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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關於整頓和加強文化館、站工作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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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部關於整頓和加強文化館、站工作的指示

1954年1月24日
發布機關: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發布於《人民日報》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報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黨組起草

四年來,全國文化館、站事業有很大發展。它們通過各種群眾性的文化活動,對廣大人民進行了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的教育,提高了群眾的政治覺悟和勞動熱情,是有成績的。

但是全國文化館、站的發展太多太快,工作質量一般不高,不少文化館、站存在着不少嚴重的缺點:首先是文化館、站的性質和方針、任務不夠明確;文化館本來應該是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的事業機構,但實際上不少文化館的活動卻超出了本身的業務範圍,不適當地做了一些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工作。工作缺乏重心,有些地方甚至發生官僚主義、命令主義現象;在服務對象方面未能特別注意開展當地工、農勞動群眾中的文化工作,在宣傳內容上,結合當地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不夠密切,未能保證一定的政治質量;在宣傳方式上也多不合群眾的口味,有的文化館在工作中發生鋪張浪費,追求形式等不切合實際的傾向。在工作方法上,不善於依靠群眾及組織和運用各方面的社會力量。產生上述缺點的原因,主要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文化館、站工作長期缺乏明確領導。不少地方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文化館、站缺乏具體指導、檢查和幫助,甚至分派一些不稱職的人員擔任文化館、站的工作,或常常調文化館、站幹部去做其他工作,因而使文化館、站的事業得不到應有的成效,甚至處於一種無領導的自流狀態。

上述缺點,年來各地已逐漸有所改正。為了進一步克服缺點鞏固成績,以改進和提高文化館、站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文化館、站是政府為開展群眾文化工作、活躍群眾文化生活而設立的事業機構,其基本任務是:通過各種群眾性的文化活動,滿足當地群眾——特別是工、農群眾的文化需要,並以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的精神教育群眾,使其成為祖國的自覺的積極的保衛者與建設者。文化館、站的工作任務為下列各項:

1、向廣大人民進行時事政策的宣傳,教育群眾為實現國家的總路線而奮鬥;

2、組織和輔導群眾的各種文化學習,並配合掃除文盲工作;

3、組織和輔導群眾業餘藝術活動(包括各種文化娛樂);

4、普及與群眾日常生活和工、農業生產有關的科學、技術知識和衛生知識。

二、為了執行以上任務,文化館應在館內外開展一系列的具體工作,如:舉辦各種定期的或臨時的演講會和座談會,舉辦各種固定的或流動的展覽;組織、舉辦幻燈、電影的放映;組織群眾收聽廣播節目;輔導業餘劇團並組織其演出;舉辦各種文化娛樂性質的晚會;舉辦室內外遊戲;輔導群眾的黑板報;輔導群眾的各種文化技術學習,如開展通俗書刊的閱覽,輔導群眾的讀書組、讀報組、生產技術研究組及協助掃除文盲工作與群眾的識字學習等。

各地文化館、站在舉辦和組織上述各種活動時,必須從所在地區的具體情況出發,根據群眾需要和本身條件,在充分發揮已有人力設備作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不問情況機械抄襲,貪多求大,追求形式的作法。在活動方式上,大城市的文化館和中、小城市的文化館應有所區別。一般中、小城市和大城市郊區的文化館應多採取簡易可行的小型活動。

三、鑑於文化站的工作經驗不多,幹部缺乏,因之,目前各地一律不再發展文化站,而應集中力量對已有的文化站進行認真的整頓和改進,對某些徒具形式的文化站,並應酌予裁併。文化站應首先將所在地的群眾文化工作做好,如舉辦通俗書刊的流通,組織放映幻燈,舉辦圖片展覽,輔導黑板報、讀報組和群眾業餘劇團等。此外,文化站應以其設備、工具(如圖書、幻燈等)供給周圍農村開展群眾文化活動,並在工作方法與技術上予以輔導。文化站在行政上受當地區人民政府領導,在業務上受縣(區)文化館指導。由於文化站的專職幹部只有一人,因此,它的一切活動,包括日常工作在內,均須注意在自願條件下吸收群眾中的積極分子協助進行。

農村俱樂部是農民依據自願原則建立的業餘性的群眾文化組織,輔導農村俱樂部工作是文化館、站的任務之一,由於目前農村各方麵條件的限制和文化館、站輔導經驗的不足,各地雖已建立不少,但能鞏固下來經常有活動的卻不多。因之,農村俱樂部應重點試辦,以創造經驗,不應盲目地大量發展。

四、各地文化館、站在工作方法上必須善於結合當地的中心工作任務,來開展本身業務,善於從群眾的需要出發,來規劃自己的工作。文化站更必須特別注意適應農業生產季節性的特點進行工作。文化館、站的一切活動均必須根據群眾的需要和自願的原則,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和民族的、民間的固有傳統,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凡群眾不歡迎,不熱心的事均不應舉辦。文化館、站必須運用各種適當的方式,廣泛地吸收和組織當地各方面的力量,如工會、青年團、婦聯,以及各有關機關、團體、學校等來進行各種活動(如邀請當地黨、政組織的主要負責幹部或宣傳員報告時事政策問題,組織所在地文藝團體或文藝工作者輔導群眾業餘的藝術活動等),並在工作中切實注意依靠群眾和培養積極分子,以樹立群眾文化活動中的骨幹和核心力量。所有文化館、站都應根據上述原則,有計劃、有重點地做好幾項主要工作,嚴格防止和糾正不看對象,不顧條件,好高騖遠,追求形式以及包辦代替,強迫命令的不良傾向。

五、加強並改善各級人民政府對文化館、站的領導,是改進文化館、站工作的重要關鍵。今後,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均須切實加強對文化館、站的領導與管理。為此,

(一)縣及市區人民政府除應於文教科內確定專人管理文化工作外,並應指定文教科長或副科長一人負責領導文化館、站的工作;大、中城市已以區為單位分設文化館者,該文化館一般應由所在區的區人民政府領導,中、小城市不是按區設館,應由市或縣人民政府直接領導,但須注意防止文化館工作與其所在區的中心工作脫節。

(二)各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文化館、站的組織,應根據精簡原則及當地實際需要,加以切實的整頓,在原有人員中加以適當調整,其中確有不稱職者,應幫助其轉業。

(三)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有計劃地通過舉辦短期訓練班和召開會議的方式培養、提高文化館、站的幹部,一九五四年內各省市文化主管部門應將全部文化館長普遍訓練一次。文化館、站的一般幹部應有計劃地分批輪訓。訓練內容除文教政策、文化館、站的方針、任務與有關的業務知識外,對當前國家建設的總路線及各項具體政策的學習也應占適當的比重。在方法上,應結合檢查工作,總結經驗,以報告討論為主,輔以必要的專門業務知識的講授。此外,縣、區人民政府文教科必須加強對文化館、站幹部的政策、業務學習的經常領導,不斷提高其政治思想與業務水平。

(四)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訂立制度,定期審查文化館工作計劃和檢查、總結其工作。並特別注意監督和檢查文化館、站所進行的各項宣傳工作的政治思想內容。文化館、站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應當吸收文化館、站負責幹部參加其召開的有關會議,定期聽取文化館、站的工作報告,研究並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對於文化館、站幹部今後一方面要保證其專業化,不應交予過多的臨時任務;同時應從積極方面指導他們通過本身的業務,主動地配合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

六、各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於接到本指示後,應即根據本指示的精神,對文化館、站的工作普遍進行一次檢查,並對有關問題作一次通盤的研究,然後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定出整頓和改進文化館、站工作的具體計劃與實施方案,報經大區行政委員會文化主管部門批准,並由各大區文化主管部門綜合制訂各大區的實施方案,自一九五四年度起予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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