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公路橋梁信息公示牌設置要求》和《公路橋梁限載標誌設置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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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公路橋梁信息公示牌設置要求》和《公路橋梁限載標誌設置要求》的通知 交辦公路〔2021〕20號 2021年2月26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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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印發《公路橋梁信息公示牌設置要求》
和《公路橋梁限載標誌設置要求》的通知
交辦公路〔2021〕20號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交公路發〔2020〕127號),進一步加強公路橋梁信息公開,規範公路橋梁限載標誌設置,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修訂發布《公路橋梁信息公示牌設置要求》和《公路橋梁限載標誌設置要求》,原隨《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若干意見》(交公路發〔2013〕321號)印發的《橋梁限載標誌和橋面標線設置要求》和《橋梁信息公示牌設置要求》同步廢止。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單位結合公路新改建或養護工程,對未設置橋梁信息公示牌的小橋及調整完善設置的橋梁在2021年8月底前按照本次發布的要求完成信息公示牌和限載標誌的設置,並於9月15日前向部報送工作總結。
聯繫人及電話:部公路局董洋雷特,010-65292735;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劉漢雷,15689029981。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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