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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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交水發〔2019〕87號
2019年7月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交水發〔2019〕87號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省(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長江航運是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打造高質量發展經濟帶的重要支撐。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根本遵循,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着力推進設施裝備升級、夯實安全基礎、提高服務品質、提升治理能力,將長江航運打造成交通強國建設先行區、內河水運綠色發展示範區和高質量發展樣板區,為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走低碳、循環、可持續發展之路。

堅持安全第一、服務民生,全面提高長江航運的安全性和保障能力。

堅持改革引領、創新驅動,推動長江航運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堅持統籌兼顧、協同高效,統籌處理好干支流、船港航、港產城、江海陸等關係,實現協同高效發展。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立發展綠色化、設施網絡化、船舶標準化、服務品質化、治理現代化的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體系,長江航運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設施裝備明顯改善,安全監管和救助能力進一步提升,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更加凸顯。

到2035年,建成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體系,長江航運發展水平進入世界內河先進行列,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優勢和作用充分發揮,為長江經濟帶提供堅實支撐。

二、強化系統治理,促進航運綠色發展

(四)加強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

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設施、散貨碼頭防風抑塵設施建設,加強港口節能環保設備、工藝應用。加快推進水上洗艙站建設,到2025年,長江幹線建成水上化學品洗艙站17座,主要支流洗艙站建設取得進展。探索建設集岸電、污染物接收等服務於一體的水上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逐步推行以400總噸及以下運輸船舶「船上儲存交岸處置」為主的排放治理模式,研究將400總噸以下新建貨運船舶具備污染物收集儲存設施、600載重噸以下新建油船具備雙殼等納入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全面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和聯合監管制度,落實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發揮船用燃油監管協調機製作用。到2035年,基本建成設施布局合理、運轉銜接高效、監管嚴格有力的長江航運污染防治格局。

(五)推廣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

逐步建立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法規政策,加快實施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進船舶LNG加注站和加注船建設,到2025年,長江幹線、京杭運河港口、服務區、待閘錨地基本具備船舶岸電供應能力,基本形成長江幹線船用LNG加注站網絡。鼓勵新建改建LNG單燃料動力船舶,積極探索發展純電力、燃料電池等動力船舶。推進港口設備、車輛、拖輪等應用清潔能源。到2035年,長江幹線和主要支流港口具備船舶岸電供應能力,形成船用LNG加注站網絡,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在長江航運廣泛應用。

(六)加強資源集約利用和生態保護。

按照控總量、調存量、優增量、提效率的原則,構建嚴格管控長江幹線港口岸線利用的長效機制,優先保障LNG加注站、洗艙站碼頭等港口岸線使用,嚴格控制工礦企業自備碼頭和危險化學品碼頭岸線使用。通過非法碼頭整治、老港區改造等實現岸線集約節約利用。研究新增港口岸線使用經濟調節和港口岸線退出機制。加強航道資源保護,提高航道疏浚土綜合利用比例,推進綠色航道建設。項目單位應依法履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嚴格落實工程建設生態保護修復措施。

(七)優化運輸結構和組織方式。

依託長江黃金水道主骨架,加快長江經濟帶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推進中長距離大宗散貨「公轉鐵、公轉水」。加快多式聯運發展,完善江海直達運輸組織方式,擴大江海直達運輸領域和規模。推進內貿適箱貨物集裝箱化運輸,建設小洋山北側水水中轉碼頭,促進干支直達、江海聯運和水水中轉。

三、強化設施裝備升級,促進航運順暢發展

(八)推進航道網絡化。

推進航道區段標準統一,加快推進干支航道系統建設。積極推動實施三峽樞紐水運新通道和葛洲壩航運擴能工程,打通瓶頸制約。推進長江幹線航道擴能提升工程,實現長江幹線3000噸級船舶直達宜賓、5000噸級船舶直達重慶、萬噸級船舶直達武漢、5萬噸級船舶直達南京。結合長江上游水庫群聯合調度,提高通航保證率。推進支流千噸級航道提升工程,加快實施京杭運河擴能工程,建設適應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高等級航道網絡,研究推進湘桂運河、贛粵運河等水系溝通工程,加強貧困地區水運通道建設。到2025年,長江經濟帶千噸級及以上航道達到1.1萬公里。到2035年,建成干支直達、區域成網、水系聯通的航道網絡體系,千噸級及以上航道達到1.3萬公里以上。

(九)推進港口現代化。

推進港口碼頭管理統一,打造「四個一流」港口。加快智慧港口建設,完善功能布局,推進專業化、規模化、現代化港區建設。加強資源整合,深化區域港口一體化改革,推進長三角區域港口協同發展。完善集疏運體系,實施重點港區鐵路、高等級公路進港工程,打通「最後一公里」。提升港口輻射服務功能,促進港產城協同發展。

(十)推進船舶標準化。

推進船舶標準統一,提高運輸質量和效率。完善內河標準船型指標體系和驗證方法,推進長江航運船舶船型優選,引導現有非標準船舶逐步退出市場。制定實施內河過閘運輸船舶船型主尺度強制性國家標準,全面推進長江航運過閘運輸船舶船型標準化。推進江海直達船型研發和推廣應用,研發長江遊輪運輸標準船型。到2025年,長江幹線過閘運輸船舶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5%;到2035年,達到100%。

(十一)統籌江海陸聯動發展。

加強沿江港口與沿海港口聯動,發揮上海港、寧波舟山港龍頭帶動作用和重慶港、武漢港、南京港的區域集聚作用。發揮南通港通州灣港區江海聯運和宜賓港的干支中轉作用。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發揮港口「一帶一路」支點作用,推進長江航運與國際班列的有機銜接。強化政府部門公共服務,統籌錨地、水上服務區等公共資源建設和管理,打造區域統一、公開透明的錨地調度管理樣板工程。

四、強化動能轉換,促進航運創新發展

(十二)推進航運技術創新。

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發展智能航運。推進北斗導航、人工智能、5G等在航運領域的創新應用,推廣自主可控的碼頭自動化技術,開展老港區堆場自動化改造。推進複雜條件下航道整治、隧道通航、智能船舶等關鍵技術研發。提升長江電子航道圖服務功能,拓展覆蓋範圍。積極支持長三角智能航運發展先行先試。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約智能航運發展的關鍵技術。到2035年,全面掌握智能航運核心技術,長江智能航運取得重大進展。

(十三)鼓勵航運業態創新。

推進航運與旅遊深度融合,建設旅遊景觀航道,豐富遊輪旅遊產品,提升三峽游品質,拓展都市水上游、運河游範圍。完善長江遊輪運輸服務標準,鼓勵優勢企業打造長江遊輪核心品牌。支持京杭運河航運與文化、旅遊等融合發展,打造綠色現代航運發展示範區。大力發展「互聯網+航運」,鼓勵企業發展航運平台經濟,開展線上線下服務,發展自動駕駛船舶運輸。

(十四)深化航運服務創新。

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重慶長江上游航運中心以及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和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為依託,大力提升航運金融、保險、海事仲裁、航運交易、航運信息諮詢、航運指數研發等服務能力,研究開展期貨交易。到2025年,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力爭進入世界前列,武漢、重慶、南京、舟山等中心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五)打造高素質人才隊伍。

堅持以「高精尖缺」為導向,培養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航運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推進航運專家庫建設。完善船員培養機制,多渠道加強培訓基地建設,改革培訓考試制度,完善職業晉升通道,穩定船員隊伍,優化船員結構,提升船員素質。加快潛水員、水上救生員、港口危險貨物作業人員等實用型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航運勞動者大軍。

五、強化體系建設,促進航運安全發展

(十六)鑄牢安全生產責任鏈條。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企業自我安全意識,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素質。釐清部門監管職責,完善監管制度體系,規範安全監管履職行為,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推動地方政府更好履行屬地領導責任,健全責任考核機制,強化安全考核和責任追究。

(十七)構建雙重預防控制體系。

以水上客運、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和港口作業、重要航運樞紐運行、防範船舶碰撞重要橋梁等為重點,建立安全風險清單,實施分級管控。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重大隱患排查督辦,嚴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實行閉環管理。加強港口重大危險源管理,強化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域風險聯防聯控。

(十八)提升應急救助能力。

遵循長江幹線巡航救助一體化總原則,強化重點地區、重點水域、重點環節的應急救助能力。整合萬州、武漢、南京區域性救助基地功能,合理配置救助打撈、溢油和危化品處置等設施設備。加強深潛設備遠程快速投送能力建設。推動沿江省市設立在地方政府領導下的省級水上搜救中心,健全長江航運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能力適應、反應及時的長江幹線水上應急救助體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長江幹線水上應急救助體系,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

六、強化現代治理,促進航運健康發展

(十九)完善法規標準體系。

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配套法規、內河船舶檢驗技術標準規範、水運工程有關生態和環境保護技術規範。修訂綠色港口評價標準,推進化學品洗艙躉船技術法規編制工作。完善多式聯運標準規範體系。制定引導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統計體系。

(二十)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區域壁壘,推動規範相關口岸收費,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精簡船檢證書組成體系,長三角逐步推廣船舶證書「多證合一」和證件電子化。協調推進口岸通關管理統一,促進「單一窗口」建設,到2025年基本實現長江經濟帶主要港口作業單證電子化,到2035年長江經濟帶主要港口實現作業單證電子化。

(二十一)引導市場有序發展。

推進港航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發揮行業骨幹企業引領作用,支持民營港航企業發展。完善長江幹線省際客船、液貨危險品船運輸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加強長江航運市場監測與信息引導。推動企業由運輸承運人向綜合物流服務商轉變。完善航道疏浚養護市場化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聯盟、航運交易服務機構等組織在政企溝通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航運文化建設,營造文明航運環境。

(二十二)不斷提高監管能力。

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深化沿江省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加強部門間監管數據共享,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建立干支流航運綜合執法聯動機制。推進執法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高管理隊伍素質,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廉潔執法。

(二十三)深化長江航務管理局系統體制機制改革。

按照「提升、落實、鞏固、深化」的工作思路,深化長江航運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治理能力,深化事企分開,完善執法模式,統籌資源配置,提升隊伍能力,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和交通強國建設。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發展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為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二十五)加強統籌協調。

發揮長江經濟帶交通運輸發展部省聯席會議工作機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合作,發揮規劃引領,處理好自身發展與協同發展的關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合力。

(二十六)加強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既有資金渠道,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和地方資金支持政策的導向作用,加快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環保船舶、江海直達船舶發展。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將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納入規劃,並做好項目環評工作。鼓勵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支持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七)強化責任落實。

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推進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細化落實主攻方向、發展任務,按照職責狠抓落實,確保本意見落地見效。

交通運輸部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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