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ETC智慧停車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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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ETC智慧停車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公路函〔2020〕2057號
2020年12月23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ETC智慧停車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公路函〔2020〕2057號

北京、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加快拓展ETC服務功能,推動ETC停車場景應用,更好地便利公眾出行,經交通運輸部同意,選定北京等27個城市作為試點城市、江蘇省作為省級示範區,先期開展ETC智慧停車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滿足人民群眾高效停車、便捷出行需求為目標,強化「ETC+互聯網」產業融合,打造智慧停車發展樣板,實現停車無人值守,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優化城市停車供需關係,推動城市動靜態交通均衡協調發展,提升城市交通綜合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試點主題

(一)數字賦能產業融合。結合「新基建」,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與ETC技術的融合應用,強化「ETC+互聯網」產業融合,打造ETC+物聯網感知、ETC+智能網聯通訊、ETC+大數據平台、ETC+靜態交通管理、ETC+車主服務等ETC+產業鏈,形成數據驅動的管理服務新模式,實現與本地相關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增強協同應用能力,推動城市停車服務提質增效。北京、南京、杭州、深圳、佛山、貴陽、銀川重點實施。

(二)區域示範帶動周邊。擴大ETC應用場景,實現ETC停車在機場、火車(高鐵)站、客運站等交通樞紐以及大型商場超市、醫院、高校、居民小區、路側等停車場景的覆蓋。推動城市動靜態交通均衡和協調發展,優化城市停車供需關係,助力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和綠色通行。結合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省會城市的輻射引領作用,帶動周邊城市協同發展,形成一定的區域效應及產業效應。北京、杭州、合肥、濟南、鄭州重點實施。

(三)ETC+車生活服務。以便利用戶為導向,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車、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車、ETC+智慧充電、ETC+智慧景區/園區等相結合的ETC多場景服務,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發展。陽泉、合肥、池州、福州、廈門、泉州、濟南、青島、日照、南寧、重慶重點實施。

(四)交旅融合綠色通行。進一步增強旅遊交通服務供給,加快推進旅遊景區ETC停車場的建設及改造,優化旅遊景區及周邊區域停車資源配置,打造景區停車場ETC綠色通道,推進公路交通與旅遊融合發展。威海、鄭州、嘉峪關、西寧重點實施。

(五)靜態交通治理。聚焦城市停車需求,完善ETC停車場及路側停車配套設施,建設城市級停車管理管控平台,實現停車場無人值守、預約誘導停車以及資源高效周轉,全面提高城市停車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交通服務品質和環境秩序。陽泉、鄂爾多斯、淮安、韶關、中山、遂寧重點實施。

(六)省級示範區。研究制定本省ETC停車相關服務規則和技術要求,建設停車管理綜合平台,做好與各地市停車管理平台銜接。聚焦綜合交通,積極探索ETC在動靜態交通涉車、涉路領域創新應用,充分挖掘交通出行大數據,全面提升ETC服務水平。江蘇省重點實施。

各試點單位要結合試點主題及現狀,制定試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重點包括工作組織、實施內容、時間安排、預期目標等內容,於2021年1月31日前報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ETC智慧停車試點是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的重要任務。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協作,組織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精心組織實施,積極有序推進。

(二)強化支持保障。各試點單位要加強向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要加強政企合作,吸納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試點,靈活資源配置,推動ETC智慧停車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優化提升服務。保障ETC車輛在停車場出入口不停車快速通行,並確保計費準確、發票開具便利、信息推送規範及時。扣費短信和發票要註明停車場消費等專用用途。部將結合試點情況,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完善ETC拓展應用清分結算服務方案,推動ETC多場景便利應用。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試點單位,利用各種媒體渠道,廣泛開展宣傳,讓社會公眾充分了解ETC智慧停車的便利,提高公眾認知度、擴大社會影響面,為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加強指導協調。部將組織技術支持單位,加強全程技術指導,定期組織開展溝通交流,及時了解進展情況,協助解決技術問題。適時開展試點工作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先進經驗,將相關成果納入ETC智慧停車相關標準規範。

試點過程中遇重要問題,請及時報部。

聯繫人:部公路局 曹乾、劉凇男,聯繫電話:010-65292025、65292777,傳真:010-65292781,電子郵箱:QXSJZ@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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