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試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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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暫行簡明章程 | 中國紅十字會試辦章程 制定機關:大清紅十字會 宣統二年正月十八日 1910年2月27日 |
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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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為通商總埠中外交通便利前經中西總董創辦萬國紅十字會現仍於上海徐家匯路設立中國紅十字總會醫院學堂附設事務所應由中國總董仿照日本赤十字社酌擬規則呈候會長核議施行並妥定集資入會章程以垂永久
二 從前萬國紅十字會由中西總董會議刋刻中西合璧圖記鈴用信守現創設中國紅十字會擬請旨飭部鑄造大清帝國紅十字會關防一顆頒由會長執掌印用以照憑信
三 本會按照原約製用白地紅十字旗在會人員衣袖各綴白地紅十字以為標識外又參酌日本等國會章製備雙龍嵌十字勳章第一等金質第二等銀質第三等銅質均配用相稱色帶擬定字樣並給發勳章憑照章程呈請會長核明請旨飭部核定飭會製備通行以上會旗會衣勳章非在會人員不得濫用違者究治
四 上海徐家匯路總會設立醫院定章施醫又設學堂定額招考華童教習醫學均由總董釐訂經理專章呈請會長核示報告於衆認可施行一面另選略曉德文聰穎華童每班十人先以兩班分年送入上海德醫學堂肄業八年畢業得有高等文憑回會由總董分派辨事仍輪派至德醫院臨診以増長見聞膽識並由總董分向各省各埠展設分會力祛騖名弊混以盡認真核實之主義
五 本會謹守瑞士原約十條荷蘭推廣約十四條醫傷救難宗者參酌萬國紅十字會暫行簡明章程日本赤十字社章程因時因地以制其宜醫車由總會陸續仿製備用醫船與戰地醫院臨時商酌設法實行藉節靡費其常年會集報告一切辦法暫照現下通行新章辦理
六 以上係現在組織大綱各項文件中國自相往來均用華文有關交涉者配用英文仍以華文為準組織完備後應否改良或原約推廣約有所增刪及一切未盡事宜隨後由總董稟商會長妥酌辦理
正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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