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202號 2020年6月18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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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總體穩定,但近日北京市發生新發地批發市場聚集性疫情,遼寧、河北、四川、浙江等省份先後出現關聯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北京及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疫情防控新形勢,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強化防控措施,嚴密防範疫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蔓延,堅決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因時因勢調整北京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一)從嚴執行防疫措施。對處在高風險街道(鄉鎮)的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及進站客車、途經高風險街道(鄉鎮)的公共交通線路和出租汽車按照《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四版)》高風險地區標準執行防控措施,對其他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及進站客車、公共交通線路和出租汽車按照中風險地區標準執行防控措施。
(二)嚴格出京旅客信息核查。北京市省際客運站和進出京省際道路客運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北京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和有發熱症狀人員、5月30日以來進新發地批發市場相關人員和與市場工作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中高風險街道(鄉鎮)人員等高風險人員嚴禁出京的部署,認真核驗出京旅客健康碼和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健康碼異常或者未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禁止進站乘車。
(三)強化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北京市相關運輸經營者和客運場站經營者建立司乘人員和客運場站服務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登記人員健康狀況,如出現可疑症狀要立即暫停工作、及時就醫。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
(四)做好城市交通保障。北京市交通委要督促指導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者切實強化運力供給,優化運輸組織,提高疏運能力,控制滿載率,減少公共交通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五)實施特殊時段進出京客票免費退票。自2020年6月19日零時起,旅客辦理2020年6月18日24時前購買的進出京省際道路客運班線客票退票的,售票單位應當予以免費辦理,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同辦理。
(六)及時發布進出京客運停運信息。因疫情防控需要,進出京道路客運班線暫停運營的,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客運站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停運信息,售票單位應當免費辦理退票,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同辦理。
二、加強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疫情聯防聯控
(七)強化進京省際客運屬地管理。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動態掌握進京省際客運班線、車輛和相關客運站運營情況,督促進京省際客運班線經營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按照批准的客運站點運行,嚴禁站外攬客,進京後統一進站落客測溫。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北京市省際客運站暫停運營的,北京市交通委要及時告知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際客運班線經營者。進出京省際客運班線尚未恢復運營的,暫不恢復。
(八)繼續暫停省際旅遊客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開放包車客運管理信息系統省際旅遊客運業務備案。因人員返崗、通勤等確需發送進出京省際包車的,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九)繼續暫停出租汽車、順風車進出京業務。北京市和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山西、山東等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出租汽車(含巡遊車、網約車)經營者和相關平台公司暫停出租汽車、順風車進出京業務。
(十)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北京市及環京「護城河」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增派執法力量,加強汽車客運站、城市軌道交通站周邊區域等相關場所執法檢查,強化安全秩序管控,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行為,堅決防止旅客乘坐非法車輛進出北京。
三、加強物資運輸保障和防疫管理
(十一)強化道路貨運行業疫情防控。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199號)要求,做好貨運車輛、場站消毒及從業人員防護等工作,降低通過道路貨物運輸傳播新冠病毒的風險。
(十二)嚴格落實進出京道路貨運從業人員封閉管理措施。北京市交通委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封閉式管理、人員不接觸、車輛嚴消毒」的總體要求,做好進出京道路貨運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對接,認真落實國務院有關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對短期向北京地區運送物資的司機、裝卸工(包括郵政快遞車輛司機、裝卸工)等從業人員,在體溫檢測正常和封閉式管理的前提下,原則上不需採取隔離14天的措施。
(十三)做好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領導下,重點圍繞保障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資運輸需求,統籌做好物資中轉調運和保通保暢工作,指導道路貨運企業加強運力組織和司機調配,避免出現因運力不足、人員短缺影響北京地區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資供應。
四、切實做好交通運輸「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
(十四)嚴格做好公路水路口岸出入境運輸疫情防控工作。相關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繼續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統一部署和部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公路水路口岸「貨開客關」措施,強化對入境貨運車輛和駕駛員的封閉管理,以最嚴措施組織做好「點對點、一站式」入境人員接運工作,並組織做好相關從業人員和一線檢查人員的自身防護。
(十五)切實做好常態化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持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全面落實運輸場站、交通運輸工具、公路服務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等領域常態化防控工作各項要求。要繼續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的要求,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暢保運保供。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加強培訓演練,確保一旦出現散發病例或發生局部疫情後的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
五、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的領導下,進一步增強做好行業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強化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加強對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細。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有關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部署。
交通運輸部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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