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84號
2020年3月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的要求,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部制定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見附件,以下簡稱《指南》),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區分級差異化施策,科學推進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

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是人員密集場所,疫情傳播風險較大。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結合復工復產和交通運輸秩序恢復,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科學推進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指導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嚴格落實《指南》規定,全面做好道路客運、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水路客運領域場站設施和交通運輸工具的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和宣傳工作,堅決遏制疫情通過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傳播。要指導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加強從業人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衛生防護和疫情防控相關的知識技能培訓,切實提升防控能力。要積極爭取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全力保障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防疫物資供給,切實提高交通運輸領域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指南》的貫徹落實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科學做好公共區域、乘客接觸設施設備等的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工作,保證空氣流通和環境整潔;根據需要科學採取限流措施,減少站內人員聚集,並勸導乘客佩戴口罩,做好乘客體溫測量、留觀區設置等工作。要督促客運企業做好車輛內部、行李艙等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加強車輛通風換氣;根據區域疫情風險等級,差異化控制客座率,並落實乘客體溫測量、留觀區設置、消毒劑配備等要求。要督促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通過車站電子屏、站內廣播、車載視頻、海報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衛生防護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增強從業人員和旅客科學防護的意識和能力。

三、引導公眾廣泛參與,推動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技術要求和《指南》內容,引導廣大旅客按疫情防控要求有序乘坐交通運輸工具,共同維護良好交通運輸秩序。要組織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及時向社會公示監督電話,暢通公眾訴求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疫情防控漏洞,第一時間消除疫情風險和安全隱患,推動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制定。

附件: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

交通運輸部
2020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國家衛生健康委,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

文檔附件:

附件: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doc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