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邦交絕裂後之種種問題
中德邦交絕裂後之種種問題 作者:李大釗 1917年3月5日 |
據近報所傳載,政府於中德問題,似已有確切不移之決心。吾人於此,亦惟有秉其同心同德捍禦外侮之精神,以試究其種種必需之準備。以餘所知,則有左列之數事焉!
一、西北國防問題。
[編輯]中德交涉初起之時,吾人既首揭西北防範宜嚴之義,以促政府之注意。蓋甘、新一帶之回回與天方教宗,所關至切,深慮其崇信國家之篤,不敵其奉仰宗教之誠,一為煽動之言所乘,則必有意外危險,影響及於西域國防者。果也,近日關於此有惹人注意之二事:一即回疆邊圍之教徒多投入土爾其國籍;一即近屆天方巡禮之期,多請新疆官府發給護照是也。前歲青島之役,德國軍官之旅居吾國者,類多逃至印度、土耳其,中德一旦絕裂,則追蹤此輩者,當亦不少。吾若絕德,德人之居土者必與土人謀所以擾吾西疆,以為報復牽制之計。吾國製法修典,倘不幸而授以宗教上之口實,後患將至不可收拾。此非杞憂之言,實當茲外交危迫之際,吾政府及國民凡於立法行政,不可不先事防預者也。
二、約聘德人問題。
[編輯]從前吾國依契約聘請之客卿,德人實居多數。據最近之調查,則武職五名,文職三十九名,稅關吏員二百零二名,礦務工程師、鐵路工程師及鹽署人員等九十名,合計三百三十六名。此數雖未必精確,約亦不甚相遠(就中有因青島之役,逃於印度、土耳其者。又如青島稅關辦事員之一部已為日本之俘虜)。此類德人,本由禮聘而來,今國交雖一時絕裂,而待遇之道,不可不格外慎重。以餘論之,寧以較優之處分為得也。獨於海關辦事人員,尤以德人為多,德人既已解職,繼任之辦事人員乃生問題。吾近鄰之日本,即頗注意及此。此亦於絕交之前,所當交涉妥協者也。
三、租界處分問題。
[編輯]次如天津、漢口之德國租界,究宜如何處分,亦今日所急待研究者。餘以為吾既對德有絕交之表示,則從前兩國間之締約,均歸無效。此時吾國對於天津、漢口等處之德國租界,當然回復領土之原狀,按之國際公法,其處分應一任吾之自由,殆非他國所可容喙者也。但其收回之程敘如何,及德國於租界內一切經營建築之物宜如何保管,亦今日所待研究之問題焉。
四、德國在華之財產處分問題。
[編輯]吾若加入戰局,則亦不可不基於巴黎經濟會議之決議,對敵通信及通商,一切皆應禁止;並宜積極的加以經濟的壓迫,如對德、奧當支拂之賠款等亦當停止;其自一八八九年以來,在吾國投資有資本金七百五十萬兩之德華銀行,亦須禁止其營業;至於私人經營之洋行等,皆將陷於倒閉之悲運,此實個人受國際的變動之影響而無可如何者也。近有人頗以第三者強索德國財產為可慮,餘以為此事恐為杞憂。蓋今日列國中之居第三者之地位者,實已絕少。吾既對德為敵,則人之所慮為第三者,其對德為敵,亦與吾等。彼雖羨德國之財產,而實不能覓一口實以向吾強索,故此殊無慮也。
凡此所陳,願國人詳細研究之。姑舉吾所見於此,不多贅矣。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