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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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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交規劃發〔2020〕75號
2020年8月3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交規劃發〔2020〕75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圍繞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總體目標,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線,以促進交通運輸提效能、擴功能、增動能為導向,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轉型、智能升級,建設便捷順暢、經濟高效、綠色集約、智能先進、安全可靠的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

(二)基本原則。

——服務人民,提升效能。堅持規劃建設與運營服務並重,提升服務品質和整體效能,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統籌並進,集約共享。發揮新型基礎設施提質增效作用,鞏固傳統基礎設施強基固本作用,統籌傳統與新型、存量與增量、供給與需求,注重集約建設、資源共享,增強發展動能。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更好發揮政府統籌協調、支持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產業鏈上下游緊密協作,擴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

——跨界融合,協調聯動。加強行業協同、部省聯動、區域協調,提高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形成發展合力,發揮交通基礎設施規模優勢,助力先進技術裝備發展。

——積極穩妥,遠近結合。科學定位、穩妥推進,準確把握建設時序和建設重點。注重遠近結合,近期加快成熟技術在交通基礎設施重點領域的深化應用,遠期跟蹤新技術發展,適度超前布局。

(三)發展目標。

到2035年,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先進信息技術深度賦能交通基礎設施,精準感知、精確分析、精細管理和精心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成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有力支撐。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能耗水平有效控制。泛在感知設施、先進傳輸網絡、北斗時空信息服務在交通運輸行業深度覆蓋,行業數據中心和網絡安全體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車、自動駕駛汽車、智能船舶等逐步應用。科技創新支撐能力顯著提升,前瞻性技術應用水平居世界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礎設施。

1.智慧公路。推動先進信息技術應用,逐步提升公路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建造、養護、運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數字化水平。深化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門架應用,推進車路協同等設施建設,豐富車路協同應用場景。推動公路感知網絡與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在重點路段實現全天候、多要素的狀態感知。應用智能視頻分析等技術,建設監測、調度、管控、應急、服務一體的智慧路網雲控平台。依託重要運輸通道,推進智慧公路示範區建設。鼓勵應用公路智能養護設施設備,提升在役交通基礎設施檢查、檢測、監測、評估、風險預警以及養護決策、作業的快速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重點基礎設施自然災害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智慧服務區,促進融智能停車、能源補給、救援維護於一體的現代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推動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行一體的綜合性管理服務平台建設。

2.智能鐵路。運用信息化現代控制技術提升鐵路全路網列車調度指揮和運輸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設鐵路智能檢測監測設施,實現動車組、機車、車輛等載運裝備和軌道、橋隧、大型客運站等關鍵設施服役狀態在線監測、遠程診斷和智能維護。建設智能供電設施,實現智能故障診斷、自愈恢復等。發展智能高速動車組,開展時速600公里級高速磁懸浮、時速400公里級高速輪軌客運列車研製和試驗。提升智能建造能力,提高鐵路工程建設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開展建築機器人、裝配式建造、智能化建造等研發應用。

3.智慧航道。建設航道地理信息測繪和航行水域氣象、水文監測等基礎設施,完善高等級航道電子航道圖,支撐全天候覆雜環境下的船舶智能輔助航行。建設高等級航道感知網絡,推動通航建築物數字化監管,實現三級以上重點航段、四級以上航段重點通航建築物運行狀況實時監控。建設適應智能船舶的岸基設施,推進航道、船閘等設施與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離碼頭、自動化裝卸的配套銜接。打造「陸海空天」一體化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體系。

4.智慧港口。引導自動化集裝箱碼頭、堆場庫場改造,推動港口建設養護運行全過程、全周期數字化,加快港站智能調度、設備遠程操控、智能安防預警和港區自動駕駛等綜合應用。鼓勵港口建設數字化、模塊化發展,實現建造過程智能管控。建設港口智慧物流服務平台,開展智能航運應用。建設船舶能耗與排放智能監測設施。應用區塊鏈技術,推進電子單證、業務在線辦理、危險品全鏈條監管、全程物流可視化等。

5.智慧民航。加快機場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各項設施全面物聯,打造數據共享、協同高效、智能運行的智慧機場。鼓勵應用智能化作業裝備,在智能運行監控、少人機坪、機坪自主駕駛、自助智能服務設備、智能化行李系統、智能倉儲、自動化物流、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視頻分析等領域取得突破。推進內外聯通的機場智能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發展新一代空管系統,推進空中交通服務、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智慧化。推動機場和航空公司、空管、運行保障及監管等單位間核心數據互聯共享,完善對接機制,搭建大數據信息平台,實現航空器全球追蹤、大數據流量管理、智能進離港排隊、區域管制中心聯網等,提升空地一體化協同運行能力。

6.智慧郵政。推廣郵政快遞轉運中心自動化分揀設施、機械化裝卸設備。鼓勵建設智能收投終端和末端服務平台。推動無人倉儲建設,打造無人配送快遞網絡。建設智能冷庫、智能運輸和快遞配送等冷鏈基礎設施。推進庫存前置、智能分倉、科學配載、線路優化,實現信息協同化、服務智能化。推廣智能安檢、智能視頻監控和智能語音申訴系統。建設郵政大數據中心。開展新型寄遞地址編碼試點應用。

7.智慧樞紐。推進綜合客運樞紐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道路客運電子客票,鼓勵發展綜合客運一體銜接的全程電子化服務模式,推動售取票、檢票、安檢、乘降、換乘、停車等客運服務「一碼通行」。推動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建設智能聯程導航、自助行李直掛、票務服務、安檢互認、標識引導、換乘通道等服務設施,實現不同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引導建設綠色智慧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多式聯運等設施,提供跨方式、跨區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務,推進樞紐間資源共享共用。推進貨運樞紐(物流園區)智能化升級,鼓勵開展倉儲庫存數字化管理、安全生產智能預警、車輛貨物自動匹配、園區裝備智能調度等應用。鼓勵發展綜合性智能物流服務平台,引導農村智慧物流網絡建設。

8.新能源新材料行業應用。引導在城市群等重點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超快充、大功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鼓勵在服務區、邊坡等公路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設施,與市電等併網供電。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和樞紐場站推進智能照明、供能和節能改造技術應用。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推進碼頭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着力提高岸電使用率。鼓勵船舶應用液化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推動新能源、新材料在港口和導助航設施等領域應用。推動長壽命、可循環利用材料在基礎設施建造、生態修復和運行維護領域應用。

(二)助力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9.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等協同應用。結合5G商用部署,統籌利用物聯網、車聯網、光纖網等,推動交通基礎設施與公共信息基礎設施協調建設。逐步在高速公路和鐵路重點路段、重要綜合客運樞紐、港口和物流園區等實現固移結合、寬窄結合、公專結合的網絡覆蓋。協同建設車聯網,推動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應用車用無線通信技術,支持車路協同、自動駕駛等。在重點橋梁、隧道、樞紐等應用適用可靠、經濟耐久的通信技術,支撐設施遠程監測、安全預警等應用。積極推動高速鐵路5G技術應用。面向行業需求,結合國家衛星通信等設施部署情況和要求,研究應用具備全球寬帶網絡服務能力的衛星通信設施。

10.北斗系統和遙感衛星行業應用。提升交通運輸行業北斗系統高精度導航與位置服務能力,推動衛星定位增強基準站資源共建共享,提供高精度、高可靠的服務。推動在特長隧道及幹線航道的信號盲區布設北斗系統信號增強站,率先在長江航運實現北斗系統信號高質量全覆蓋。建設行業北斗系統高精度地理信息地圖,整合行業北斗系統時空數據,為綜合交通規劃、決策、服務等提供基礎支撐。推進北斗系統短報文特色功能在船舶監管、應急通信等領域應用。探索推動北斗系統與車路協同、ETC等技術融合應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費技術。鼓勵在道路運輸及運輸服務新業態、航運等領域拓展應用。推動北斗系統在航標遙測遙控終端等領域應用。推進鐵路行業北斗系統綜合應用示範,搭建鐵路基礎設施全資產、全數據信息化平台,建設鐵路北斗系統地基增強網,推動在工程測量、智慧工地等領域應用。推動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在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等領域應用。

11.網絡安全保護。推動部署靈活、功能自適、雲網端協同的新型基礎設施內生安全體系建設。加快新技術交通運輸場景應用的安全設施配置部署,強化統一認證和數據傳輸保護。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建設集態勢感知、風險預警、應急處置和聯動指揮為一體的網絡安全支撐平台,加強信息共享、協同聯動,形成多層級的縱深防禦、主動防護、綜合防範體系,加強威脅風險預警研判,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切實推進商用密碼等技術應用,積極推廣可信計算,提高系統主動免疫能力。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分級分類保護,落實數據容災備份措施。

12.數據中心。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數據中心,注重分類分層布局,推動跨部門、跨層級綜合運輸數據資源充分匯聚、有效共享,形成成規模、成體系的行業大數據集。推動綜合交通運輸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綜合運用政府、科研機構、企業等數據資源,深化行業大數據創新應用,以數據資源賦能交通運輸發展。

13.人工智能。持續推動自動駕駛、智能航運、智慧工地等研發應用。建設一批國家級自動駕駛、智能航運測試基地,豐富不同類型和風險等級的測試場景,完善測試評價體系,提升測試驗證能力。圍繞典型應用場景和運營模式,推動先導應用示範區建設,實施一批先導應用示範項目。

(三)完善行業創新基礎設施。

14.科技研發。加強以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重要載體為引領的交通運輸領域科研基地體系建設,鼓勵社會投資科技基礎設施,推動一批科研平台納入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推進創新資源跨行業共享。鼓勵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協同應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促進產業基礎能力提升。推進交通基礎設施長期性能觀測網建設,試點開展長期性能觀測,加強基礎設施運行狀態監測和運行規律分析,支撐一流設施建設與維護。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機制。部將加大指導支持力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明確實施路徑、階段目標,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和政策體系,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積極性,確保順利實施。

(二)加快示範引領。

結合規劃編制,統籌布局謀劃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項目,穩妥有序推進項目落地實施。落實國家重大區域戰略,選擇特點突出、條件成熟、創新能力強的重點地區,依託重要運輸通道、樞紐等開展多層次的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試點示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三)完善標準規範。

構建適應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標準供給,分類制定關鍵性、基礎性標準,及時將試點成果轉化為標準,指導工程建設。加快完善通信網絡、北斗系統、環境感知、交通誘導與管理、BIM、數據融合等標準規範,推進建立適應自動駕駛、自動化碼頭、無人配送的基礎設施規範體系。建立標準國際化、政企共建和動態調整機制。

(四)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發揮好政府投資的支持引導作用,擴大有效投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爭取各類政府財政性資金、專項資金等支持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多元化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爭取金融保險機構支持,強化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探索數據、技術等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

(五)加強協同合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推動建立涵蓋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專業機構的協同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區域協調和跨界合作,共同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攻關、融通合作,優化生產服務方式、創新建設與運營模式,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營造創新要素集聚、市場主體互利共贏、公平有序發展的產業環境。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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