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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譯音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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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制定機關:中華民國教育部行政指導

教育部91年8月22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10042331號函備查發布(西元2002年8月22日)
教育部92年8月20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20044540號函修正備查發布(西元2003年8月20日)
教育部97年12月18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70056233號函修正備查發布(西元2008年12月18日)
教育部100年3月10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1000011159號函修正備查發布(西元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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