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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聯合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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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聯合新聞公報

中 日 聯 合 新 聞 公 報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邀請,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於2006年10月8日至9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正式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分別與安倍晉三首相舉行了會見和會談。
  二、中日雙方一致認為,邦交正常化34年來,中日兩國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拓展和深化,相互依存進一步加深,中日關係成為兩國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之一;推動中日關係健康穩定地持續發展,符合兩國基本利益;共同為亞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作出建設性貢獻,是新時代賦予兩國和兩國關係的新的莊嚴責任。
  三、雙方同意,繼續遵守《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和《中日聯合宣言》的各項原則,正視歷史,面向未來,妥善處理影響兩國關係發展的問題,讓政治和經濟兩個車輪強力運轉,把中日關係推向更高層次。雙方同意,努力構築基於共同戰略利益的互惠關係,實現中日兩國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崇高目標。
  四、雙方認為,兩國領導人之間的交往與對話對兩國關係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日方邀請中國領導人訪問日本,中方對此表示感謝,並原則同意。雙方同意通過外交渠道進行協商。雙方同意兩國領導人在國際會議場合經常舉行會談。
  五、中方強調,中國的發展是和平的發展,中國將同包括日本在內的各國共同發展、共同繁榮。日方對中國走和平發展道路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給包括日本在內的國際社會帶來巨大機遇給予積極評價。日方強調,日本戰後60多年一直走作為和平國家的道路,今後將繼續走作為和平國家的道路。中方對此表示積極評價。
  六、雙方確認,為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應堅持對話協商,妥善解決有關分歧;加快東海問題磋商進程,堅持共同開發大方向,探討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七、雙方同意,在政治、經濟、安全、社會、文化等領域促進各層次交流與合作。
  ——以能源、環保、金融、信息通信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為重點,深化互利合作。
  ——在經濟領域推進部長級對話、相關部門之間的磋商和官民對話。
  ——以200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為契機,通過舉辦中日文化、體育交流年,大力開展兩國人民尤其是青少年交流,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感情。
  ——通過中日安全對話和防務交流,增進安全領域互信。
  ——年內啟動中日學術界共同歷史研究。
  八、雙方同意,加強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的協調與合作。
  雙方對包括核試驗問題在內朝鮮半島最近的形勢深表憂慮。雙方確認,願與有關各方一道,根據六方會談共同聲明推進六方會談進程,通過對話與協商,共同合作致力於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維護東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雙方確認,就東亞區域合作、中日韓合作加強協調,共同推進東亞一體化進程。
  雙方贊成對聯合國包括安理會進行必要、合理的改革,願就此加強對話。
  九、日方對安倍晉三首相訪華期間中方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2006年10月8日在北京發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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