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交辦法函〔2021〕131號 2021年1月22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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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交辦法函〔2021〕13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2021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1月22日
2021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實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加快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深化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行業治理能力提升,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恆抓好學習教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領導幹部充分發揮領學促學作用,帶動交通運輸系統幹部職工認真學習。結合交通運輸系統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把科學思想轉化為法治建設工作實效。廣泛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培訓宣傳,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系統謀劃並實施新時期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意見》,開展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大調研。出台《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確定新發展階段深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三)持續加強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健全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推進審核工作流程化、規範化、信息化。完善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管理機制。依法依規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四)不斷改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進一步改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推進複議案件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對基層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的指導,提高基層行政複議和應訴能力,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五)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的作用。進一步加大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合法性審核、經濟合同審查、複議訴訟案件辦理等領域的參與力度,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二、加快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
(一)調整完善綜合交通立法制度設計。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部關於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編制實施《交通運輸「十四五」立法規劃》,促進不同運輸方式法律制度的有效銜接,推動建立完善與交通強國相適應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
(二)積極推動行業重點法律法規立法進程。制定並實施《交通運輸部2021年立法計劃》。配合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的頒布及實施宣貫工作。統籌推進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農村公路條例列入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推動儘快出台。積極推動鐵路法、道路運輸條例、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立法修法進程。
(三)有序開展部頒規章制修訂工作。科學編制部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進一步提高項目質量。嚴格落實「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做好法規清理及立改廢釋工作。
(四)加強部內外立法協調。及時跟蹤、全面跟進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立法進程,及時反映相關訴求。
三、深入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
(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深入貫徹實施《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配合做好交通運輸部權責清單編制工作。繼續做好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及後續工作。研究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以及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細化方案。
(二)進一步深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領域事中事後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對交通強國建設事中事後監管試點單位做好業務指導。
(三)大力優化政府服務。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推動在更大範圍實現「一網通辦」、異地可辦。優化行政許可網上辦理流程,配合推進信息系統聯通、數據共享工作,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四、切實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一)督促指導地方完成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繼續加強對各地改革的跟蹤指導。督促各省份重點加大對市縣改革的指導力度,層層落實責任、理順責權關係。積極反映協調人員編制、執法保障等問題,爭取改革配套政策儘快出台。
(二)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謀劃執法隊伍建設長效機制。按照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要求,指導推動各地細化、完善,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地方貫徹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推進執法證件樣式統一。適時修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全面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通過建立健全執法隊伍管理、執法行為規範、執法信息化建設等長效機制,持續提升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部省共建,推動基層執法信息化示範應用,全面推進部省聯網工作,基本建立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一張網」。豐富在線培訓課件,推廣應用執法人員培訓考試系統,促進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能力提升。
五、紮實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培訓工作
(一)深入推進行業普法工作。印發交通運輸「八五」普法規劃,組織實施「八五」普法工作。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與交通運輸行業密切相關的重點法規項目。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研究創新普法宣傳新機制新方法,培育行業法治文化,讓法治成為全體交通運輸從業者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
(二)紮實開展法治培訓工作。繼續辦好交通運輸系統領導幹部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專題培訓班和法制處長專題培訓班,不斷提升交通運輸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三)落實法治工作經費保障。確保2021年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面有效推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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