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交法發〔2019〕85號 2019年6月28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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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動2020年底實現交通運輸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現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全面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
1.實現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交通運輸領域全部市場監管活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原則上所有交通運輸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
2.調整完善清單。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交通運輸部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和同級人民政府建立的市場監管領域隨機事項清單,統籌建立完善本部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事項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和監管工作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開。部內相關司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要按照部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
3.實施分類抽查。隨機抽查事項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產品質量、重點工程建設和其他公共安全等領域以及往年抽查反映問題較集中的檢查事項,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也可以根據實際工作要求,將社會關注度高、隱患多、信用差以及投訴舉報多的一般檢查事項調整為重點檢查事項範圍,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
4.動態完善「兩庫」。根據監管和執法職責對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統稱「兩庫」)並進行動態管理。檢查對象名錄庫可以是交通運輸領域的相關企業和個人等市場主體,也可以是交通運輸領域的產品、項目、行為等。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應包括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並按照執法資質、業務專長以及監管實際需求分類,以提高抽查工作專業性。對特定領域的抽查,可在滿足執法檢查人數要求的基礎上,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專家學者等參與。
5.信息互聯互通。按照部「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工作要求,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內不同監管領域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建設等要求,做好交通運輸行業內監管信息與省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信息的互聯互通。充分發揮信息化作用,打破信息「壁壘」和「孤島」,避免數據重複錄入、多頭報送,爭取實現交通運輸行業內以及與行業外相關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和互認。
二、規範組織實施雙隨機抽查
6.制訂工作計劃。研究制訂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並根據工作需求適時調整完善,涵蓋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和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標準、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內容。
7.確定抽查比例。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根據交通運輸行業監管實際情況,結合交通運輸執法隊伍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抽查比例、頻次和被抽查概率。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檢查、執法擾民和廉政風險。
8.實施差異抽查。要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對於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可適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可適當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於通過上級部門督查或轉辦交辦、「12328」等投訴舉報、輿情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具體問題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依法依規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9.科學組織抽查。要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機調配執法檢查人員,組織開展抽查工作。抽取時檢查計劃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應派員到場。可以採取對車輛、船舶、站場等進行實地檢查,也可以通過網絡數據監控等方式。
10.規範抽查行為。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細化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和工作指引,對抽查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實際操作,防止操作隨意或把握尺度不一。實施抽查檢查時,要明確抽查紀律要求,規範檢查行為,如實記錄檢查情況,不得超越檢查範圍和權限,不得檢查與抽查事項無關的物品,不得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必要時,執行抽查任務還要事先開展業務培訓,努力做到有問題能夠發現,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有效解決。
三、加強聯合抽查和抽查結果運用
11.推進聯合抽查。要做好交通運輸業務管理部門監管與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監管、處罰之間的對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解決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對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干擾。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積極參與、主動配合,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12.做好抽查公示。要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抽查任務完成後,及時將抽查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並及時錄入監管平台或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進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四、有關要求
13.強化執法保障。要進一步深化對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在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裝備和經費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有效監管。
14.加強宣傳督導。加大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工作的社會宣傳力度,爭取廣大企業和群眾的理解支持。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強督促指導,營造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15.嚴格責任落實。對忠於職守、履職盡責的,要給予表揚和鼓勵;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抽查監管工作,但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出現問題的,應結合執法檢查人員履職盡責、工作態度、程序方法、客觀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該免責的依法依規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16.及時報送總結。於每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書面報告交通運輸部。部法制司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指導,並做好總結工作。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要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抓好各自領域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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