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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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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2018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8年第37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已於2018年11月9日經第1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李小鵬

2018年11月16日

文檔附件: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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