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叩閽辭疏
外觀
江南徽州府歙縣民臣楊光先謹奏,為再懇天恩,允臣辭職,在監供事事:
臣蒙皇上以臣為知曆,故授臣欽天監右監副。臣於四月十四日叩閽辭職,奉旨吏部議奏。五月初一日,吏部題覆,不准臣辭。初四日奉旨:依議,欽此。
臣思官以欽天名,必精於曆數曆理者,方能勝任而無失。儒家但知曆之理,而不知曆之數;曆家便但知曆之數,而不知曆之理。臣於去年在部對審之時,有楊光先「止知曆理,不知曆數」之親筆口供,在案可查。又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部臣祁徹白、王熙將《日食圖》三張,問臣「孰得孰失?」臣回稱「光先未習交食之法,實不知道。」寫有口供。二臣見在可問,此皆在未奉皇上議品之旨之先之事,非逆知皇上授臣欽天監之官,而先造此口供以為今日辭官之地也。
今以未學曆數,聾老眩暈之夫,冒濫欽天監曆數之職,實不副名,是為騙官,臣寧萬死不敢欺君。故於初四日聞不准辭之命,即於初十日以民服到監供事,不敢報名謝恩,不敢穿著頂帶,不敢到任支俸,不敢隨班朝參,謹冒死再疏上聞。
伏乞皇上俯念臣未習曆數,准臣以布衣在監學習,待曆數精熟之日,然後授臣以官,庶上不負皇上之隆恩,下不負臣職之名實,臣感恩無窮矣。為此再疏叩閽。
- 康熙四年五月十一日叩閽,發吏部議。五月二十六日吏部覆。查得凡官無辭官布衣供事之例,本月二十八日奉旨: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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