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就中央、中國兩航空公司財產事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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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央、中國兩航空公司財產事聲明
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 局長鍾赤兵
1949年12月23日
發布於人民日報12月24日頭版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報

據香港消息,國民黨殘餘匪幫,企圖將我中國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的產業非法盜賣與美籍陳納德、魏勞爾;陳、魏二人已據此向香港政府要求竊取並運走我兩公司在香港的資產。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周總理早在十二月三日即已鄭重聲明:「中國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為我中央人民政府所有,受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直接管轄。兩航空公司留在香港的資財,只有我中央人民政府和我中央人民政府所委託的人員,才有權處置,決不容許任何人以任何手段侵犯、移動或損害」;國民黨殘餘匪幫的這種盜賣企圖與陳納德、魏勞爾的胡言亂語,顯然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中航合同第九章第二節規定,中航股權不得讓與私人,足見國民黨殘餘匪幫與孫納德、魏勞爾的勾結是私相授受,毫無根據。

我周總理前已指出:「如兩航空公司留港資產,有被非法侵犯,移動或損壞情事,則香港政府必須負完全責任,並將引起相應的後果」。由於陳納德、魏勞爾企圖非法侵犯與移動我兩航空公司留港資產,我們再一次提起香港政府對於這一聲明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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