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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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交辦安監函〔2018〕710號
2018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交辦安監函〔2018〕710號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8〕10號)的要求,深刻汲取甘肅折達公路考勒隧道質量問題的教訓,切實加強隧道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全力避免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整治行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整治,有效消除隧道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隱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一、二、三中全會精神,牢牢守住質量底線和安全紅線,以消除隧道建設工程突出質量安全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力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施工管理,努力實現2018年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較大事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標,為推進交通強國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做好保障。

二、整治範圍

在建公路隧道工程。

三、整治重點及整治措施

(一)設計文件批覆及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不到位。包括無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施工;按規定需要開展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的,未開展風險評估或未採取相應應對措施;按規定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履行論證審批手續的,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履行論證審批手續等。

整治措施:檢查設計文件和審批文件,以及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專項施工方案,相關要求和技術管理措施必須能夠有效指導施工。

(二)施工材料及產品以次充好。包括型鋼拱架規格型號不符合設計要求,以小代大或以輕型工字鋼代替普通工字鋼;系統錨杆規格型號不符合設計要求,以短鋼筋代替系統錨杆打設,系統錨杆未車絲,不安裝錨墊板和螺母;襯砌鋼筋設置不滿足設計要求,擅自取消或減少鋼筋數量;防水板、止水帶、排水管、土工布等材料不符合設計或規範要求等。

整治措施:對進場原材料及產品合格證逐批次檢查,重點產品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抽檢,不合格的立即清退處理並曝光。

(三)未按標準規範或施工方案施工。包括擅自改變支護形式或開挖方式;施工步距超出規範要求;爆破作業不規範,造成超挖、欠挖;設置的鋼拱架底腳懸空、不設鎖腳錨杆(管);系統錨杆長度、數量不足、方向設置不當,系統錨杆未注漿或注漿不飽滿;初支背後存在空洞,噴射混凝土未採用濕噴工藝施工,厚度不足,養護不到位,噴射混凝土強度不足等。

整治措施:檢查支護形式與開挖方式,測量掌子面與二襯、仰拱距離,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檢查爆破後圍岩輪廓,視情況調整爆破方案,對超挖、欠挖圍岩進行整修。檢查系統錨杆的間距與數量,進行拉拔試驗(配合破檢方法);採用地質雷達對噴射混凝土脫空情況進行檢查,取芯驗證噴射混凝土強度和厚度,不合格的返工處理。

(四)仰拱施工質量控制不到位。包括仰拱未按設計深度及弧度開挖,基底欠挖或超挖,超挖回填材料不合格,仰拱厚度不足,鋼拱架或鋼筋數量不足;仰拱混凝土內摻入洞渣;仰拱開挖進尺不規範,未整幅開挖並及時封閉成環等。

整治措施:採用無損檢測設備檢查仰拱混凝土密實性、混凝土內富水空間位置以及鋼架位置,取芯檢測仰拱混凝土厚度、強度、仰拱材料情況,不合格的返工處理。

(五)隱蔽工程偷工減料。包括隧道成洞段二襯後部鋼拱架數量不足,間距偏差超限;二襯鋼筋數量不足,間距不符合要求;未建立隱蔽工程施工過程照片、影像記錄資料庫或不全;未開展二襯及仰拱厚度,初支及二襯背後空洞等隱蔽工程質量無損檢測並保留記錄資料等。

整治措施:採用地質雷達(配合破檢方法)檢查已經封閉的鋼拱架、襯砌鋼筋數量及間距,核實隱蔽工程驗收情況,檢查隱蔽工程的照片、影像及驗收記錄資料和現場檢測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返工處理,給予信用評價扣分,按規定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六)隧道施工超前預報和監控量測不到位。包括未選擇有相應能力等級的單位承擔超前地質預報工作;對不良地質隧道未開展超前地質預報;對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氫氣體,穿越煤層、採空區或有斷層、破碎帶等的隧道未及時以水平鑽孔及輔助斜向鑽孔方式查清前方周邊水文地質情況;未開展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未開展監控量測;監控量測儀器設備精度不滿足規範要求等。

整治措施:檢查超前地質預報承擔單位的能力等級證書以及人員資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及時更換。查閱隧道超前預報報告及原始記錄(包括採集的原始數據及掌子面的照片等),檢查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等隧道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程序,檢查有毒有害氣體記錄,檢查監控量測分期報告和原始記錄,檢查監控量測儀器設備出廠合格證、檢定證書、儀器標定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四、工作安排

整治行動時間為2018年5月至12月,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5月31日前)。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整治行動實施方案,5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和聯繫人報部。

(二)重點整治階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11月30日)。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照整治重點,逐個隧道制定整治責任分工表和工作計劃。對不合格材料和產品堅決清退出場,不合格工程堅決返工處理,並報項目監管單位公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檢查發現的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重點監管,並建立整治行動工作檯賬。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的,檢測結果應有檢測負責人、檢測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部將結合質量安全督查,對整治行動進行督導。

(三)總結完善階段(2018年12月)。各地要組織建設單位對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提出強化監督、完善項目管理、責任落實等措施建議,12月10日前將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見附件)報部。部將全面總結整治行動工作成效經驗、存在問題,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治責任。整治行動既是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要求的舉措,也是公路水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重點工作。各地要落實責任部門,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監督檢查,認真組織開展。對工作不力、走過場的,要嚴厲查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予以通報。

(二)加強工程管理,保障質量安全。參建單位要着力提高一線人員培訓質量和水平,加強考核。強化過程管控,嚴禁搶工期、趕進度等危及工程質量安全的盲目冒進行為。嚴格遵守「施工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和審批,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五必須」要求。積極推進隧道工程機械化、裝配化、先進的檢測技術應用,從根源上消除質量安全問題。

(三)強化監管執法,嚴肅事故查處。發揮「雙隨機」檢查對工程項目的執法震懾作用,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採取現場處理、責令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對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的各類事故,要嚴格組織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依法嚴肅責任追究。

(四)加強作風建設,確保整治效果。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宗旨意識,以人民的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強化責任意識,以嚴和實的工作作風履行好職責,發現問題,一追到底;強化擔當精神,不做太平官,勇於攻堅克難,着力解決影響質量安全提升的根源性問題;強化創新意識,破堅冰、攻壁壘,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現代交通運輸治理能力,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聯繫人: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 宋軼駿、桂志敬,電話:010-65293792、010-65292788,傳真:65292776。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檔附件:

公路隧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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