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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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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5號
2019年10月2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9年第25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決定》已於2019年10月16日經第24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李小鵬

2019年10月21日

文檔附件:

1.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5號)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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