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並組織開展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並組織開展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函〔2020〕838號 2020年6月3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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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並組織開展
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的通知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深化交郵融合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1359號,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安排,全國24個省(自治區)參與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近期,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郵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了評審,經公示確定河北省隆堯縣「電子商務+特色農業」等25個項目為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見附件1)。為充分發揮品牌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提升農村物流發展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工作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加快推進農村物流健康發展,對於構築城鄉物資雙向、高效、便捷流通通道,帶動農村地區產業發展,支撐打贏脫貧攻堅戰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引領帶動農村物流健康發展的有效路徑。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真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項目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投入,着力打造網絡覆蓋度深、資源整合度高、產業支撐能力強的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有力的物流服務保障。
二、加大對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的政策支持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省份入選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項目的統籌協調與業務指導,督促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與郵政、商務、農業、供銷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快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共同推動解決農村物流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要加大對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有關項目的政策投入力度,為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體系建設以及有關設備更新、信息化建設等,提供財稅、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支持,促進交通運輸與郵政快遞、商貿供銷等資源整合,引導農村物流與特色產業、生產加工、電子商務融合發展,推動形成「場站共享、貨源集約、服務同網、信息互通」的農村物流發展新格局。
三、加強對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總結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項目的經驗做法,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等渠道,切實做好宣傳推廣與品牌培樹工作。要積極組織農村物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加強交流、相互借鑑,並結合轄區內農村產業發展、資源分布、參與主體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深入學習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典型經驗(見附件2),推廣農村物流工作新理念、發展新經驗、服務新模式,引導廣大農村物流經營者學先進、提品質、樹品牌,全面提升農村物流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同時,為持續跟蹤農村物流服務品牌運營情況,深入總結工作成效,加強宣傳工作聯絡,請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所在地省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確定1名熟悉業務的同志作為聯繫人,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匯總填寫聯繫人信息表(附件3)並於2020年6月15日前報部。
四、組織開展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培樹和推廣工作,我部將啟動第二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工作,優先考慮貧困地區以及首批參與申報未入選的省份。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郵政管理部門按照《通知》有關要求,積極參與申報工作,並結合轄區內農村物流發展特色,總結提煉申報材料,準確定位品牌特色,於2020年9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含電子版)報部。
聯繫方式:010-65292840、65292830(傳真),wuwei@mot.gov.cn(郵箱)。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6月3日
文檔附件:
1.附件1 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名單
2.附件2 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典型經驗
3.附件3 首批農村物流服務品牌聯繫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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