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肅清反革命的殘餘勢力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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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徹底肅清反革命的殘餘勢力而鬥爭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部長羅瑞卿
1951年9月11日於北京市
(在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上)
這是羅瑞卿在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所作報告,收於 公安部編印:《公安會議文件選編,1949.10-1957.9》,1958年9月

同志們:

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開幕了。

這一次會議的任務是:檢查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的執行情況,總結鎮壓反革命運動 的經驗,以便根據新的情況與要求,來討論並規定我們今後的鬥爭任務。因此,這次會議擔負了繼續鞏固勝利,繼續發展勝利,更徹底地打擊敵人,更深入地展開鎮壓反革命的經常鬥爭的重大責任,這是又一次具有重大意義的大會。

為了說明情況和確定今後鬥爭任務,我的報告,擬提出下列一些意見。

第一部分鎮壓反革命運動現在情況的分析

鎮壓反革命運動總的情況,概括地說來,就是:成績很大,但沒有完全解決問題。

所謂成績很大,就是全國極大部份地區,經過捕殺和關押了大量反革命首要分子以 後,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和反動會道門這樣五個方面的敵人,已經受到了極其嚴 重的打擊。據中南公安部的報告,中南全區反革命骨幹分子約計一百四十萬。鎮壓反革命 運動以來,被我殺掉二十二萬,關押了三十四萬,管制的估計有六十萬,合計達一百二十 萬,即是反革命骨幹分子已有 80%以上受到了殺、關、管各種懲罰和打擊。即令其中有若 干不準確的地方,那麼,保守一點估計:也有 70%以上受到了懲罰和打擊。在西南,全區 反革命骨幹分子約計七十萬,鎮壓反革命運動以來,殺十六萬(內軍隊殺一萬),關押了 二十四萬,管制了十萬,合計五十萬,占反革命骨幹分子總數 70%。即令也有若干不準確 的地方,那麼,60%以上的反革命骨幹分子,受到了殺、關、管各種懲罰和打擊,則是大 體可靠的。西南全區農村中,組織與參加暴動的特務、偽鄉長、偽鄉隊附、反動黨團區鄉 負責人、 土匪中隊長以上的匪首和慣匪,及一縣、一區、一鄉之惡霸而又多數組織和參 加了暴動的,大部地區基本上都已殺掉或捕押。華東全區有 60%的地方,中南六省二市有 五省一市,西北一百八十個縣中的一百二十個縣,老區華北有 80%的地方,山東有 75%以 上的地方,燕北占人口五分之四的老區及半老區中的城市,以及西南大多數地區,據各地 報告及各個檢查組的報告,都屬於鎮壓反革命的鬥爭進行得比較徹底的地區。

所謂沒有完全解決問題,即在一部份地區,鎮壓反革命的鬥爭進行得還不徹底,甚 則少數地區到你至今根本未動。這樣的地區各大行政區都有。華東還有 25%到 35%的地區 不夠徹底,10%到 15%的地區還差不多完全未動。西南正在進行土地改革與尚未進行土地 改革的地區及新收復區(貴州的荔波等四縣)有些還不徹底,有些根本未動。華北 20%的 地區及東北半老區的農村,還未徹底的解決問題。西北還有五十七個縣不徹底,十二個縣 也差不多完全未動。

一般的說來,老區比新區進行得較為徹底;已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比未實行土地改 革的地區是行得較為徹底。但就在已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也還有比較徹底與比料不徹底 的地方。例如華東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據華東農委會今年五月份統計,尚有 50%的所謂 「夾生飯」,現在情況當然有所改變。在土地改革不徹底的地區,鎮壓反革命工作也是不徹底的。

全國沿海地區,與帝國主義勢力接壤的邊沿地區,及新區若干偏僻山地、湖沼地 帶,以及若干運動起來較晚的地區,有的是完全未進行鎮壓反革命的工作,有的也進行得 很不徹底。

在廣大新區,運動的鋒芒主要是打擊了土匪和惡霸。中南全區匪首慣匪等共約 248000 人,被殺 65000 多人,即徹底消滅了四分之一以上。全區惡霸地主約 373000,被 殺者 54000,即消滅了七分之一。沒有被殺的慣匪惡霸,除少數潛逃外,其餘多被關押或 管制。華東全區處決匪首、慣匪占 38。4%,惡霸不法地主占 35。1%,兩者合計達 73。 5%。西南全區處決匪首、慣匪及暴動首惡犯占處決總數 47%,處決惡霸不法地主占處決總 數 23%。福建處決反革命中,土匪占 56。7%。廣西處決人犯中,土匪占 64.9%。江西處決 之惡霸,占處決數的 40%。雲南處決土匪,占處決數 59。8%。川北處決數中,惡霸占 40。2%。

但另一方面,對於特務分子、反動黨團骨幹分子,雖也給了他們一些打擊,但一般 地打擊不夠,反動會道門頭子也給了一些打擊,但把反動會道門作為一個反革命組織來摧 毀它,則遠未達到目的。

老區和城市,雖然一般地比較徹底,但也還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不徹底的部份或 方面。反動會道門雖受到很大打擊,基本上算是打垮了,但殘餘分子尚待肅清,個 別地 區如山東,對會道門頭子雖打擊得比較徹底,但尚有滕縣專區仍未取締,秦安專區只打擊 了一兩種會道門,問題尚未徹底解決。東北會道門殘餘分子,最近尚陰 謀暴動。河南尚 有一萬餘會道門頭子沒有受到打擊。老區若干地方,散匪尚未完全消滅。關內城市中北 京、天津、武漢、重慶、西安、青島、濟南比較徹底,廣州、上海不大徹底,即在比較徹 底的城市,對於城市惡霸及工礦中封建勢力以及隱藏的機關學校中的反革命分子等等,則 是打擊不夠的。

無論老區、新區、農村、城市,都有一批外逃分子沒有歸案法辦,中南估計有三萬 到五萬,華東估計有三萬,西南估計有兩萬左右,西北有三千,山東淄博專區有 六、七 百,這些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絕大部份都是罪惡深重民憤甚大的罪犯,群眾迫切要求將他 們追捕歸案法辦。對於特務分子,則一般均打擊不夠,特別是對那些 既未參加土匪,又 無顯著惡霸行為的特務分子,打擊不夠。對於隱蔽較深的特務,打擊更少。

即在那些鎮壓反革命工作進行得比較徹底的省、或者專區,也還有一些進行得不徹 底的縣和為數不少的不徹底甚至完全未動的所謂空白的區鄉。例如山東臨沂的一千 多個 村莊,文登專區的五、六個區,沂水專區的日照、蒙山兩縣是進行得不徹底的。河北全省 據幾十個縣委書記六月份的報告,尚有六十八個縣鎮,17112 個 村莊也是進行得不徹底 的,其中有六個縣與六千六百十一個村莊,反革命受到打擊很少甚至根本未受到打擊。河 北滄縣三區,還有二十八個村莊該捕該殺的反革命份 子,迄未捕殺。靜海是一個進行得 比較徹底的縣,也還有十四個村莊始終沒有突破。通縣專區的密雲縣,反革命分子是不少 的,但由於運動起來較晚,直到最近還一 個反革命未殺。山東、河北是老區,新區的情 形就更差。例如浙江嘉興、臨安、衢州、台州等專區的百分之三十及溫州專區百分之五十 左右的地區,都進行得不徹 底。中南有一百五十個縣進行得不徹底。湖北黃岡專區,是 基本上進行得徹底的地區,便其黃海、廣濟兩縣還進行得很不徹底。廣東一省還有三十八 個縣不徹底,二十個縣根本沒有動或沒有大動。西南、西北也有類似的情形。

徹底不徹底的另一個標誌,就是群眾發動的情況,全國大致有三種情形,即打擊了 反革命又發動了群眾的地方,出現了歷史上未曾有過的安定局面,群眾的政治積極 性與 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敢於同反革命分子作鬥爭,人民當家作主人的態度更加明確,完全 確立了人民群眾的優勢,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之間的關係進一 步密切了。這樣 的地區也是多數。而在那些反革命未受到打擊的地方,群眾當然也不可能發動,在這些地 方,反革命分子氣焰依然猖獗,人民不敢抬頭如山西清源縣 三分之一的村莊尚未發動斗 爭,群眾對政府是否為他們作主,尚有懷疑,根本不敢起來。即在那些殺了一些反革命, 但未大張旗鼓作宣傳或未通過群眾來鎮壓反革命 的地方,群眾也未發動起來。如廣東和 平縣殺了五十八個反革命,沒有開過一次控訴會,群眾很不滿意,反而增加了顧慮,怕外 逃反革命分子捉不回來,怕反革命分子報復,怕幹部包庇反革命,因而,群眾沒有真正發 動起來。

以上,就捕殺不足與發動群眾不夠兩個方面來看,鎮壓反革命運動的發展到現在還 是極不平衡的。

應該指出:我在這裡所說的,所謂打擊反革命徹底不徹底,是指上述五個方面的敵 人來說的,不是就所有反革命來說的。不消說:上述五個方面的敵人未徹底消滅以前,存 在着革命與反革命之間的鬥爭;即在上述五個方面的敵人消滅以後,也存在着革命與反革 命之間的鬥爭。只要世界上有帝國主義存在,有反革命階級存在,就必然有階級鬥爭存 在,就必然有革命與反革命之間的鬥爭存在。這種鬥爭,一直要繼續到階級社會的消滅和 世界革命的完成。為了不致誤解和曲解起見,指出這一點是有必要的。

以上是鎮壓反革命運動發展的客觀情況

另一方面,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以來的四個月中,我們的主觀情況也有了改變。鎮 壓反革命運動高潮的後期,由於若干幹部和群眾的左的情緒控制不嚴所產生的偏向 和錯 誤,其中有極少數是屬於亂捕亂殺的錯誤,已經得到了糾正,若干地區因為內部不純,造 成亂捕亂殺的錯誤,也被認識清楚並把它停止下來了。加強了鎮壓反革命運動的控制能 力。對待反革命各方面的政策,現在是更加完備與更加具體,廣大幹部和群眾中積極分子 的政策水平提高了,懂得了如何更好地,也是更堅決更徹底 地對待反革命和處置反革命 了。由於大批積案的清理和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犯人進入勞動改造,使積壓大批犯人以致監 獄擁擠、大批罪犯疾病死亡等嚴重狀況,也已經有所改善。

由於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在中央和毛主席的密切指志下,掌握了鎮壓反革命運動發 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關鍵,即當運動應當收縮一下的時候,堅決而又適時的收縮下來,這 樣就不僅鞏固了勝利,避免了錯誤,並為進一步徹底鎮壓反革命創造了有利條件。雖然, 由于堅決地收縮,加上傳達得不好,有些機械、片面和平均主義的缺點,使少數地主,主 要是那些鎮壓反革命開展較晚的地方,多少束縛了一點手腳,損害了一些群眾的鬥爭積極 性。但是經過工作,特別是通過必須要殺、有緩、有關、有管、有放的宣判大會,向群眾 全面交代政策,這個缺點也很快地糾正了。

總的來說,一方面鎮壓反革命工作還有不徹底的地區與不徹底的方面,需要繼續加 以貫徹,把鎮壓反革命鬥爭進行徹底;一方面經過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以後,我們的主觀 能力確實加強了,因而也就可能把鎮壓反革命鬥爭進行徹底,保證了能夠更好的完成任 務。我們就是根據這樣的情況分析,來確定我們今後的鬥爭任務的。

第二部分 今後鬥爭任務

根據上述情況的分析,把全國範圍內鎮壓反革命一切不徹底的地區和一切不徹底的 方面,都進行得徹底;把廣大群眾更普遍更深入地發動起來;並在一切比較徹底的地區進 一步加強各方面的經常鬥爭,這就是我們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所應當採取的鬥爭方針。

為了實現這個方針,我們必須進行下列幾個方面的、一系列的具體工作:

第一,將一切不徹底的地區,不徹底的方面所躲藏的反革命分子,凡是應該捕必須 捕的,一律逮捕起來;凡是應該殺必須殺的,一律堅決殺掉。此項捕殺反革命的工 作, 必須在嚴密的調查研究,充分的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制定計劃,然後實行。從一九五一年十 一月一日起到一九五二年四月三十日止的六個月,應是實行此次捕殺反 革命的計劃的必 要時間。其主要目標仍然是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骨幹、反動會道門頭子等五種敵 人,一直到徹底把他們肅清為止。至於某種地區應以某種敵人為重點,則視那個地區的具 體情況去規定。一切潛逃外地的反革命分子,必須多方發動群眾緝拿,務使歸案法辦。在 清理積案中尚未判刑的反革命分子,只要確係 罪大惡極,民憤極大,非殺不可的首惡分 子,則應發動群眾堅決殺掉,不得猶疑。

但實行以上的捕、殺反革命的計劃和行動,必須認真遵守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所規 定的政策和工作路線。凡是可殺可不殺的堅持一律不殺,如果殺了,就是犯錯誤。凡 是 可捕可不捕的堅持一律不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錯誤。凡是罪證確鑿應該逮捕的,就應堅 決捕起。在這樣的原則基礎上,徹底貫徹鎮壓反革命的鬥爭同時在進行鎮 壓反革命的斗 爭時,必須與當地正在進行的清匪、反霸、減租、退押、土地改革、抗美援朝、民主改革 及宗教革新運動等等密切結合,以收相互支援相互推動之效。

為保證更有秩序地進行工作,避免仍有可能發生的偏差和錯誤,大行政區、專區三 級領導機關,必須加強領導,嚴格控制,交清政策和勤於檢查。要從實際出發,既反對 「差不多」的 新的麻痹思想,也反對誇大敵人,提出過左的捕殺反革命的計劃。對於捕 殺反革命的名單必須嚴格反覆的審查,務求不要捕錯、殺錯。對於捕、殺權限,必須嚴加 控 制和嚴格遵守捕人批准權屬於專署一級,殺人批准權,屬省一級等規定,不要隨便交 給下面。領導機關必須掌握和控制完全切合實際的捕殺反革命的數字,心中無數 是危險 的。至於有些縣區、鄉,過去已經搞亂,至今尚未徹底糾正,以及那些由於基層黨政機關 內部不純,以致鎮壓反革命不徹底或發生亂捕亂殺的地方,則在隊伍 沒有整頓好領導沒 有加強以前除現行犯外一律繼續停止捕殺。必須在整頓好(包括清查混入黨政基層內的反 革命分子)領導加強以後,再去進行鎮壓反革命的工作。 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對於這 種地區,必須忍耐,不可性急。

在遭受了災害的地區,主要工作就是救災。因此,即使這些地區鎮壓反革命尚不徹 底,或者尚未發動鎮壓反革命,目前也不要把鎮壓反革命當作中心工作。但對於現 行反 革命犯,特別是那些企圖鼓動災民製造騷亂,或破壞救災運動的反革命分子,則必須與救 災工作相結合,在災民群眾中充分的揭露反革命的破壞陰謀,以便團結 多數,依靠群眾 實行堅決地鎮壓。

第二,清理積案,勞動改造,清理「中層」、「內層」等項重要工作,仍須繼續完成。分述如下:

(一)繼續清理積案。全國積案,大約還有近五十萬罪犯,急待清理,並主要仍集 中於三大新區,因此仍須集中力量加強領導,力爭在十月底以前基本清理完畢,以便騰出 手 來繼續進行徹底肅清反革命的鬥爭。四個月來經驗證明:清理積案既准且快的最好辦 法,就是實行充分的群眾路線。把政策向群眾交代清楚,將群眾所熟悉的反革命 罪犯交 給群眾議論,並可由群眾提出量刑的初步意見,再由一定的審判委員會或審判機關決議或 判決。也有的先經上面審查得出初步意見,再將案件拿到群眾中去, 發動群眾討論,征 求群眾意見。例如有些地方採取幹部攜案卷到鄉村,到街道巡迴審訊,發動群眾控訴,補 充對證材料,吸引群眾參加公審、判決等辦法就是實行群 眾路線的生動有效的辦法。這 樣做的結果,群眾不僅可以對他們熟悉的反革命分子,提供許多為我們所不知道的材料, 而且在掌握政策以後,也能夠提出正確的判刑 意見。「人民坐大堂」,「人民當法官」 真 是一個創舉,已搏得廣大人民的稱讚,大大提高了人民的覺悟。所以清理積案的過 程,同時又是繼續深入發動群眾、與反革命分子展開激烈鬥爭的過程。如果清理積 案忘 記了發動群眾,則不僅清案工作做不好,群眾的積極性也就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四個月經 驗又證明:吸收民主人士參加審判清理工作,既對於民主人士是一種很 好的教育,又有 利於我們克服與防止草率和粗糙的作風。因此,深入發動群眾吸引民主人士參加,同時加 強領導,抽調大批幹部進行突擊清理以及加強專門機關的審訊、調查工作,是這次清理工 作的成功經驗,也是今後一切地方的清理大批案犯時都應繼續採取的方法。此外,四個月 經驗還證明:在清案工作中有準備有計劃地召 開有殺、緩、關、管、放五種類型案件處 理的宣判大會,對於全面宣傳政策,教育群眾,瓦解敵人,都有極大的作用,在今後處理 罪犯時還應照此辦理。

(二)強迫罪犯勞動,是消滅反革命階級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徹底改造犯人成為 新人的一項基本政策。毛主席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說:「對於反動階級和反動派的人 們,在他們的政權被推翻以後,只要他們不造反,不破壞,不搗亂,也給土地,給工作, 讓他們活下去,讓他們在勞動中改造自己成為新人。他們如果不願意勞動,人民的國家就 要強迫他們勞動」共同綱領第七條,也有同樣規定。我所以要作這樣的引證,其目的在引 起大家加以必要的注意。因為直到現在,還有一些同志對勞動改造這一項包含着極端重要 的政治 意義和經濟意義的工作,重視不夠。如果我們對反革命分子只會偵察、破案、審 訊,而不懂得去改造他們,那末,我們的工作只是做了一半。也許還不是很重要的一半。 只有既懂得並善於打擊反革命分子又懂得並善於改造那些可能改造的反革命分子,才能徹 底地消滅反革命破壞活動,也才利於最後徹底消滅反革命階級。

因此,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十分重視做好這一工作,經費、幹部、武裝尚未完全解 決的地方,必須執行中央規定迅速解決。必須抽調若干得力幹部而不只是抽調一些很弱的 幹部去做這件事情,應當看到:對於勞動改造,特別是大規模的勞動改造,我們的經驗尚 感不足,如果我們又不加重視,那麼我們就會失敗。

依據目前的情況,即應着重組織專、縣兩級就地勞動改造的工作,過分集中是行不 通的。但要看到今天,也要看到明天。因此堅決實行統一籌劃,因地制宜,集中領導,分 散經營,由小到大,由分散到集中的方針,乃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確的,生產對 象,一般以從事農業和水利、築路、造屋等工程為主,以若干可行的小 型輕工業或手工 業為輔,必須精密計劃,必須長期打算,必須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必須糾正與防止 單純營利或與民爭利或與國家經濟建設計劃脫節的錯誤偏向。經濟核算制度和會計監督制 度,加強生產管理和加強技術管理等項,也應着手準備,以便逐步實行。必須爭取所有應 該勞動改造的犯人,都能在今年內全部投入生產,並須爭取在一兩年內,由部份自給逐步 做到全部自給,以減輕國家負擔。

勞動改造工作,是政治改造與勞動改造相結合,是懲罰與教育相結合。要把罪犯改 造成為新人,就要一方面的政治上、思想上剷除他們反革命的立場、觀點,另方面 的生 產技能上也鍛煉他們成為一個熟練的勞動者,使他們以一個罪犯身份進去,以一個熟練的 勞動者出來。因而,這個任務雖是很艱巨的,但又是很光榮的。

(三)清理「中層」、「內層」的 工作,仍是後半年應當繼續進行的重要工作。 就中央一級及各地清理機關內部的情況來看,經過學習和號召坦白,使許多人交清了歷史 或其他問題,安下心來;使少 數反革命分子暴露孤立,並受到應有的處理。因而也就初 步地達到了純潔組織,團結內部,提高覺悟,鞏固統一戰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其主 要經驗就是:在運動中,共產黨員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親密合作,堅持團結多 數人員,打擊少數反革命;堅持自覺自愿,不逼不追;堅持大部不抓,大部不殺,基本不 清洗 等等的方針和政策,是完全正確的。在整個運動中的領導藝術,應是一層一層的深 入,逐步縮小清查範圍,孤立和暴露反革命分子,使已坦白者與反革命分子撕破臉皮, 割斷聯繫,進一步鞏固學習成績,這個經驗也是成功的。

凡是尚未進行清理工作的地方或部門,均應經過準備並運用上述經驗,選擇適當時 機進行清理一次。至於那些雖已清理但不徹底的地方或部門,則可留待今冬明春整風、整 黨中再去繼續進行清理。

軍隊內部的清理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績,這是全國勝利以後第一次大規模的政治整 軍,使全軍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進一步純潔和鞏固起來。但個別部隊的清理 工作 中曾發生過刑訊、逼供錯誤,必須進行檢討,並在今後繼續清理中嚴加防止和糾正。目前 有些部隊才開始清理,或還未進行清理,特別是那些情況比較嚴重而尚 未進行清理的部 隊,必須從今年十月起至年底三個月內完成清理工作。抗美援朝的部隊,在可能條件下亦 應利用戰鬥空隙,進行必要的清理工作。遵照中央指示擬於 最近召開一次專門會議,討 論並決定進行此種清理工作的正確而又可行的辦法。軍隊中已經查出來的反革命分子,目 前還有一大批尚未處理,必須在今年年底之前,謹慎而又嚴肅地基本上處理完畢。處理的 政策和方法,除處決少數罪大惡極者外,仍是組織罪犯勞動改造,切不可大批清洗,推出 了事,以免遺害社會和遺害人民。

由於清理工作一般地只清出了比較暴露的反革命分子,而隱藏的反革命分子則清出 較少。外部的反革命分子又有可能繼續混入,因此所有軍隊必須在此次清理工作基礎上, 結合今後整黨或其他各種工作,繼續注意純潔內部,加強軍隊的偵察工作和經常的保衛工 作。

一切公營和較大的私營工廠、礦山、企業,專科以上學校以及全部中、小學校教職 員,均應按照清理「中層」的 政策與方法進行清理一次。特別對於公營企業的幹部和各 種要害部門,尤須認真加以清理。其方法,在工廠、礦山、企業以結合民主改革運動為 好。武漢、青島的經 驗,在運動中深入階級教育,組織坦白、控訴及檢舉運動,對發動 工人群眾,清查混在工廠中的反革命分子,開展反對封建把頭的鬥爭,整頓工人階級的隊 伍,提高工人階級的政治覺悟與生產積極性,都起了很大作用。各地於條件成熟並經過准 備後,均可仿照辦理。學校清查工作,某些地區如條件成熟,教職人員,即可結合今 年 寒假訓練班以整風方式進行。專科以上學生,可以選擇適當時機,通過學習鎮壓反革命文 件,提高覺悟後即可號召他們之中有問題的人忠誠坦白,以便弄清情況和 處理一些最突 出的問題。對於有用的技術人員、科學家、學者,在進行清理工作時,應特別注意方 式?,並予以必要之保護。關於工礦部門,學校部門,因為情況複雜,關係重大,弄得不 好,不僅妨礙生產學習,而且會影響我們與廣大知識分子的關係,甚而脫離工人群眾。如 果領導不強,控制不嚴,被暗藏反革命分子加以利用,其危險更大。為慎重起見,中央另 有專門指示,這裡就不多說。

第三「鎮壓反革命運動的偉大勝利,大大豐富了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內容,同時, 進一步把許多經常業務工作提到更為迫切的地位。特別是那些鎮壓反革命已比較徹底的地 區,要用更多的注意力去組織加強公安工作的經常業務。為更好的深入對敵鬥爭,根據敵 我鬥爭形勢的要求,必須立即着手加強下述業務工作的建設。

(一)加強偵察工作,在今天比過去更加重要。因為鎮壓反革命的群眾運動,只能 夠打擊那些業已暴露的及隱蔽得不深的反革命分子,對於隱蔽較深的特務,特別是經過帝 國主義躲藏得更巧妙的間諜分子,沒有長期的專門的偵察工作,就根本不能為我們發現, 如果一在我們不更加強調地加強偵察工作,在今後鬥爭中就完全有可能使我們 陷於被 動、危險的地位。

我們當前的偵察工作建設;必須着眼於加強對帝國主義特務的鬥爭,加強在宗教團 體內同帝國主義的分子與影響的鬥爭;加強特情工作與專案偵察;加強技術偵察; 加強 審訊工作;用力培養幹部與適當改變組織機構等等,以適應今後同隱蔽敵人作鬥爭的需 要。為此目的,中央公安部擬於本年內召集一次偵察工作的業務會議,以 總結經驗和確 定今後在偵察業務上的許多具體作法與若干其他具體問題。

(二)對於遺留在我國的帝國主義分子和一切外國的間諜、特務分子,必須徹底加 以清除。對待他們的原則,依據國際慣例和依據我國目前同帝國主義作鬥爭的情況,主要 應 是驅逐他們出境只對於犯有最嚴重罪行而又證據確鑿的少數分子,才判處徒刑,為了 更有利於對敵鬥爭,今後對於一切外國反革命分子的判處,均應集中於中央公安 部統一 管理,以免畸輕畸重,給敵以攻擊我們的藉口。

(三)經濟保衛工作是今後經常鬥爭的重要方面,這是敵人破壞我們的重點,但又 恰是我們工作的弱點。故應引起更多的重視。除盡力健全保衛工作的機構,加強財政經濟 部 門、交通運輸部門、工廠、礦山、企業中群眾性的保安工作外,特別要加強專門機關 的偵察工作。各企業的領導同志必須把保衛企業的安全和管理企業,視為同等重 要的任 務,切不可麻木不仁。

(四)由於帝國主義和台灣殘餘匪幫的騷擾和破壞,由於不少的反革命分子逃到邊 疆和海上去進行活動,因而使我國沿海地區及與帝國主義勢力接壤的邊疆地區,經常處在 緊 張與嚴重的狀況中。因此,我邊防保衛機關和邊防地區的人民公安機關,應在當地黨 委統一領導之下,共同協力,加強邊防保衛,做好沿海漁民、船夫、水手中的群 眾工 作,作好邊疆少數民族工作,依靠群眾開展邊疆地區的鎮壓反革命鬥爭,肅清邊疆地區的 土匪和特務,制止敵人一切潛入或強行打入我內地的陰謀,在今後甚為 必要。中央公安 部發出的並為中央所批准的全國邊防會議的決議,各有關地區,均應切實的付諸實行。

(五)帝國主義及其走狗蔣介石匪幫在遭受嚴重打擊之後,正在千方百計地策劃對 於我們的領袖和黨、政、軍、民的首長,以及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中的重要分子實 行暗害,企圖以恐怖活動來打擊革命。全國勝利以後,在各地都曾發生過反革命暗害革命 幹部的事件,例如山東黃祖炎同志的被害事件。因此,加強對領袖、對首長、對首腦機 關及重要民主人士的警衛與保衛工作,同反革命的暗害活動作尖銳的鬥爭,隨時保持充分 的警惕性,實應引起十分的注意。

第四,為了進一步縮小反革命活動的社會基礎,堵塞反革命的空隙,爭取一切可能 爭取的人到人民方面來,必須對以下問題採取正確而又恰當的政策,加以解決。

(一)作好管制工作,已成為目前迫切任務。全國需要管制的反革命分子,按新區 農村一般的約占人口比例的千分之三,老區和城市千分之二的比例計算,為數將超過一百 萬,這是很大的數量。作好這一工作,對於分化瓦解敵人,堵塞反革命的活動空隙,有很 重要的意義。管制的目的就是給罪惡不大的反革命分子以一定的懲罰,同時 又爭取改造 他們成為好人。管制的正確方法主要是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利,同時給以生活出路,強迫他 們在勞動中改造自己。就是說要政治管制、思想教育與監督勞動 相結合。管制的力量基 本上依靠群眾,運用群眾力量進行監督,進行教育。目前管制工作,除應防止若干應該管 制的不加管制或放鬆管制的右的偏向外,主要應防止 左的偏向,防止打擊面過寬,例如 重慶被管制分子達總人口千分之二十,太原達千分之二十四,顯然是不對的。對於被管制 分子除了剝奪其政治權利之外,還施以侮 辱人身的管制辦法,也是錯誤的。管制的基本 目的,既然是為了爭取改造與防止繼續作惡,一切管制的手段,當然也應該服從這個目 的。同時並根據不同對象分別對 待。對於一些確有改悔的被管制的分子,要適時取消管 制,甚至提前取消管制,以利於分化瓦解敵人。為加強對於管制工作的控制,今後對於被 管制分子的名單,應當嚴加審查,在農村,由區鄉提出報縣公安局審定批准。在城市,由 派出所、公安分局提出報市公安局批准。

對於歷史上與反革命或與反革命統治有過若干聯繫,但是劣跡不多的人,對於政治 上受過反革命影響至今對共產黨、對人民政府懷有不滿情緒的人,以及社會游離階層中的 分子,只要在解放後未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就應採取改造團結的方針,向他們進行工 作,講明政策,號召有錯認錯,勞動生產,改造自己。不要不加區別的 一律以反革命分 子看待。對於其中個別游離成性,難以改造,而群眾要求管制的分子,可經縣公安局批 准,在不剝奪其政治權利條件下,給以一定時期的勞動監督。 只要嚴格劃清應該管制的 對象與應該進行一般社會改造的對象,而又採取不同的方針與辦法,就會更加縮小反革命 活動的社會基礎。

(二)關於反動黨團登記工作,新區城鄉大多數還沒有舉辦。在鎮壓反革命鬥爭勝 利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準備地展開反動黨團登記工作,是完全必要的。其目的在於進一步 摧 垮反動黨團的組織。普遍進行這一工作的時機,一般業已成熟,不僅群眾有此要求, 即反動黨團分子本人亦要求有個交待後可以放心。因此,全國尚未舉辦過此項登 記工作 的一切地方,凡鎮壓反革命鬥爭已經深入,在經過充分準備之後,均應在適當時機普遍舉 辦登記工作。各地在進行此項工作時,必須遵守中央一九四九年一月 二十七日指示的原則。只登記區以上的骨幹分子,不追究反動黨團的普通分子。但對一九四六年以後的偽軍 官尉級以上、偽官吏鄉級以上的黨團分子,亦應命令他們 進行登記,以便完全弄清國民 黨匪幫黨、政、軍骨幹分子的全般情況,徹底摧毀反動黨團的反革命組織。

取締反動會道門工作,在老區基本上完成。廣大新區除打擊了某些罪惡昭彰的道首 外,並未摧毀其組織。因此在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在經過充分準備工作之後, 即應 進行徹底取締。在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則不必着急,須待土地改革完成而又有了准 備之後,才去進行徹底的取締工作。已有經驗證明:反動會道門的組織,是可以徹底摧毀 的,其關鍵就是要掌握材料,深入宣傳,在廣大被騙道徒中進行充分的群眾工作,發動道 徒起來與道首鬥爭,啟發他們展開退道、清算道費的運動(沒有道費可退的不要退)。並 堅決依靠群眾懲辦一批罪惡昭彰的反動首領。作好了這些工作,會道門的反動組織,就大 體上被打垮了。剩下的殘餘分子,也就容易肅清了。

(三)對反革命家屬的工作,全國各地已開始試行,作得好的地方,都初步做到了 講明政策、打破顧慮、揭露反革命罪惡,教育爭取了其中多數的作用。但這一工作還沒有 普 遍的開展起來,不少同志還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做好這一工作,乃是團結多數孤立反 革命的一項重要工作。甚而有的地方有一些錯誤的作法,例如給這些人門口掛上「反革命 家屬」牌,開會時設「反革命家屬席」, 完全採取歧視打擊他們的政策。這種作法只會 加深他們與人民的對立,其結果自然是不利於人民,有利於敵人的。經驗證明,反革命家 屬中極大部份是可以教育爭 取,使其各安生業,並擁護政府的措施的。其中堅決與人民 為敵的反動分子是極少數。因此,必須確定不移地對其中的大多數採取教育爭取的方針, 應使幹部和群眾 懂得:對待反革命家屬的政策只要他們未參與反革命活動就不應株連他 們,即不在政治上打擊他們,還要在經濟上給以生活出路。因而對於各種類型的反革命家 屬, 應進行經常的適當的工作,並經常召開小型的反革命家屬座談會,了解他們的情 況,教育他們,並解決他們中的若干問題,對於生活無着的分子,應協同有關部門,盡可 能的安置他們。但對於少數堅持反動立場不願與反革命斬斷聯繫的人,特別是那些敢於進 行反革命破壞的人,因為他們已經成了反革命分子而不是什麼反革命家屬,故而必須堅決 的給以打擊。

第五,放手發動群眾並大膽相信和依靠群眾,徹底打破公安工作中的孤立主義與神 秘主義,乃是此次鎮壓反革命運動中一個極其寶貴的收穫。因此在今後工作中必須繼續堅 持專門機關與廣大群眾相結合的工作路線。

(一)必須繼續大張旗鼓,加強宣傳。我們鎮壓反革命的目的,既要取得打倒敵人 的成果,又要取得發動群眾的成果,因而我們把廣大群眾是否充分發動,看成為鎮壓反革 命 是否徹底的重要標誌之一,也看成是徹底鎮壓反革命的重要保證。經驗證明:凡在鎮 壓反革命運動中,認真發動了群眾的地方,人民群眾的覺悟水平都起了深刻的變化,主人 翁的感覺和愛國情緒的高漲,都大大增強。否則其結果?就 是恰恰相反的。因此,一切群 眾還沒有發動,或發動是很不充分的地區,必須通過清理積案,通過繼續捕殺反革命和其 他各種工作,採用各種形式,例如召開各界代 表會,各級政治協商委員會、反革命案件 審查委員會、控訴會,有領導地發動群眾的檢舉運動和發動群眾參加對於各種反革命分子 的判決等等,向群眾進行深入普遍的宣傳,使每個人都受到鎮壓反革命的實際教育,以提 高人民群眾的政治覺悟和階級覺悟。

(二)建立治安保衛委員會的組織與工作,已有北京、上海、青島、天津、河北、 太原、蘭州、東北等地的試行經驗。事實證明:治安保衛委員會是鞏固與發揮群眾對反革 命 的鬥爭積極性的很好的組織形式。凡是鎮壓反革命比較徹底,群眾覺悟提高了的地 方,人民群眾對於治安保衛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都表現了極大的重視和關懷。因此對每 一個治安保衛委員會的產生,必須堅持經過群眾自己的運動,由群眾直接選舉。只有這樣 產生出來的治安保衛委員會,才會獲得群眾的熱烈擁護,並能夠組織 與發揮群眾反奸斗 爭的力量。因此它的組織起來的過程,也就是進一步發動群眾的過程。公安部門必須加強 對於此項工作的領導。因治安保衛委員會,實際是公安機 關聯繫廣大群眾的紐帶,也是 公安工作在群眾中生根,並從而吸收新鮮血液以充實公安機構的無限源泉。我們起草了一 個治安保衛委員會的組織與工作暫行條例,請 同志們加以研究和審查。

(三)全國各地應在今年十一月至明年四月的六個月內,以縣、市為單位,普遍召 開一次防奸、治安模範代表會議,代表可以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推選在鎮壓反革命鬥爭 中 有功的積極分子和成績卓著的治安保衛委員會委員充當,在這個會議上向他們講解政 策,介紹經驗,宣傳群眾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的作用,同時進行評功、選模,獎勵反奸中 有突出功勞的人物。使群眾既受到政策教育,又認識自己在反奸鬥爭中的力量,以進一步 鼓舞群眾的鬥爭的熱情。這樣的會議,也是人民公安機關通過人民 群眾中的積極分子聯 系廣大群眾的重要形式。在今後幾年內,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

第六,為完成上述各項任務,人民公安機關本身的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我在這 里,想特別說一說加強人民公安機關的黨性與加強人民公安機關內部的政治工作。

加強黨性與加強政治工作這個問題,在今年六月召開的公安人事會議上已經提出來 了,為什麼要提出這個問題?第一,因為人民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支柱之 一,也是人民群眾進行政治鬥爭、進行階級鬥爭的武器。第二,因為人民公安機關有人民 賦予的特權。第三,因為各級人民公安機關的組織成份,主要的乃是大批的 小資產階級 分子。所有這些,都說明:?人民公安機關必須完全置於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必須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教育,必須加強政治工作。必須同一切錯誤傾向作鬥爭, 特別要同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傾向作鬥爭,同那些不懂得群眾沒有群眾觀 點,不懂得階級沒有階級立場,不懂得黨的領導的絕對重要性缺乏黨性或者沒有黨性等等 傾向作鬥爭。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們政治上是堅強的,才能 使我們手上掌握的權力完 全用以戰勝敵人和保護人民。只有這樣,小資產階級及一切非無產階級及一切非無產階級 的思想和影響才不致侵蝕我們的隊伍,才能用無產 階級的思想武器戰勝它。也只有我們 每個人員的黨性加強了,政治覺悟提高了,階級覺悟提高了,我們才會真正懂得熱愛人民 和仇恨敵人,我們才不會在人民面前居 功驕傲,隨時都保持謙虛謹慎的清醒頭腦,全心 全意為人民服務。因此為中央所批准的人事工作會議的決定,以及使所有公安人事部門, 目前是省(市)、大行政區、中央共三級的公安人事部門都起到政治機關的作用等等,應 該引起所有的同志特別是公安部門的領導同志的普遍注意。

第三部份 結束語

這次全國大規模鎮壓反革命鬥爭的偉大勝利,其最主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意義,就是 經過這個鬥爭,我們基本上摧毀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大陸上的反 革命殘餘勢力,並取得了極廣泛地發動群眾教育群眾的偉大效果。

這是中國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應該採取必須採取的步驟,也是中國革命為了鞏固 勝利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驟。沒有這個步驟,要鞏固與發展勝利是難於設想的,沒有這 個步驟,人民公安工作的前進,也是不可能的。

由於反革命殘餘勢力,就在國民黨蔣介石匪幫的反動統治被?完 全推翻以後,還是 大量地普遍地存在,而且還是頑強的抵抗人民並同人民進行拼死的鬥爭。因此要徹底地肅 清他們並不是短時期內所能解決的,必須劃出一個特定的工作階段,經過十分劇烈的斗 爭,才能解決。關於這一點,黨中央和毛主席再三再四的指示過我們,要我們不要忽略對 於反革命殘餘的警惕。我們對此,雖有一些認 識,但認識卻是逐漸明確逐漸深刻的。直 到今天,恐怕還有許多同志,對於這個問題還沒有明確深刻的認識。

毛主席最近指示:徹底肅清反革命殘餘,還需要繼續鬥爭,需要三個工作階段。雙 十指示以後到現在是第一階段,其中有一個收縮暫停的時期,相同於軍事作戰的戰役休 整,即第三次全國 公安會議到十一月一日止的這個時期。在這一階段的鬥爭中,取得了 極重大的勝利。這一次會議所要規定的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到明年四月三十日止的這個時 期,是為 第二階段,繼續肅清殘敵。這一階段不一定能完全解決問題,因此,明年五月 或六月以後,可能還有一個第三階段,估計到一九五二年年底,大體上會普遍地都進行得 徹底了。此後可完全轉入以打擊隱蔽敵人為主的經常鬥爭時期。毛主席這個指示,是從中 國革命的具體實際出發,並已為偉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的實踐所證明。同時,毛主席這個 指示也與三年準備十年建設的總方針相關聯的,它給我們在思想上以極大的啟發。

深刻體會這個指示,對於鎮壓反革命運動,就能夠有一個正確的理解,特別是對繼 續 徹底肅清反革命殘餘分子的方針,就能夠有一個透徹的認識。有了這個共同的認識, 就可以統一我們的步調,再接再勵,克服困難,爭取新的勝利,為徹底肅清反革命的殘餘勢力而鬥爭。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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