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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關於同意北京市朝陽區等51個城市(區)列為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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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關於同意北京市朝陽區等51個城市(區)列為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的通知
工信部聯財函〔2020〕340號
2020年12月16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關於同意北京市朝陽區等51個城市(區)列為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聯財函〔2020〕340號

為促進產業與金融協調發展,推動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按照《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聯財函〔2020〕161號),經地方申報、省級相關部門審核、專家評審、網上公示等程序,確定北京市朝陽區等51個城市(區)為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深化產融合作,加大金融資源的持續支持力度,保障金融政策精準有效落地,切實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

二、請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認真組織實施試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源統籌力度,細化落實各項保障措施,不斷探索產融合作新模式、新方法,切實增強試點成效,抓緊形成可示範推廣的經驗成果。

三、試點城市所在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人民銀行、銀保監和證監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試點工作的跟蹤評估,及時總結宣傳試點經驗,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加強對試點城市的工作指導和政策支持:

(一)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開展專項產融對接活動,引導戰略合作金融機構予以重點支持,加大中長期、信用貸款供給,構建循環暢通、發展穩健的產業鏈生態;

(二)優化國家產融合作平台和工業互聯網產融服務,加強數字技術應用,完善企業標籤體系和數字圖譜,推進數據綜合分析和產融智能對接,全面支持與地方平台對接,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

(三)推動中央層面基金與地方基金加強合作,開展企業上市聯合培育,暢通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四)加強產融合作政策輔導、培訓交流和融資能力建設,及時宣傳推廣試點經驗成果。

五、試點城市要嚴格按照現行金融監管要求依法合規開展工作,定期評估實施效果,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經五部門核實後,將取消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資格。

附件: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12月16日

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名單

一、第一批延續試點名單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蕪湖市,山東省濰坊市、德州市,河南省洛陽市、許昌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株洲市,廣東省汕頭市,四川省綿陽市,貴州省貴陽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哈密市;廈門市,深圳市。

二、第二批試點名單

北京市朝陽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北省廊坊市、雄安新區,山西省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內蒙古自治區霍林郭勒市,遼寧省錦州市,黑龍江省大慶市,上海市青浦區、閔行區,江蘇省無錫市、常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嘉善縣,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江西省瑞昌市,山東省濟南市、煙臺市,河南省鄭州市、新鄉市,湖北省荊州市,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韶關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貴港市,四川省宜賓市、瀘州市,貴州省遵義市、福泉市,陝西省楊凌示範區;寧波市鄞州區,青島市即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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