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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命名張家口市等28個城市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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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命名張家口市等28個城市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的通報
交運發〔2023〕117號
2023年9月1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布機關:運輸服務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根據有關部署安排,交通運輸部受理了張家口市等29個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驗收申請。

經技術組評估、專家組實地驗收、社會公示、專項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綜合評議,張家口市等28個城市達到了國家公交都市創建預期目標,通過驗收。交通運輸部決定命名張家口市、臨汾市、烏海市、盤錦市、通化市、牡丹江市、常州市、揚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陽市、蕪湖市、上饒市、棗莊市、煙臺市、濰坊市、威海市、許昌市、新鄉市、宜昌市、婁底市、佛山市、凱里市、玉溪市、保山市、寶雞市、喀什市、伊寧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

希望以上城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主動對標國際先進,按照《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交運發〔2022〕38號)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國家公交都市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投入,持續完善支持政策,更好發揮公共交通對城市發展的引領作用,加快推動城市交通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出行需要。對於已授予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的城市,如發生城市公交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或社保,以及發生重大不穩定事件,交通運輸部將一律撤銷其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

交通運輸部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張家口市、臨汾市、烏海市、盤錦市、通化市、牡丹江市、常州市、揚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陽市、蕪湖市、上饒市、棗莊市、煙臺市、濰坊市、威海市、許昌市、新鄉市、宜昌市、婁底市、佛山市、凱里市、玉溪市、保山市、寶雞市、喀什市、伊寧市人民政府,部規劃研究院、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法制司、綜合規劃司、人事教育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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