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職方考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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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史‧職方考》序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16

嗚呼。三代以上。莫不分土而治也。後世鑒古矯失。始郡縣天下。而自秦漢以來。為國孰與三代長短。及其亡也。未始不分。至或無地以自存焉。蓋得其要。則雖萬國而治。失其所守。則雖一天下。不能以容。豈非一本於道德哉。

唐之盛時。雖名天下為十道。而其勢未分。暨其衰也。置軍節度。號為方鎮。鎮之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故其兵驕則逐帥。帥彊則叛上。土地為其世有。干戈起而相侵。天下之勢。自茲而分。然唐自中世多故矣。其興衰救難。常倚鎮兵扶持。而侵陵亂亡。亦終以此。此豈其利害之理然歟。

自僖昭以來。日益割裂。梁初。天下別為十一。南有吳浙荊湖閩漢。西有岐蜀。北有燕晉。而朱氏所有七十八州以為梁。莊宗初起幷代。取幽滄。有州三十五。其後又取梁魏博等十有六州。合五十一州以滅梁。岐王稱臣。又得其州七。同光破蜀。已而復失。唯得秦鳳階成四州。而營平二州。陷於契丹。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二十三州以為唐。石氏入立。獻十有六州於契丹。而得蜀金州。又增置之州一。合一百九州以為晉。劉氏之初。秦鳳階成復入於蜀。隱帝時。增置之州一。合一百六州以為漢。郭氏代漢。十州入於劉旻。世宗取秦鳳階成瀛莫及淮南十四州。又增置之州五。而廢者三。合一百一十八州以為周。宋興因之。此中國之大略也。

其餘外屬者。彊弱相幷。不常其得失。至於周末。閩已先亡。而在者七國。自江以下二十一州為南唐。自劍南及山南西道四十六州為蜀。自湖南北十州為楚。自浙東西十三州為吳越。自嶺南北四十七州為南漢。自太原以北十州為東漢。而荊歸陜三州為南平。合中國所有二百六十八州。而軍不在焉。唐之封疆遠矣。前史備載。而羈糜寄治虛名之州在其間。五代亂世。文字不完。而時有廢省。又或陷於夷狄。不可考究其詳。其可見者。具之如譜。

自唐有方鎮。而史官不錄於地理之書。以謂方鎮兵戎之事。非職方所掌故也。而後世因習。以軍目地。而沒其州名。又今置軍者。徒以虛名升建為州府之重。此不可以不書也。州縣凡唐故而廢於五代。若五代所置而見於今者。及縣之割隸。今因之者。皆宜列以備職方之考。其餘嘗置而復廢。嘗改割而復舊者。皆不足書。山川物族。職方之掌也。五代短世。無所變遷。故亦不復錄。而錄其方鎮軍名。以與前史互見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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