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全力做好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全力做好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56號 2020年2月1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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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全力做好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現就全力做好節後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服務企業復產用工需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心開展運輸組織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省級統籌、市級對接、縣級組織的原則,在地方黨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信、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配合下,通過廣播、電視、交通運輸出行平台、就業信息平台等方式摸清農民工群體集中返崗出行需求。要加強運輸組織,指導運輸企業,一車一策精心制定運輸組織方案,組織「專人、專車、專廠、專線」,實現「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
二、嚴格控制包車50%客座率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號)關於控制各類交通工具客座率的決策部署,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省際、市際客運包車(市內運行、保障員工通勤的包車除外)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50%控制客座率,為乘客分散就坐創造條件,切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停止執行時間由部另行通知。
對政府組織的農民工返崗包車,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協調落實承運單位工作中,要加強對承運單位的組織動員,並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督促客運企業顧全大局,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將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當前最重要的位置,處理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係,堅決嚴格落實客座率要求,承擔好包車運輸任務。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對承擔農民工返崗包車運輸任務的道路客運企業,積極創造條件給予政策扶持。
三、切實保障通行順暢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免收農民工返崗包車公路通行費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0〕52號)要求,落實免費通行政策,承運單位按照統一格式自製車輛通行證(不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蓋章),隨車攜帶,優先便捷通行。用工輸出省份交通運輸部門要與終到地、途經地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協同配合,提前通報農民工返崗包車相關信息,終到地交通運輸部門不得以本地道路客運停運為由,阻礙農民工返崗包車進入本地。各地交通運輸部門不得非法阻攔農民工運輸車輛通行,遇相關部門因疫情防控需依法實施停車檢查的,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予以優先安排,對檢查合格的車輛儘快放行。
部物流保障辦公室已向社會公開了全國各省(區、市)交通運輸廳(局、委)應急運輸電話,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該機制框架下,利用應急運輸電話渠道統籌受理農民工返崗包車通行問題,及時解決車輛通行受阻等情況,切實保障農民工群體出行順暢。如遇省際間難以協調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部物流保障辦公室報告。
四、全面落實防疫措施
用工輸出省份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領導下,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指導做好農民工出行前健康檢查,堅決防止疑似病例、有發熱等症狀的農民工帶病出行。用工輸入省份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衛生健康部門指導客運站、用工單位做好集中到達人員的體溫檢測。各省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指導運輸企業組織司乘人員提前了解運輸路線沿途留驗站設置情況。道路客運企業要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肺炎機製發〔2020〕13號)《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衛生防護指南》要求,做好客運站、道路客運車輛的消毒、通風、衛生清潔以及司乘人員的防護,將農民工包車後兩排作為途中留觀區域。要引導督促農民工全程配套口罩,司乘人員要在出行過程中利用停車休息等時段不定期對在車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一旦發現體溫超過37.3℃的旅客,要按規定及時安排其在途中留觀區域臨時就座,並在第一時間將發熱乘客送至附近的留驗站。農民工返崗包車組織單位要會同承運單位逐人核對確認乘客信息,提前做好農民工信息登記,由司乘人員隨車攜帶,到達後將乘客信息登記表交付用工企業,為乘客信息溯源工作提供支撐。
五、強化接駁運輸管理和服務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指導道路客運企業調整發車時間,儘量避免凌晨2時至5時運行;無法避免的,要嚴格執行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全國道路客運接駁運輸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24小時開放,開展接駁運輸的道路客運企業(以下簡稱「接駁運輸企業」)可根據需要隨時提交接駁運輸線路運行組織方案,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審核。經農民工輸出、輸入重點省份交通運輸部門摸排,部遴選了第一批可設立長途客運接駁點的服務區(見附件),現予以公布,後續將根據地方意見建議滾動公布。疫情防控期間,接駁運輸企業和接駁運輸聯盟要加強與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對接,按有關規定設置接駁點、配備接駁點管理人員,為客運車輛提供接駁服務。接駁點運營單位和接駁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國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平台維護接駁記錄,確保接駁過程規範、可追溯。接駁點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指導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接駁運輸車輛臨時停靠、接駁點待班駕駛員住宿、熱水和快速餐食等服務,保障農民工、司乘人員在接駁點能喝上熱水、吃上熱飯。高速公路服務區應加強消毒用品配備,增加公用設施和公共區域的消毒頻次。在返崗包車發車前,各省交通運輸部門要在全國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平台(lkys.cttic.cn)及時填報本省(區、市)農民工返崗運輸車輛出發地、目的地、途經省份、發班時間、接駁點等台賬信息。
六、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客運企業落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交運發〔2018〕55號)等要求,對單程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客運超過600公里)的客運車輛,配備2名及以上駕駛員。要組織道路客運企業依託企業動態監控平台、車載智能視頻監控裝置等,加強道路客運車輛動態監管,及時糾正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充分運用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對於屏蔽車輛衛星定位信號、故意損壞監控設備行為以及超載、超速和疲勞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車輛,一律停運。要會同公安部門充分依託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檢疫檢查點等場所,依法從嚴查處「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違法經營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11日
抄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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