以五千字為度」,今思未免太多),以白話為主,而「多多夾入稍稍通行的文雅字眼」(此是先生答玄同之語,見三卷六號)。期以三五年之工夫,專讀新編的「白話國文教科書」,而國文可以通順。凡講述尋常之事物,則用此新體國文;若言及較深之新理,則全用外國文字教授。從中學起,除「國文」及「本國史地」外,其餘科目,悉讀西文原書。如此,則舊文字之勢力,既用種種方法力求減殺,而其毒焰或可大減。——即廢文言而用白話,則在普通教育範圍之內,斷不必讀什麼「古文」發昏做夢的話,或可不至輸入於青年之腦中。——新學問之輸入,又因直用西文原書之故,而其觀念當可正確矣。
以上為玄同個人主張廢滅漢文之意見,及過渡時代暫行之辦法。
此外尚有一法,則友人周君所言者:即一切新學問,亦用此「新體國文」達之;而學術上之專名,及沒有確當譯語,或容易誤會的,都用esperanto嵌入。這個意思:一層可以使中國人與esperanto日漸接近;二層則看用「新體國文」編的科學書,究竟比看英、法原文的容易些。我想此法亦好。——此法吳稚暉先生從前也主張過的,其言曰:
中國文字,遲早必廢。欲為暫時之改良,莫若限制字數:凡較僻之字,皆棄而不用,有如日本之限制漢文。此法行,則凡中國極野蠻時代之名物,及不適當之動作詞等,皆可屏諸古物陳列院,以備異日作「世界進化史」者為材料之獵取。所有限制以內之字,則供暫時內地中小學校及普通商業上之應用。其餘發揮較深之學理,及繁賾之事物,本為近世界之新學理、新事物。若為限制行用之字所發揮不足者,即可攙入萬國新語(即 esperanto)。以便漸攙漸多,將漢文漸廢,即為異日經用萬國新語之張本(《新世紀》第四十號)。
這個廢滅漢文的問題,未知高明以為何如?願賜教言,以匡不逮。如以為然,尤願共同鼓吹,以期此事之實行。本社同人,及海內志士,關於此問題,如有高見,不論贊成與反對,尤所歡迎。
錢玄同 14,Marto,1918.
吳先生「中國文字,遲早必廢」之說,淺人聞之,雖必駭怪;而循之進化公例,恐終無可逃。惟僅廢中國文字乎?抑並廢中國言語乎?此二者關系密切,而性質不同之問題也。各地反對廢國文者,皆以破滅累世文學為最大理由。然中國文字,既難傳載新事、新理,且為腐毒思想之巢窟?廢之誠不足惜。(康有為渭:美國共和之盛,而與中國七相反,無能取法。其一即云:「必燒中國數千之曆史書傳,俾五四千年之風俗,以為阻礙。」 在康氏乃做作比語,以難國人;在吾輩則以為燒之何妨?)至於廢國語之說,則益為眾人所疑矣。鄙意以為今日「國家」、「民族」、「家族」、「婚姻」等觀念,皆野蠻時代狹隘之偏見所遺留,根底甚深,即先生與仆亦未必能免俗,此國語之所以不易廢也。倘是等觀念,悉數捐除,國且無之,何有於國語?當此過渡時期,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新名悉用原語,無取義譯;靜、狀、介、連、助、嘆及普通名、代諸詞,限以今語;如此行之,雖稍費氣力,而於便用進化,視固有之漢文,不可同日而語。先生謂為「還是半斤與八兩,二五與一十的比例」,恐未必然也。至於用西文原書教授科學,本屬至順;蓋學術為人類之公有物,既無國界之可言,焉有獨立之必要?先生及讀者諸君以為如何?謹復。
獨秀
來信與答覆部份有分別的版權許可。
來信 |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9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答覆 |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